真他娘的难喝!
洋鬼子尽整些破玩意儿。哪有国产白酒好。
至于白兰地——
几十年前,发国由于葡萄酒产量的增加及海运的途耗时间长,导致大规模变质滞销。这时,聪明的荷蓝商人利用这些葡萄酒作为原料,加工成葡萄蒸馏酒。
这样的蒸馏酒不仅不会因长途运输而变质,并且由于浓度高反而使运费大幅度降低,葡萄蒸馏酒销量逐渐大增。发国人学会后又并将其发展为二次蒸馏法。
但这时的葡萄蒸馏酒为无色,也就是被称之为原白兰地的蒸馏酒。
到1701年,法国卷入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期间葡萄蒸馏酒销路狂跌,大量存货不得不被存放于橡木桶中。1704年战争结束,酒商们意外发现,储存于橡木桶中的白兰地酒质实在妙不可言,香醇可口,芳香浓郁,色泽也变成了琥珀般的金黄色。正是由于那一偶然因素,产生了真正的白兰地。
现在,纯正的白兰地要由李自成提前垄断了。反销欧洲薅羊毛还不是美滋滋。
伏特加就更简单了,蒸馏出来的酒精过一道木炭,再掺点水就成了。李自成要提前一百年把它卖给毛熊。喝的他们把老婆打的哇哇叫,然后女人全跑我大顺来。
也许这次教会仍然要宣布伏特加为恶魔的发明,管他呢。说的像是他喝的少一样。
比起威士忌的高贵典雅或者伏特加的纯净甘冽,朗姆酒在文人的笔下,往往与冒险、海盗、野性等字眼联系到一起。
如果说凯尔特人将威士忌称作“生命之水”的话,那融汇各民族智慧和孕育着海洋气息的朗姆酒更像是“自由之水”。
英国诗人威廉詹姆斯说:“朗姆酒是男人用来博取女人芳心的最大法宝,它可以使女人从冷若冰霜变得柔情。”
而作家海明威更是朗姆酒的忠实粉丝,他的传世名着《老人与海》正是抱着朗姆酒瓶写出来的。他所钟爱的莫吉托或者达伊基里也都是用朗姆酒调配的鸡尾酒。
村上春树也说,“诗歌与象征性自古以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就像海盗与朗姆酒”。
描写海盗的着名小说《金银岛》里写到海盗独白:“朗姆酒是我的肉,也是我的水,是朋友,也是老婆。要是我喝不上朗姆酒,就像是一条被风浪掀翻后飘到岸上的老破船......”
面对诡异多变的大海和绞刑架的命运,朗姆酒成了海盗们舒缓压力的最爱。他们用朗姆酒御寒,也用来给伤口消毒,买卖得手后自然也要用朗姆酒狂欢一把。
朗姆酒,常以“火酒”和“海盗之酒”的名号为人所知。它是以甘蔗为原料生产的一种蒸馏酒。
用甘蔗压出来的糖汁,经过发酵、蒸馏而成。口感甜润、芬芳馥郁。原产地在古吧。
甘蔗在大航海时代被带到了南美,从此安家落户。也由此才辗转诞生了朗姆酒。
也许是因为朗姆酒诞生于新大陆,它不仅是海盗之酒,更伴随着猎奇、探索与自由。
17-18世纪是大航海的时代,地理上的大发现,史无前例的点燃了人们探险的热情。
不管是为国出征的海军,胸怀远大的海洋学者和博物学家,找寻黄金之国的冒险者,还是肆意妄为的海盗,朗姆酒都激励着他们的野心,鼓舞着他们的激情,伴随他们在海上乘风破浪。那是一个人们感觉到自己在征服世界的时代。
或许朗姆酒所代表的海盗精神就是我们心中那向往又需要克制的人类天性。
现在,朗姆酒也要被李自成提前数十年扩散出去了。
当然,为了给朗姆酒赋予更多的意义和噱头,它的原产地仍然会被设定在南美。
还有杜松子酒,这次也会提前半个世纪诞生。
另外,也许大黄酒同样是个好选择。
据说欧洲佬特别喜欢大黄,只是李自成暂时也没空搞大黄果酒出来薅羊毛。现在有了夸克穷这俩鬼佬协助,倒是可以试一试了。
大黄,这原料当前只有大明朝可以大量出口。
大黄是中医常用药物,使用历史至少有两千年了。它作为治疗便秘的泻药,又能作为治疗疾、腹泻的收敛剂,还具有攻积滞、清湿热、泻火、凉血、祛瘀、健胃解毒等功效。
比如,以肉奶为主食的民族,在还不知食茶以前就全靠中国的大黄,把它视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自从西汉时代张骞“凿空”西域,为中国和欧洲的陆地贸易开辟了丝绸之路。自此大黄成批运销欧洲,为中国主要出口药材之一。
在以后的日子里,中亚商人经营着这条经过波斯和其它忠东地区的繁荣的贸易线。大黄这种货物曾在丝绸之路上繁荣兴旺了千年,一直是中亚、西亚乃至欧洲最紧俏的商品之一。
“所有商品中,最好的都来自中国,尤其是丝绸、缎子、红宝石、钻石、麝香、珍珠,以及大黄……”
大黄价值可见一斑。横穿亚欧的运输成本使得大黄在当时的欧洲非常贵重。
到了明朝,形成了两条从中国出发的大黄贸易线:一条走海路经印渡;另一条穿过戈壁沙漠、蒙古等地到莫斯颗。陆路因为大明丢了西域以及中间有那啥阻拦,所以贸易货物去欧洲不太容易了。
大黄的主要产地在陕甘宁青一带,李自成有那么几分把握垄断向南的运输线。不经过他的同意,大黄别想出海。
这玩意儿利润还是非常丰厚的。
大黄在欧洲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高,以至在全世界的很多地方都有大黄节日。比如鹰国约克郡的韦克菲尔德,大黄节是相当盛大的一个节日,延续了数百年。
这种药物在国外受到如此的欢迎,或许是大黄的原产地中国很难想象的。“泻药”居然如此畅销?
后来鹰国佬还在本土培育出了食用大黄,可以用在各种点心和菜肴中,甚至作为水果食用。不过药物用大黄依然只有中国才能种植。
嗜甜的鹰国佬喜欢把大黄的叶柄切成小块,和糖一起炖,直到变软。有时候也加入姜或者肉桂一起,炖好的大黄可以和其他水果混在一起做酱。
更常见的做法是直接把它当水果,用在馅饼、酥皮点心等甜食里。在19世纪很流行这种做法,以至于大黄多了个俗称“pieplant”。
大黄还可以脱水然后注入果汁制成糖果。如果想最大限度保留原生态的口感,还可以把大黄叶柄直接蘸糖生吃,小孩儿都馋哭了。
欧洲佬真是奇特的口味。
李自成可以提前培育食用大黄。至于添加了大黄元素的果酒,装在漂亮的东方瓷瓶里,跨过大洋运到欧洲就是上流社会的必备饮料。
有搞头!
当然还有新式方法弄出来的光亮熟皮子,要提前两百年在欧洲登陆,应该也有很大的市场。
原料自然不卖给他们,皮带、皮鞋、皮包等等这些成品可以大量出口。把最大利润留给大顺的子民。
红茶也不能少,相比绿茶,欧洲人更喜欢这玩意儿。
着名的瑞典博物学家林奈,发明了动植物命名双名法和生物分类系统。但饶是博学如林奈,也犯了想当然的错误,他认为绿茶和红茶来自两种不同的茶树,一种叫绿茶树,一种叫红茶树。
到了17世纪,茶叶在中国的出口商品中就超过了丝绸和陶瓷,成为最重要的出口品。有五分之一出口到了鹰国,白银大量流入中国,鹰国出现了贸易逆差。
然后,他们发动了呀片战争,而且还在之后偷走了制茶工艺。
这次,鬼佬想都别想!茶叶必然被我大顺永久垄断。
还有李自成的玻璃器,成本也比欧洲产的低,质量还好,只是不方便长距离运输。要是去南方沿海,比如广州等地开厂,又怕技术泄露出去。暂时只能作罢。
大统领也不介意卖给欧洲人枪炮,只是这玩意儿更难运输。
味精、火柴之类的暂时只够自用,没法大量外销。
“……”
“大统领,你头脑里拥有的财富能填满整个大西洋……”
看过实物,以及听完李自成的构想,俩鬼佬直接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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