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五章(1 / 1)茉仙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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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布的那天,李大树早早地就跑到学校等待。

他昨天晚上紧张地睡不着,一个晚上眼睛闭上了,又张开,身子侧向左边,睡一会儿,又侧向右边,平躺的时候,又感觉睡不着。就这样半睡半醒的样子,伴着斗转星移的夜空,熬到了鸡鸣声响起。

当老师把成绩单递到他手上的时候,他把纸合起来,放在胸口,深吸一口气,之后,才缓缓地把纸片打开。

可是当他看到那个鲜红的分数够不上录取线的时候,呼吸的气息都停止了。他揉了揉眼睛,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分数还是一样的,离录取线差几分。

就那几分,李大树落榜了,他不能上高中了。

有些同学领了成绩单,扫一眼就放兜里了,笑哈哈地和其他同学离去,有些同学,根本就没有来领成绩,那些上了录取线的同学,脸上都浮起一种成功的喜悦,而带着这样的喜悦的人,少之又少。

李大树落榜的事,很快也在村里传开了。

那些不努力学习的同学,见着了他就没心没肺地说道:“大树,我们是农民,没有那读书人的命,别难过哈。”

李大树头也不抬,谁也不理睬,径直走回家。

巧珍正在天井里切猪菜,看到了闷闷不乐的李大树声也不出,一个人走回房间,自己有点困惑,但是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晚上吃饭的时候,李山安慰李大树说道:“考不上,咱们就回来耕地,只要靠着一双手辛勤劳作,饿不着。”

巧珍这才知道,原来李大树没有考上高中。

只见李大树瞥了一眼李山,不出声,只是没气力地嚼着饭菜。

巧珍想到儿子平时那么努力地读书,最终还是没有考上高中,可想而知这事情得有多难。她想到自己,也就读了一年的书,会了一些数字,会写自己的名字,其他的什么都不懂,自己从小到大,周围的亲朋好友,最有文化的人就是自己的家公了,他不仅写得一首好字,每天还穿着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地去工作,从来都不用跟土地打交道,生活地那么的轻松又体面。

可是,这样的好命,不是谁都有的,巧珍心想。她看到自己七个孩子都健康地长大,活脱脱地站在自己面前,这已经是最大的福气了,人不能贪求太多。

梅婶有两个小孩,在他们两三岁的时候,就被活活地饿死,去年丈夫在石场搬运石头的时候,被山上滑落的滚石活活地砸死,本来就那么瘦的一个人,脑瓜壳儿碎得满地都是,脑汁血液都被干燥的泥沙吸食了。尸体运回来的时候,梅婶手里紧紧地抱着一个布袋,里面装满了透着腥臭味的泥沙。如今,梅婶只能守着自己活着的五个孩子,相依为命。

那几个孩子,年纪都比巧珍的孩子大很多,什么活都能干,跟大人一样能干。

那五个孩子,没有一个孩子是继续读书的,更加没有像李大树这样想通过读书出人头地的。

梅婶的大儿子之前是跟着丈夫一起在石场工作,因为石场给的工费高。每当石场开工的时候,父子二人,就会带着简单的换洗衣物,住在石场附近的树林里,在林子里搭一个简易的草棚,可以遮挡一下风雨。

石场离家有上百公里,天没有亮,他们就得背着行囊出发。先是翻山越岭,走一段路,然后坐船过江,继续走。路很长,很远,为了能够早一点走到石场,他们是一刻也不敢耽误,即使是烈日当空,他们也只是在树下歇息一会儿,从河里捧起水来喝几口,再吃一些充饥的干粮。

梅婶的丈夫出事后,大儿子就不再去石场工作了。

石场的工作,干得都是体力的活。几座光秃秃的山头,靠着双手用蛮力,把石头从山上砸一块一块的砸开,然后再一块一块地搬运到指定的地方放好。到了指点的地方,会有另一波人把石块搬到三轮车上,靠着人力把他们一块一块地搬运到山下的加工厂。

所谓的加工厂,及其简陋。还是一波一波的人力,依靠蛮力,拿着工具把一块一块形状不均的石头,磨砺成一块一块平整的石板。

单单看着那些厚重庞大的石块,你可能会想象出一个个光着膀子的壮汉,挥舞着锤头,留着热血汗水的场景。

真实的情景是,个个都是瘦不溜鳅的,那股敲打石块的力量,从绷紧的暴涨的血管里喷薄而出,从咬紧的牙关中落锤。他们光着的膀子已经完全看不清楚黝黑的皮肤,全部被飞溅的沙尘包裹着,一层又一层。

虽然石场的工价很高,但是梅婶坚决不再让家里的任何一个人去石场工作。丈夫去世后的那段时间,她开始常常自言自语。有人说,她在诅咒苍天,夺走了她的两个孩子不够,还把他们的一家之主夺走了。

村里的人都知道梅婶的丈夫是被石场的滚石砸死的,这事就发生在去年。

也许在这种连温饱生活都比较艰难实现的日子里,死亡,已经显得微不足道,相对于缺钱,石场的死人事故,就像是路边不小心碾压死一只小鸡小鸭一样寻常。

得知落榜通知的李大树,第二天也不跟家人打声招呼就跟着村里的几个人大人一起去了石场。

李山得知儿子跟着村里的人去石场干活,一脸的淡定,吐了一口烟雾,看着地里的老水牛,缓缓地说道:“农民的命,就这么干吧。”

巧珍知道后,心里略过一丝的慌张,但是自己又无可奈何,大娃既然已经考不上高中,那终究是要开始谋生的。

李大树到了石场的那几天,刚好是雨季,天天下雨。下雨的时候,他们就躲在林子的草棚里,雨一停,他们就纷纷抄起家伙,对着那坚硬的磐石,猛地敲击。

石场地处人烟稀少的山区,很荒凉,周围都是杂草丛生,一到了雨天,山蚂蟥就会像跳蚤一样,上窜下跳。

李大树第一次被山蚂蟥附着的时候,伸手就拍,像拍蚊子一样,但是,那山蚂蟥长得软绵绵的,一个巴掌下去,它会自己变形似的,毫发无损。

雨后的山蚂蟥嗅觉变得特别的灵敏,它们仿佛是嗅到了新鲜血液的味道,在石头上蹦来蹦去,瞄准了目标,一个跳跃就黏在了人的皮肤上,然后张开它们的血口开始吸食人的鲜血。那些人的血肉本来就不饱满,被这山蚂蟥就压榨,那还了得。

一个,两个,三个,李大树,开始了跟山蚂蟥的斗争,然而这样的斗争,会在工头的呵斥下,败下阵来,李大树只能暂时忍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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