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含烟一把拍在儿子身上,“在你爸面前还敢起劲呢?吃完就带暮歌去房间里玩,别耽误我做事。”
宋陶这顿饭起初吃得很不情愿,见到沈暮歌无恙,宋亦城虽然嘴上不饶人,但看上去还是循规蹈矩没有太多过分之举,气氛也缓和了些。
他对沈暮歌说:“这个月去出差那么久,是因为可能有个大案子要忙,我得回一趟厅里。你等会儿陪你阿姨聊聊天,下周记得还要回来吃饭。”
沈暮歌想在厨房里陪许含烟拉拉家常,许阿姨却把她赶了出来,生怕厨房里的油烟弄脏了她的衣服。
沈暮歌无事可做,便信步踱进宋亦城的房间,看看他在堂堂省厅警司的家里,还敢做什么为非作歹的事情。
这个新家的房间虽说是宋亦城的,但他也是首次踏足。看得出来布置虽然很简单,但也是经过精心地收拾和打理的。
宋叔叔从小对宋亦城就寄予厚望,对他的约束比沈重的教导还要严格。许阿姨面慈心善,在独生子面前也几乎是唯命是从。
但就是这样家风严谨、母慈子孝的英雄家庭,居然会造就宋亦城这样一个犯案累累的斯文败类。沈暮歌都不敢想,倘若自己足够幸运,最后大功告成的那一天,宋叔叔和许阿姨要如何面对这样残酷的事实。
宋亦城只当不知道她就站在身后,自顾自地在电脑上处理事务。屏幕上展现的都是一些演示文稿和报表,似乎也不用回避她。
沈暮歌自讨没趣地在屋子里瞎转,拉开了他坐的位置旁书桌下的抽屉,动作太大把整个抽屉都带了出来,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
“怎么了暮歌?”许含烟在厨房里听见了动静,焦急地问道。
“没事阿姨,我弄翻了抽屉,捡起来就好了。”
宋亦城不耐烦地摇摇头,弯下腰来帮她捡。地上乱七八糟一堆零碎的东西,两个人手忙脚乱地拾起来往抽屉里扔,免得等会许含烟忙完出来看这一地狼藉,大呼头疼。
忽然,两人不约而同地握住了同一件东西。他们各执一端,差点把那小东西掰成了两半。
沈暮歌定睛一看,突然间脸就红了,语无伦次地问道:“这东西怎么还在?”
手中是一个年代特征相当明显的手工艺品,现在看来有点粗制滥造的小娃娃,尼龙绳编成的土气的辫子,裙子是贝壳做成的,年代久远地褪掉了颜色,贝壳裙摆还缺了一个裙角。
宋亦城“哼!”了一声,抢过来扔进抽屉里,“啪”地合上了抽屉。“我妈真有意思,搬个家这么远,还把这些没人要的东西带过来。”
沈暮歌不乐意了,“当初是谁跟个宝贝似的,跟块梵克雅宝手表一样到处晒的?自己打自己耳光,我都替你脸疼。”
“你俩站在那干嘛呢?出来吃水果吧。”许含烟已经忙完了厨房里的事,看见他俩相对无言地在书桌旁站着,沈暮歌脸上一会红一会白的,心里窃喜。
“没干嘛。妈,我出来帮你。”宋亦城双手插袋,哼着小曲丢下她站在原地,扶着许含烟的肩膀就出去了。
做了那么多肮脏血腥的事情,再好看的皮囊又有什么用?
沈暮歌心里积聚了厌恶,却还是无法不被纠结缠绕的回忆扰动,在这间并不熟悉却充满了儿时记忆的房子里,她感觉自己一秒也待不下去了。
她转身打开抽屉,想把那个娃娃找出来,不想让这特殊的物件再放在这个混蛋这里。明明看到他信手扔进了抽屉,她把抽屉翻了个底朝天,却再也找不到那个拇指娃娃的影子。
“怎么还在里面赖着,有你最爱的大石榴,剥好的,你不吃吗?”
宋亦城突然出声,吓得她差点尖叫。
他随意地支着一条手臂在门口,头顶快要冲破门框,脸上满满的都是得意。那神情分明在说,就算是一个破娃娃,也不想给你,你也休想带走。
她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露出了一个甜笑回应道:“当然要吃,吃不完的,我还要带走呢。”
许含烟在外面听着他们一唱一和地对话,脸上的笑纹更深了。
当年的事一言难尽,不管那段初恋的无疾而终有多惨烈,宋亦城虽然没有做个好警察,但到底还是个好孩子。今时今日,她仍然是愿意他们能再续前缘的。
宋亦城摸着手心里的硬物,趁妈妈和沈暮歌聊得热火朝天,翻过来看,贝壳裙子的背面刻着一行几不可见的小字:一生一世一双人。
几年来都是在美国一个人过的中秋,今年遇上这么一个人月两圆的晚上,却是喜忧参半。
许含烟送他们走的时候依依不舍,不停地叮嘱着他们要经常回来。
沈暮歌表面答应着,心里却很发愁,这种耗尽心力的逢场作戏,真希望以后能少则少,她宁可一个人回来看望叔叔阿姨。
许含烟看了宋亦城开来的车子,果然没有认出来,嘴里念叨着:“大众好啊,大众低调。年轻人创业艰难,一定要节俭。”
沈暮歌差点“噗嗤!”一声笑出来,宋亦城踩着人的尸骨上位,做的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但是要说赚钱,可不要太容易。
但在许阿姨面前,她还是得竭力乖顺着,不要让这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再跟着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