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九十八章 阿尔婚礼(一)(1 / 2)小鹿爱小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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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麦考密特拒绝黎耀阳拒绝的非常干脆,似乎没有回旋余地,他是坚定的白人至上主义者,也是象家最忠实的支持者,跟黎耀阳属于天然对立。

似乎没有商谈的可能性,然而塞西尔却不这么想。

剪彩仪式结束后,他对黎耀阳说:

“你在芝加哥呆几天?”

“最多一天,明天参加完婚礼,后天回大西洋城。”

“多呆一天,我明天跟罗伯特聊聊。”

“额在这件事上你表现的如此积极,原因是?”黎耀阳也没卖关子,直接问道。

“到时候你就知道。”

对于每一个正处于恋爱中的男女来说,心中都有着对婚姻美好的向往,其中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举办婚礼。

当然,也许对后世经历过各种婚礼现场的年轻人来说,对于这种繁琐、走流程还得赔钱的仪式并不感冒。

但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婚礼依然是隆重而神圣的场合。

哪怕是阿尔卡特这样的混不吝也对婚礼异常看重,不仅花费重金,还把自己能请来的好朋友都给请到现场。

中西方婚礼各有千秋,也各有自己的历史渊源,古希腊罗马文化影响了欧洲文明的发展,当然也渗透到婚礼仪式方面。

现在西方婚礼仪式的很多内容,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确立了下来。

在男性占主导地位的古罗马社会,女性是被边缘化的一方,然而在婚礼仪式方面,女性则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在其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并且从共和国早期到帝国早期,女性在其中的作用都在不断扩大的过程中,这也体现了女性从一个婚礼的参与者转变为社会重要成员的过程。

尽管在古罗马社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婚姻的存在并不依赖于任何的形式,但是婚礼的举办仍然是将这个婚事告知他人的一个重要程序。

而婚礼的举办也分为了好几个阶段,以此来逐步实现从父权到夫权的过渡。

古罗马人一般在正式结婚之前会举行一个订婚仪式,由双方父母来为子女订立婚约,这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家族的利益。

而这个过程几乎不用当事人参与,全权由双方父母决定就可以了。

尽管在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举行了订婚仪式,但并不是所有结婚的人都必须要举行订婚仪式,但在罗马帝国时期这个仪式却越来越盛行,后来的婚礼也延续了这个习俗。

订婚之后就可以举行结婚仪式了,具体的时间由双方商定,短则相隔几个月,长则可以相隔几年,这是因为每一家准备婚礼所需的时间不同。

婚礼的准备也不是简单的事情,首先需要由占卜之人为这对新人选定举办婚礼的时间和地点,但时间通常都会避开每年的二月和五月,因为这两个月是古罗马明确记载的不适合结婚的日期。

其次在正式举办婚礼的前几天,新郎新娘需要在婚礼之前举行献祭仪式,这是古罗马人为了能够确保婚礼顺利进行,而向神灵寻求庇佑的方式。

举行了这个仪式,就意味着新郎新娘已经成人,可以结婚了。

婚礼举行的当天会为新娘精心打扮一番,让她们在这一天变成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

婚礼仪式虽然大致是一样的,但是在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历史时期,细节上也会有些许的不同,以彰显各自身份时代的差异。

在共和中期以前,当时的贵族所采用的婚礼仪式是共食婚,共食婚首先需要进行一个占卜仪式,新郎通常都会在早上来到新娘家中与新娘共同接受占卜。

占卜之后这对新人会向上天献祭、在证人的见证下宣誓、和食客一起分食麦饼,让所有参加婚礼的人在一起庆祝。

平民的婚礼大致有买卖婚和时效婚两种形式,流程没有贵族婚礼那么复杂,两者都只要举行简单的仪式,婚姻关系就产生了。

到了共和末期和帝国早期,之前的献祭仪式和对新娘的装扮被保留下来,献祭仪式是整个婚礼最重要的仪式,但与之前不同的是献祭仪式不再由专门的祭司主持,而是由新人来承担这个工作。

婚礼仪式结束后新娘会跟着新郎回家,这个过程是由歌队护送的,是整个街上最令人瞩目的场景。

在新人终于到达了他们的新家之后,还有一系列繁琐的流程等着他们,如接受水和火的洗礼、向新娘发问、第二天早上主持献祭等。

只有将这些流程全部进行完毕,两人才算是在大家的见证之下结婚了,这样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

古罗马时代虽然仍处于人类社会的早期,但那时文明已经相对开化,已经由群婚过度到了一夫一妻制。

男性是整个社会的主宰,女性处于“父权家长制”的社会中,地位低下,没有任何权力,但到了帝国早期女性的地位逐渐提高,开始在婚姻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

共和时期的罗马家庭是“父权家长制”,父亲是一个家庭的核心人物,在这个家庭中妻子、女儿、奴隶和财产都属于“父亲”这个角色。

因而父亲可以主宰儿女的婚姻,选择让自己的儿女们与什么样的家庭结婚,不需要征求儿女们的意见,同时儿女们也没有反对的权利,只能无条件的顺从。

并且只有经过家长同意的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不然是不会被社会承认的。

男性在社会中有绝对的权威,他们在家庭中掌握着祭祀这件大事,因此家庭中所有的人都要听从他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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