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公主一双眼睛仿佛长在了秦博溢身上,秦博溢则嘴角微勾,温柔地摸了摸马头。
哎哟哟。
你公主永远是你公主,都不用开口,有些人就会排除万难讨佳人欢心,现在还含情脉脉互诉衷肠
想当初宋千歌在山头求助,话还没说完就来了句“不可以”,冷硬得跟冰块成了精似的。
这差别,啧啧。
老婆焉能与真爱相比?
突然,秦博溢从腰间拿出了什么,扯下马头的白绸,把东西一裹,往马车里一扔,再弯腰抓了个小石子,翻身上马。
他拉着缰绳,看着前方,动了动嘴。
随即,他把小石子弹到河边休息中的驿马身上,只见它嘶吼一声,转身跑了。
“驾——”宋千歌只听见这一个字。
秦博溢跨马扬鞭,大宛马疾驰飞奔,喘息的功夫,已跑出百米之外,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倾国倾城的姑娘留恋极了。
不知公主发什么呆,一直到她的两个婢女过去劝了,车队才缓缓又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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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走光了,宋千歌意犹未尽,悠悠从树上跳下来。
她只知道秦博溢救过公主,现在才明白,原来秦博溢和公主第一次见面,这么浪漫,难怪这两人爱恨缠绵了两辈子。
不知道秦博溢刚刚扔了什么东西给公主,是定情信物吗?
既然互相喜欢,公主追求他的时候,答应不就完事了嘛。
宋千歌搅了搅发髻的簪子。
但是秦博溢功成名就后,马上抛弃糟糠之妻,会被万人唾骂,有损大将军名声。
难道……秦博溢只是为了自己的声誉?
这破渣男既移情别恋冷暴力原配,又和权贵真爱暧昧不清,他周旋两边,看似被动,却悄无声息地美人在怀,还收获了全国百姓的一致好评。
真狗!
为了深情人设做尽伤天害理的事情,宋千歌本来还想和狗男人退婚,可现在看来,恐怕他绝对不同意。
看天色不早了,宋千歌没再赶路,和新宝抄小路进了城。
刚进城,便看见有士兵在清路:“半个时辰后,公主凤驾来仪,你们都回避。”
宋千歌顿住了,仿佛想起什么,赶紧抓住一个过路的问:“这个城池叫什么?”
那人像看神经病一样:“陵城啊。”
陵城,这是男女主相遇的地方!
原文男主是平昌王的世子,昌盛。
昌盛五岁便被平昌王送去京城做质子,然而途中发生变故,他被弄丢了。
这些年,他流落民间,像个小乞丐一样,受尽各种凌辱。
好不容易长到舞象之年,去酒楼打工,可又遇到国丧,酒楼生意做不下去,又被扫地出门。
过路的公主见到了,善心大发,不仅收留了昌盛,还让他学武,成为自己的护卫。
后来平昌王进京,见到昌盛,认出是自己的儿子,父子这才得以团圆。
昌盛一辈子感激爱护公主,公主上一辈子不懂珍惜,重生后,一脚踹了秦博溢,和昌盛恩爱一生。
秦博溢成了大反派,昌盛一怒之下,杀了秦博溢全家。
而秦博溢的炮灰原配,太遭公主恨了,死无葬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