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晋的妻子——黄氏——其时刚满十八岁,正是少女怀春的时候,此时正在果园里挖苦菜,看到了背着口袋、提着鸟笼的韩晋,她一下子被鸟笼子里的野鸡吸引住了。
这是一只雄性野鸡,核桃大小的脑袋竟然排列着四层不同颜色的羽毛:眼睛以,一圈白色的羽毛围绕着黑色的头顶;眼睛则被红色的毛羽环绕;眼睛下面又有一圈蓝黑色,还有一圈洁白色的羽毛缠绕着脖子好象给它戴了一条白纱巾;胸脯是黄黑相杂,翅膀则黄红相兼。所有的羽毛光滑而明亮,五彩斑斓,煞是漂亮!更令人叫绝的是它的体长竟有六十公分,而银灰色的尾巴就占了体长的三分之二!
黄氏直着身子站在一棵盛开着桃花的桃树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韩晋手里鸟笼子里的野鸡,丝毫没有看到韩晋正盯着他看。
脸皮的厚薄一部分是天生,一部分是后天培养的。韩晋虽然是家中的独子,然而他的叔兄弟、堂兄弟很多,他的嫂子和他开玩笑开惯了,所以从小就脸皮厚,等到他二十下岁的时候,他见了女子就没有一点害羞的感觉了。
黄氏站在桃树后面,粉红色的俊脸与桃花相映成趣,韩晋嘴里禁不住冒出一句:“人面桃花相映红。”
听到韩晋的说话,黄氏知道自己失态了,她朝着韩晋瞅了一眼,口中“呸”了一声,扭头就走。
谁知她似嗔似怒的模样引得韩晋心中一阵荡漾,他跟在黄氏的后面,恬着脸说:“小姑娘,你把这只野鸡拿回家养着吧?”
黄氏脚步似乎顿了一顿,接着又走。然而走出十几步后,她突然回头对韩晋说:“我爹问起来怎么办?”
韩晋乐了,心里说这真是大姑娘要饭死心眼。他忍住笑,紧走几步追黄氏,把野鸡从笼子里拿出来,双手递到她面前,一本正经地对她说:“就说你捡的。”
从那以后,韩晋有事没事地就往后山跑。而每次到后山,黄氏总是在那里挖野菜。
两个月后,韩家的媒人就到了凤凰寨。黄家和韩家一样都是没落的地主,也算是门当户对,所以黄家爽快地应了。当年冬天,韩晋就把漂亮的黄氏娶到家中。
这是韩晋一直引以自豪的事情,他经常守着很多人吹嘘:“我槐荫侯用小虫子套住了野鸡,又用野鸡套住了媳妇。”
韩晋抽完两袋烟,对着鞋底磕掉烟灰。起身对于昭湘说:“行了。”
于昭湘将信将疑地跟在韩晋的后面收套子。二十个套子套住了大小不一的十二只鸟。大的是斑鸠,小的是三三子鸡。
“再下一次夹子。”于昭湘觉得收获太少。
“人不可太贪。收兵回营。”
在这些事情,于昭湘学得特别快。第二天他就叫老吴从集买来了二十张夹子,到星期天,他马去了凤腹埠。尽管只是收获了几只麻雀,但是他总算又学会了一样技艺。
于广源现在懒得管他,一次失踪事件使得于广源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小儿子一旦有个好歹,和自己过不去的不光是自己的庶母,就是李氏也会怪罪自己。况且现在自己的两个孙子一天见不到小叔就念叨,两个觅汉和老吴对其更是服服帖帖。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于广源只好自我安慰。
十月里,从河阳县城里传来了徐明侯喜得贵子的消息。于广源本来想叫于昭湘去贺喜,但是他思虑很久没有这样做,——这样的儿子是领不出门来的。要是自己的大儿子或者是二儿子,他会很放心地叫他们两个人去。
徐家多少年来对于家有恩,为了体现自己的诚心,于广源亲自出马为徐明侯的儿子庆满月。
那天,为了表现自己一家对徐家的感恩之心,于广源天不明就起身,半头晌就到了徐府。徐明侯亲自把他接进府内,敬茶敬烟,招待非常殷勤。
徐明侯问起于昭湘的情况,于广源把自己儿子所做的几件“大事”对徐明侯大略说了说,一边说,一边唉声叹气。
但是他的一席话让徐明侯颇感兴趣,谈话过程中徐明侯不住地微笑,有一次还出声地大笑起来。“看来令郎绝非凡品啊!”徐明侯感叹道。
“两只放火眼,一片杀人心。”于广源苦笑着评价自己的小儿子。
徐明侯安慰于广源说:“令郎做事虽然出格,但是绝对不是无中生有,依我看他就是千里驹,让他做农活这不是让千里马去拉盐车吗?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所以他的饮食也不可以常人视之。”
徐明侯的话半是安慰安慰于广源,半是出自内心的想法。
“世道将乱,令郎或许是应劫而生。”徐明侯最后对广源说。他的这句话让于广源觉得隐隐有些不安。“看来世道要变了,连徐明侯都这样说,那一定是真事了。”于广源心里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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