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梅的妻子佩雷纳尔夫人关掉了屏幕,满脸不耐烦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这种事情有什么好看的?”
“我发现麻瓜最近变得越来越愚蠢了。”
如果莱茵在这里,一定会高呼老妇人英明神武语言无双,比霍格沃茨某特姓神棍可强太多了!
以刚过去不久,靠食老大哥的腐开辟出新一轮繁荣的西方世界,可不也同时走了反智之路吗?
三十年后,他们就会付出代价。
其实勒梅还是蛮喜欢看这些麻瓜社会新闻的,尤其是什么议会打架、大佬互喷、爆出丑闻……
可既然夫人不喜欢,他还能说什么呢?
勒梅索然无味地放下了刀叉,附和着夫人吐槽起来。
“是啊!”
“这群被抢的蠢,抢的那个更蠢!”
“麻瓜最讨厌的就是黑吃黑,都被这些神秘势力吃光了,他们吃什么去?”
“敢在巴黎大区搞这种事,这个劫匪简直愚不可及……”
“呃?”
正狂喷那个“军火劫匪”的勒梅,忽然一下就卡壳了。
此时的他,已经从餐桌前站了起来,晃悠着到床边看看外面的风景。
谁知一眼就看见了外面小巷里,正缓缓走来的那个人。
今天的莱茵与往日不同,身完全不是习惯穿着的巫师长袍,反而相当有麻瓜的风采。
或者说,他就是个能混入麻瓜群体,消失于无踪的专家。
头顶软质鸭舌帽,身机车党皮衣,下面是修身牛仔裤,脚蹬着大头牛皮靴,肩挎着半人多长帆布包。
怎么说呢?
要是再起个大哈雷,那就是复刻版《欲望号街车》,一看就是马龙·白兰度的究极骨灰粉。
反正这里是巴黎,复古穿着完全不违和。
“不对劲……”勒梅忽然心底一沉,“他很不对劲。”
在引见莱茵时,邓布利多曾详细介绍过莱茵的性格和习惯,虽然其中不乏对其跳跃性思维和疯批式性格的详细描摹,却同时透露出莱茵的装扮习惯,帮助勒梅更好进入角色。
不是说,他喜欢色调温和、坠质轻松的长袍吗?
怎么才到巴黎没几天,就忽然变了个人了?
事非寻常必有妖,莱茵懂这个道理,勒梅更加懂这个道理,神经立刻稍稍紧张了起来。
此时此刻,他无比希望莱茵只是想偷懒,打算去外面的花花世界闲逛,而不是来找自己。
可惜,他失望了。
随着“笃笃笃——”的敲门声,莱茵进入了勒梅的家里,还友好地冲他打起了招呼。
下一刻,他却把背后的帆布包卸了下来,一把丢在了勒梅的工作台。
“叮呤咣啷锵锵锵——”
勒梅直接被这厚重的金铁交鸣声镇住,脑子里闪过了愈发不祥的灵感。
“来来来,老爷子。”
莱茵高兴地扯开帆布包的束口带,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看看这些能不能带来炼金术灵感?”
可当莱茵回头再看勒梅时,只见老爷子好像傻了一样石化在原地。
整个房屋,都陷入了一片寂静。
勒梅的浑身下,只有那双平时昏花的老眼,冒出了此前从未展露的精光,死死盯着帆布包里的东西——
十一区?
黑吃黑?
军火抢劫?
愚蠢匪徒?
他很想扇自己的脸。
叫你看那根本和你没屁关系的麻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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