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就那样对视着,连手也颤抖起来。
诺初一语点醒吴歌南,她低下头来,过了半晌才接受了事实。
曾经我们都以为,生死离自己很遥远,直到有一天的课堂,一个同学心脏病发猝死在你身旁,或是水滴筹上,同学的名字下赫然写着白血病。
从那一天,我们不再能见到这一个人,或许毕业后偶然得知她的死讯,之后便是长久的遗忘。
就像敌人拿着一把枪,他要枪毙你和另外一个人,可是枪里只有一颗子弹,人本能地就会相信自己是那个幸运儿。
因为人至始至终都在逃避死亡,而这不是诺初第一次面对死亡。
她只知道,母亲死了,然后孟晚缨也要死了。
诅咒,蛊毒,甚至是遗传病都没有那来自地狱的东西怨毒。
而它寄居在孟晚缨身上多年,终于爆发。无数山民深受其害,惨遭屠戮的深水区成了引线,怨气将她身上的定时炸弹彻底点燃。
“你说,她要是这样死了,她的一生该怎么描述?”
吴歌南将手撑在孟晚缨床边,单单看着她的脸。
“她要是能活下去就好。”诺初想坐下,终究是绝望了,顺着床沿滑落在地,抱住了头。
屋外是铅灰色的天,纸糊的窗户花纹因着雪来回的融化,图案变得模糊不清,只能看到水滴渗进了小小的一方窗台。
活下来,来年就能过18岁的生辰了。
来年她和吴歌南,一起为这孩子庆生。
这个病人很乖,不会迷迷糊糊地说梦话,只是躺在那里,谁也不麻烦,透明的左手垂在床头的位置。
像是一只在大雪天要飞走的蝴蝶。
真奇怪,为什么有的人到死也不敢任性一回?
诺初想起高中时孤僻的同桌,在同学会上她也是一个不起眼的存在。
诺初问她喝不喝酒,她说不喝,喝醉了没人带她回家。
她看见女人捏着手机,于是安慰她说可以打电话叫人。
女人说“大家都有大家的事,我不是谁重要的人,我要懂事,不然会被厌烦的。”
晚缨,你也在怕吗?
《绝仙》里面有过一段隐晦的描写,是关于那个把孟晚缨从庆王府带走的女人……。
关于这最后一段争议很大,但作者辟了谣:孟晚缨是没有过的。
在作者辟谣之后,大家心里都有了个底,诺初也一样。
女人有着变态般的表演欲,她迫切地需要一个观赏者。
这下流的方式,在女人口里却是一种关于“经验”的“礼物”。
回到那个问题,该如何定义这个姑娘的17年的一生?
奴隶,wan物,还是在多年后有了一个阿姐,为了阿姐成为“不幸的容器”?
都见鬼去吧!
我要带你到未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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