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会议比预定时间提前了20分钟,会议的主题是:肖逸鸣宣布辞去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
公司其他高层人员,并未像肖逸鸣想象中那样死缠烂打地挽留他。
他的工作和职务,由大股东的三舅子接替。
三舅子并不是股东老婆的三弟弟,而是股东小三的弟弟。往常在私底下,同事们一直称他为三舅子。
听说肖逸鸣要辞职,其他高管象征性地说了几句挽留的话,然后便迫不及待地当着肖逸鸣的面,开始巴结讨好他们的新司——三舅子。
那副嘴脸像极了跪在德胜门前,向李自成俯首称臣的文官。
“哼,这帮趋炎附势的王八蛋!”肖逸鸣在心里骂了一句。
要不是他把前世和现世分的很清楚,恐怕真的会忍不住拎起椅子砸过去。
罢了,这里跟本不是我的世界,又何必跟他们计较呢?肖逸鸣心说。
他返回办公室,准备最后再看一眼曾经工作过的地方。
他不想带走任何东西。因为对于他来说,那些东西毫无意义。
那种感觉犹如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但是,办公桌的笔筒里,一只散发着绿光的竹笛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支竹笛长度不足一尺,外表极其普通。
只不过在其端部,正好在竹节所在的位置,依据竹节的突起,雕刻着一只非常精美的狼头。
这是肖逸鸣刚进公司时,秘书小菲送给他的见面礼。
老实说,他并没有什么文艺细胞,对乐器并不感冒。
所以,他从未吹奏或把玩过这个物件。几年来,它一直放在笔筒里,从来没有改变过位置。
可是此刻,这支竹笛散发的绿光非常耀眼。好奇心迫使肖逸鸣走过去,轻轻将其拿在手。
或许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认真地观看它。
仔细看时,竹笛并非纯绿色,而是绿色中稍稍泛黄,表面极其圆润光滑,线条非常流畅。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包浆”吧,只有被人长期把玩过的物件,才会呈现出如此圆润和光滑的色泽。
可是几年来,他从未把玩过它呀,这又是何道理?
正纳闷间,手机响了。
“肖总,怎么,还舍不得走?”电话那头是小菲俏皮的声音。
“就快过中秋节了,如果方便的话,陪我去一个地方看看。赶紧下来,我在公司门口等你”。不容肖逸鸣回答,小菲便催促道。
他挂断电话,略一思索,拿起竹笛,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公司门口,一辆红色的奔驰敞篷跑车。
小菲身着一套仿迷彩色的紧身休闲装坐在车里。
往日的披肩长发,此刻打理得一丝不乱,用一个漂亮的发髻轻轻将头发盘起,给人一种轻松、精致的感觉。
虽然坐在车里,但仍然能感受到她凹凸有致的火辣身材。
“来吧!”看肖逸鸣走近,小菲侧头微笑着对他说。
“带我去哪里?”肖逸鸣轻轻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了去。
“嗯……一个……你想去、你该去的地方,哈哈!”小菲发动了汽车,飞速驶离了公司。
我想去的地方?我该去的地方?那是大明,莫非你知道?莫非你有办法让我回去?呵呵,说得轻巧。
肖逸鸣在心里说道。
可是,我应该怎么回去?走之前应该怎么向亲人朋友道别?莫非小菲这丫头另有玄机?她要带我去的地方该不会和我重返大明的事情有关吧?
一路肖逸鸣都在思考这些问题,因此变得一言不发。
倒是小菲一脸轻松惬意的表情,虽然开着车,但身体却随着车内音乐的旋律左右轻微地扭动着。
似乎肖逸鸣不开口说话,她便忘了告诉他要带他去哪里。
肖逸鸣也懒得理她,准备微闭着眼睛小憩一会儿。
……
“到啦,下车吧!”
黄昏时分,肖逸鸣被小菲叫醒,四周是乡野之地,车辆停在了一大片竹林的旁边。
他揉了揉朦胧的双眼,眼光快速扫向四周。
周围的一切非常陌生,但是又特别熟悉。
“快走,跟我!”小菲快速向前走去。
他们穿过竹林,几间非常古老而又破旧的茅草屋出现在我们面前。
肖逸鸣忍不住再次环顾四周,内心突然“咯噔”一下。
这不是……这不是我师父家吗?
她怎么知道这里?
并且还主动带我过来?
莫非……她认识我师父?
“师父……”小菲对着茅草屋,娇声喊道。
“进来吧。”屋门轻轻地开了,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传来。
没等肖逸鸣反应过来,小菲一把拉起他的手,快步走向茅草屋。
屋内陈设简单、老旧,一张老式的大木床坐着一个老头。
“师父……”肖逸鸣惊愕的眼神看清了那个老头,正是他8岁那年拜的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