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三章 命案(2 / 2)黄诗经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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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桓心里一凉,脸色不好看了,眼睛一转,呵斥下面的人:“去查,到底是谁抓的人?”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那名锦衣卫官员低着头,急匆匆的进来。

“禀告指挥使大人,查到了。”

曾秉正呵呵冷笑。

蒋桓面带寒霜,眯起了眼睛,淡淡的道:“讲!”

“今日上午北市街,当街斗殴,有人用砖头打死了人,事发突然,当时没有来得及取缉拿文书,刚刚才报上来。”

“胡说八道。”

朱德贞,也就是刚才在街上的青儿姑娘,她一人在外厅等的着急,实在忍不住才闯了进来。

曾秉正和蒋桓连忙起身向她见礼。

朱德贞不懂礼数,没有理会,看着那位官员大声问道:“那个人刚才还好好的,只是晕了过去,怎么就死了。”

蒋桓不动声色,扫了眼额头已经见了汗的官员。

那名锦衣卫官员吞吞吐吐的说道:“仵作......已经验明正身......却是......却是死了......”

朱德贞脸色惨白,一脸不敢相信的神情,自言自语:“不会的,怎么会死的......不会的......明明的晕过去的啊......”

蒋桓跟曾秉正对视了一眼,上前一步,拿起了公文仔细看了起来。

【大明律.刑律.人命】

凡谋杀人造意者斩,从而加功者绞,不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杀讫乃坐,若伤而不死,造意者绞,而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加功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谋而巳行,未曾伤人者,杖一百徒三年,为从者各杖一百,但同谋者皆坐。

其造意者身虽不行,仍为首论从者不行,减行者一等,若因而得财者同强盗不分首从论皆斩。

从洪武十七年始,凡遇有重大、疑难案件、命案,时均由三法司长官即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使会同锦衣卫一同审理,最后由皇帝裁决。

曾秉正没有怀疑,知道他没必要说谎,如果是一般的当街斗殴还好说,现在既然闹出了人命,就不是他能解决的,沉声问道:“人现在何处?”

那名官员回道:“人现在都关押在刑部大牢。”

蒋桓这时看完了卷宗,若有所思,抬头看着曾秉正,小声问道:“怎么办?”

曾秉正瞪着眼睛,说道:“咱家又管不到你锦衣卫,你问我?”

蒋桓也是头疼,悄声问道:“皇上是个什么态度?”

曾秉正摇头,表示不知。

蒋桓把他拉到一边,看了一眼哪位新封的郡主,神情可怜,说道:“秉正兄,这次可要救我啊,你知道我现在的情况,不敢有所差池。”

曾秉想了想,正摇头苦笑:“还是回去请皇上的旨意为妥。”

蒋桓一脸感激,诚恳的说道:“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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