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杀手?”花屠问凌迟。
“杀手,没有过程,只有结果。”
小隐于山,大隐于市。凌迟问花屠是愿意大隐还是小隐,花屠问,“山野简陋,集市繁华,我要生活,哪个给的盘缠多?”
凌迟道,“这取决于你在组织中的价值。比如说你杀了一个价值千两的人,那你至少可得白两银子,如果你杀了一个只值十两的人,那你得到的最多不会超过一两。”
“那如果这个价值千两的人武功很低,而那个十两的人功夫很深呢?”花屠问。
“你觉得价值千两的人不会雇上几个几十个功夫很深的十两么?”
”那就功夫而言,你是千两还是十两啊?”花屠的问题永无止尽。
凌迟叹了口气,把花屠安顿在街头巷尾一个很普通的房子里,临走丢下了一面白色的旗子和一行书笺,书笺上是一行朱砂字:“黄金镖局,全灭。”
黄金镖局,赤沙城里第一镖局,镖头金不三,他表妹同时也是他妻子的金不四,都是恶人。金不三和金不四还有个儿子金不换,小小年纪已经做了不少坏事。黄金镖局这些年来经营得红火,和他们的无恶不作有很大关系。这些消息都是花屠在酒馆里向小二打听到的。花屠花了二两向凌迟借来的银子,一两美美大喝了一顿,大猪肘子吃得花屠满嘴流油,吃的时候顺便把记忆中的大猪肘子李慕乔提出来想一下,一两给了那个小二。小二告诉她,听说黄金镖局三日后有一趟镖会从城外莲花谷过,莲花谷地形地势好,是埋伏的好地方。
花屠拍拍屁股走了,却没有发现那店小二向酒馆不显眼处一个带黑色斗笠的人鞠了个躬,“凌迟大人,为什么不自己告诉他消息?或者,让她自己去打听?”
“以她现在的能力,要让她长点本事,至少要让她以为自己真的有点本事。现在她若真有探听消息的本事,我也就不用这么操心了。何况……”凌迟皱了下眉,“这趟镖是秘镖,江湖上没几个人知道,连我们,都不知道押的是什么东西。不过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黄金镖局当家的得罪了大人物,人家花了钱买他们的命,只要他们死了,就好。这次行动隐秘,他们一家亲自走镖,是大好时机,希望花屠能完成任务。”
莲花谷,地形复杂,花屠并不是个懒惰的人,她还有个优点,不轻敌。她早早埋伏在隐蔽处,握紧了手中的花屠剑。
没有大张旗鼓,没有大声喧哗,一行不过十几人急步而有序地走了过来。为首的,是一男一女,四十左右年纪,腰间别的皆是双刀。一辆镖车行在队伍中间,车上插着镖旗,车上还坐着一个孩子,孩子十一二岁模样,也作镖师打扮,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花屠不敢耽搁,瞅准机会飞身上前,直扑镖头而去。金不三反应敏捷,立时出手,金不四亦飞身迎战。四把刀,一把剑,一众镖师只见人影乱飞,插不下去手,只得执剑将镖车团团围住。
那少年捡起花屠掷在镖车上的旗子,大惊失色,“镇魂旗,百鬼白夜杀?”少年从父母口中听过这号组织,却一直犹如传说听着,却没想到还有朝一日能见着,并且插在了自家的镖车上。
金不三金不四虽算不上绝顶高手,但能闯荡江湖这么多年,也非浪得虚名,这一战花屠打得很是辛苦,花屠剑洞穿两个人胸口的时候,花屠已汗流满面,双手都在发抖。她并非十足愿意杀人的,只是很多事一旦开了个头,就必须做下去,因为花屠清醒地知道,生死之战,稍一分神,就会损伤自己,战争,一旦开始,彼此双方就都成了魔鬼,没有什么点到即止,只有不死不休。
“请……请您放过小儿,他……还是个孩子。”金不三已气绝,金不四气若游丝,知道自家镖局已如散沙,毕竟百鬼白夜杀的镇魂旗子,还没有插错过地方。
金不换眼见父母如此,早已慌了阵脚,见花屠武功惊人,更是惊惶不已。
花屠仍自站着,还没完全恢复平静,几个胆大的镖师硬着头皮冲了上去,花屠还未出手,一个黄色的身影飘来,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将十几个镖师不费吹灰之力斩杀。
“饮鸩”花屠看清了来人的脸一声惊呼,“你怎么会在这里?!”
饮鸩并未答话,手中细剑已向那孩子飞了过去。
花屠见状,一个飞身把那少年推了开去。
“为什么?”饮鸩满脸不解。
“他……他不过还是个孩子。还是个……刚失去父母的孩子。”
“你居然对要杀的人起了怜悯之心么?凌迟猜得果然没错,所以他才要我来帮你。什么孩子,一个九岁就开始杀人的人,能被称为孩子么?一个在刀口上舔血的孩子,长大了只会祸害更多的人。”
花屠望着一脸委屈惊惧悲伤愤恨交织的金不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要杀我,今天发生的事我不会向任何人吐露半个字,我会带着秘密苟且偷生,请给我一条活路。”金不换稳了稳神,强抑住声音的颤抖道。
花屠吃了一惊,没想到此时此刻这种话会从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嘴里说出。这种冷静,让花屠汗毛都竖了起来。
饮鸩没有再给他说话的机会,金不换刚要继续求饶就被饮鸩一剑封喉。
花屠望着倒下的金不换,心里一阵阴冷,却说不出话来。
“现在杀了他,说不定救了以后的很多人。我只是要你知道,什么时候都要当机立断,什么时候,都不要妇人之仁。”
“如果是善良人家的孩子呢?”花屠在萧瑟的带着血腥味的风中愣了很久,终于开口。
饮鸩也陪花屠愣了很久,道,“其实你并非别无选择。百鬼有三,一曰“绝命”,为最下层,为达目的,必不死不休,一为“无目”,为中层,别无选择,但可全身而退,一是“天眼”,就是可以自己选择要杀的人,也可以随时放弃进行中的任务。”
“那么,凌迟是“天眼”?”
“不错,凌迟是“天眼”,我也是,白绫是“无目”,给你消息的那个小二是“绝命”,他叫是白夜从狼群里救下来的,他叫狼牙。”
花屠回忆起那个店小二,好像除了一对有些突出的虎牙之外,也没什么特别。
花屠正欲离开,却突然对那硕大的镖车起了兴趣,“这镖车长得如何像个棺材?”
饮鸩还没来得及阻止,镖车被花屠打开,两人都吃了一惊,因为镖车里的,是一个睡着了的,活生生的人,并且这个人花屠还认识,正是那生得好看却百无一用的书生,李慕乔。
李慕乔醒来后对所有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一无所知。
花屠道,“能被人花这么大价钱走镖的人,鬼才信你是无用书生。不说是吧?忘了是吧?那就等你想起来。在你想起来之前,请你乖乖去我府上作客。”
“你为什么要留一个外人,这件事给凌迟知道的话……”饮鸩不解。
“你不说,他就不会知道了。这人是我旧识,没什么背景,不碍事的。”
“他该不是……?”饮鸩浅笑,随即收敛,“你现在的身份……”
“不是不是,朋友而已,朋友。”花屠笑,末了补充一句,“顶多就是个长得好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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