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大半日,阿莫才带她到一处官府特设的牙市。
买卖奴隶在古代再正常不过,俞初悦入乡随俗,刚挑了个伶俐小姑娘要付钱,不知谁大喊一句,“欸,那是俞家的傻小姐,不能把女孩卖给她,会被她打死的。”
骤然,坐卧在地上等待买主的女孩们四散逃开,扬起一阵尘土。
俞初悦额头一团黑线,默默收回要付钱的手,扯出两撇干笑对阿莫道,“这些人不与时俱进,拿老眼光看人,没救。”
阿莫呵呵讪笑,不置可否。
两人灰溜溜从牙市出来,沿街逛到一处斗鸡坊,顺脚溜进去观看。
看到那斗败的公鸡鸡冠被啄得裂开,血刺拉呼耷拉在光秃秃的鸡头上,俞初悦不觉打了个冷颤,“呼,好血腥,好暴力。”
闻声,人群中有眼尖的认出她来,大喊,“俞家傻小姐来了,快把鸡都收走,当心被她踩死咯。”
登时,鸡去人散,留下一地鸡毛。
俞初悦秀眉拧成一道波浪,歪着嘴,叉着腰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我是那种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吗?啊?!”
阿莫沉默不语,见日头日渐西斜,知道今天办不成啥事,遂将她领到一处酒肆喝酒解闷,“小姐,咱们在这吃点东西回去吧,买丫鬟的事再议。”
俞初悦没说话,默默点了一桌菜大吃特吃,化悲愤为食量。
啃一口酱肘子,她百般嫌弃原主的人设,别人穿越要么萌,要么狠,她倒好,是一傻子加暴力狂,且风评不好。
唉,原主人设不讨喜啊!俞初悦叹息。
阿莫和她在山寨生活了几个月,对她的变化已然熟知,见她闷闷不乐便给她出主意,“小姐,要想外界改变对你的看法,你得日行一善,让大家看到你的决心。”
俞初悦也不想这样被当过街老鼠,但日行一善,扶老奶奶过马路那些事都太慢,她要立竿见影的效果。
“有没有什么速成之法?”俞初悦问道。
阿莫想了想,道,“写告示,全城张贴。”
“不可。”嘴遁没有说服力,俞初悦否决,垂眸思量片刻,她又兀自道,“我看我还是办个祭天典礼,金盆洗手,以后再也不碰那些兵器,让全城百姓安心。”
她用不了那些兵器,此举可谓一举两得。
阿莫虽觉得这主意比写告示强不了多少,但属下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上司每一个错误的决定都变成正确的决定。
所以,有没有人会来观看她的祭天典礼,是他做为下属要操心的事。
酒足饭饱,祭天典礼事宜敲定,俞初悦心情大好,从酒肆出来,街上华灯初上,比白天看着更加繁华。
特别是前方一座翠楼,楼外灯笼彩幡挂满廊檐,楼内笙箫管笛曲声悠扬,热闹非凡。
“那是什么地方?”俞初悦问阿莫的同时,脚已不由自主的往那边走。
“芝兰院。”阿莫答着话上前喊住俞初悦,“小姐,那是男人去的地方,女人不能去。”
男人去的地方?俞初悦秀眉一挑,秒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