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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前世是因为在某家宴会上换衣服时被穷秀才丈夫误闯进来失了名节才不得不嫁她,重生后的庶女很警惕,又收拢了一些人手,发现嫡姐和主母的算计,便将计就计,让失名节的变成了嫡姐。

花镶指着那段主母故意带人来找女儿,却看见衣衫不整的亲生女儿和那个穷秀才在一个屋子里,从而面色大变惊慌失措的描写,对卫谌道:“这就是打脸,逆袭就是扮猪吃老虎。”

卫谌拿着花镶写的看了会儿,不由笑道:“镶弟对后院女子的心理倒是了解,写得这般真实。”

“你得多用心理描写”,花镶被夸得得意洋洋。

这时卢鹤拿着他写的几张稿子过来,对花镶道:“镶弟,你瞧瞧我写的这个开头怎么样。”

花镶接了过来,又把卫谌写的给卢鹤,“长生哥,你看谌哥写的,以后你照着谌哥这种写法写就行了。”

顾徽放下笔,把他的给花镶,“待会儿也看看我写的。你写的呢,拿给我看看。”

花镶和顾徽交换了各自的稿子,先看了卢鹤写的。

卢鹤的想法挺好的,是丈夫陪妻子回娘家,晚归途中遇到雷雨,就在雷光劈出来的一个白光通道中走到了黄帝时期。

丈夫认字又会木工,妻子会织布又十分善女红,两人就用一件细密的葛麻儒衫换到一顷地。

后面就没有了,不过比他之前写的那些话本,简直是耳目一新,虽然写得太文了,但也很不错。

放下这些纸,花镶才去看顾徽的,她这么一看,才发现顾徽写的也挺好的,只是他的文字和他这个人一样,都带着珠玉矜贵气。

顾徽写的就是标准的逆袭流,男主角是个仙门大弟子,花镶毕竟没有对修仙板块详细解释,顾徽写的这个仙门就带着他个人创造的色彩,大弟子修为高人缘好,但是在捕捉一个大妖时损伤了修为,从此不进反退,由仙门第一人降到谁都能踩一脚的存在。

大弟子被排挤到仙门边缘,认识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师弟,阴郁的心情一点点变好,开始寻找稳固修为的法子。

花镶看着写的也挺好的,就是这个小师弟的设定,跟她怎么那么像的,这里面的小师弟就给大弟子煮了碗腊肉白菜面。

花镶有些囧,徽哥这个故事的开局怎么那么像耽美呢?

“徽哥,你这里的小师弟怎么那么像我啊?”花镶决定直接问。

顾徽抬头,笑道:“小师弟就是照着镶弟写的啊,就是因为他大弟子才会在以后成为望门仙尊。”

“那他们?”花镶问得小心翼翼,卫谌也看了过去。

顾徽说道:“他们一同修成仙了,还在修仙界留下很多传说。”

花镶问道:“他们没娶媳妇吗?”

顾徽想了想,“我一开始想的是让大弟子娶小师弟俗世的妹妹,但是现在我有了个更好的主意。”

“什,什么”,花镶的舌头都有些打卷了。

“小师弟是女扮男装”,顾徽轻描淡写说道。

花镶却一下子咳得直不起腰,卫谌忙抬手给她拍背,心下虽疑惑,却也没多想,以为她是觉得顾徽安排的不好,说道:“这也算是青梅竹马,挺好的开头。”

花镶默默点头,总觉得发动同学们一起写小说是在坑自己啊。

顾徽从床上下来,倒了杯水递给花镶,说道:“有这么大惊小怪吗?你们府城没有扮男装出门玩的女子?”

花镶抚着胸口,看着顾徽有些害怕,这家伙不会是发现了她的身份故意试探吧?

但目光相接,他眼中却只有坦然的关怀,花镶在心里安慰自己,自己才十二岁,身体的第二特征才刚显现,怎么样他们都看不出来的。

“我没见过”,花镶坚定摇头,“女孩子假扮成男孩子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来吗?她们何必多此一举?”

“谁知道怎么想的”,顾徽一侧身就坐在了花镶床边,左腿压右腿,大佬一般跟她道:“镶弟,你这个写的,还真有点犯着一户人家了?”

“谁家?”花镶往床头桌边移了移,没注意到卫谌看她的目光带上了几分打量。

顾徽说道:“京城的吴总兵家,这个吴总兵跟我大姨夫是朋友,两家就有些往来,去年我听到我大姨跟我娘说话,说到这家守寡的嫡长女再嫁给了前一科的状元。那前科状元之前是吴家远亲,几年前在吴家住过两个月,后来娶了吴家嫡长女的丫鬟,就带着那丫鬟回乡下老家去了。三年前这秀才高中状元,一年后原配病死,后来吴家嫡长女就嫁了过去。”

“跟你写的这个重生话本是不是特别像?”顾徽笑看着花镶,觉得她虽然个子小小的,却很有些神奇之处,随便写个话本,就把吴家的皮给扒了。

他虽然并不了解前科状元家事的内情,却也知道那原配的死不简单。

花镶听完顾徽说的,都不知道该摆出个什么表情了,怪不得红楼梦写得那么隐晦,不是深入分析都分析不出来王夫人的歹毒,原来根子在这儿呢。

只能说这个时代的宅门斗太多也太常见了,她随便编一个,竟然还能撞上真实版的。

“那要不我换一个设定?”花镶说道,京城总兵啊,她可不敢跟人家硬刚。

顾徽却道:“没事,你怎么想就怎么写,报纸不是还有我一份吗?就算真那么不巧被吴家人看见了,他们也不敢怎么样。”

而且按照镶弟说的,发表话本时都用笔名,如此外人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些话本具体都是谁写的。

花镶总觉得不妥,睡下了还在想怎么避免踩雷,的确啊,像栩哥说的,这宅斗根本不能写。

像她后世看的那些宅斗宫斗小说,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什么食物相克给流掉妾室的孩子,去母留子,捧杀养废,等等都是这个时代后宅妇人们会用到的终极杀招。

那些大宅门中的男主人未必看不出这些手段,但他们大部分都会为了维持家庭的和谐而装作看不见。

有些事大家都明白,但若有人喊破了,喊破此事的人必会犯众怒。

想着想着,花镶都想到自己写的小说在日后被列为禁书之首的情景了。

早上洗漱时,花镶又跟苏栩和顾寻要了他们写的,两人也都是写个开头,花镶占用了一些晨读时间,看了看苏栩的修仙和顾寻的神话。

跟所有第一次写小说的人一样,大家第一次写小说,小说的主角都带有一些本人的个性特点。

苏栩的修仙就是和他的好朋友一起进行的,他和好朋友一起踏青时遇到一个乞丐,他好朋友送了些吃的给乞丐,这乞丐其实是个金丹仙人,觉得他两个根骨好,就把他两人带到了修仙界。

主角不如他好朋友的资质好,好朋友拜了个更好的师父,也有了其他的朋友,主角一个人默默奋斗。

花镶真是看得又心酸又好笑,同时还有种前世某玄幻大作的即视感。

“栩哥,你走的是废柴逆袭流?”花镶问道。

苏栩同样不知道什么是逆袭,花镶只好再解释一遍,苏栩摇头道:“主角没有逆袭,后来他受伤修炼,再受伤再修炼,终于追上了好朋友的步伐,最后两人一起成仙。”

花镶问他:“那你这里还有其他矛盾吗?”

苏栩说没有,花镶指点道:“你得多设置矛盾,不然故事就不精彩了。比如让他们两个好朋友喜欢同一个女子,中间反目成仇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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