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1 / 1)梨园秋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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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起身提步想要回院中,只见方方却伫立再旁,不知听了多久。刚刚出了点口角,现在突然面对着,难免有些尴尬失语。他却先开口道,“听说你给我收了个徒弟。”

“你若是不愿意就算了。”若是平时,这话倒也没什么。可是放在现下总的感觉带了点争锋相对的火药味。这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心中更是尴尬了。

“咳。小虎子很好,是个知报恩的,况且也讨你喜欢。”

听到他这样说,我才放下心来。也不免得暗暗为小虎子感到高兴。他要是有功夫傍身,日后就算我们不在此处,至少他也能给自己和阿娘博个安身立命之处。想着刚刚在我怀里偷偷啜泣的小傻子,也总算是能有个一技之长了,我竟像是为人母般的高兴,“那我就替小虎子谢谢方方仙君。”

他不可置否地点点头,又问道,“那你又是何时忆起的腹语呢?”

听了这话,我心中便把刚刚那档事也连在一起,心中那叫一个气不打一处来,嘴上自然也不饶人:“只不过是那日知晓世上有腹语之后心中好奇,看了闲书自学的。我也不必事事向你禀告,你也不必疑心那么重。”我语气强硬,这才好言好语说了两句就又像是回到了起点一样,真让人窝火。也不知道要拌多少嘴,怄多少气,这事才能完了。

“你得告诉我,你忆起了多少东西。我方才放心你自由行事。”方方的语气也不由得重了三分,似请求又似威胁。

“那我若是不告诉你,你就要拿着铁链,锁我在你身旁吗?”这下可是实打实的火药味了。

“好主意,我不介意试一试。”他的口气带着认真的思考,让人不寒而栗。

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我是人,不是阿猫阿狗!”

他也看着我,那黑如曜石的眼睛紧紧盯着我,身形也是步步紧逼,带着不容置喙地口气:“方眠,你要知道,自打我七岁那年见了你,这十几年内,我们都是形影不离,你我从未分离超过一个月有余的。”我感知着他身上散发出的危险气息,压得我快要喘不过气来。我看着他的脸,既熟悉又陌生。他突然抓住我的手腕,面容也变得凶神恶煞,我只觉得恐惧,像是有一团可怖的黑雾包裹着我。“我为了你叛弃了师门,如若你恢复了记忆,你最好告诉我。也好让我知道,不单只是是我一个人在欺师灭祖。”他手上的力度越来越大,简直快要把我捏碎。这样狠辣的方宴之,让人望而生畏。

此刻我动弹不得,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脱身。

他却突然放开我的手,散去周身的压迫,刚刚那个从阎罗殿跑出来的恶鬼瞬间荡然无存,好似一切都没发生过,只不过是幻觉。他看了看我被他捏的乌青的手腕,张了张嘴,却又忍住了,只是说了句,“时辰不早了,你且早些休息。”说罢,他拂袖而去,只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微微喘着粗气。

等待他走远了,我才微微定下神来。方宴之的这模样,我是意外却又不意外。只让我不禁想起了我们小时候初见的样子。

那时候我小小的,不过四岁,却是骨瘦如柴,让人看得心惊。方宴之就不同了,他粉雕玉琢的,又长得挺拔,我俩不过相差三岁,他却是高出我两个头不止。当然我现在努力追赶,也没赶上他的身高。不过当时,他穿着上好料子的衣袍,又是天生器宇轩昂,在我心中是犹如仙人般的存在。可惜这位仙人很是趾高气昂,看不上我这个面黄肌肉的黄毛丫头。我当时着了新裙子,我很是宝贝,提着裙边,走路都是小心翼翼生怕弄脏。他却毫不在意他身上的衣服,故意踩到泥坑去,溅了我一身泥。我粉粉的新裙子就此污浊了,我还记得我当时那想哭,但又怕哭声恼了他们,害怕被弃之而去只好憋着的心情。方宴之看我不哭,觉得没趣,又抓着我如枯骨的手腕,恶狠狠地道,“你这个丑丫头,也想做我师妹。”我当时是丑,身上没有二两肉,面无血色,面上瘦得只剩两个大而无神的眼睛干挂着,像个墓里刚爬出来的活骷髅。可他也把我欺负的真惨呐,就像方才一样,当时我的手腕都好像快要被他拧断一般。我痛,可是也知道敌不过他。他把我捏的那么疼,我却只能对他露出惨兮兮如小狗般的笑,乞求他的怜悯。可或许是我的眼神惹恼了他吧,又或许是我毫无还手之力的样子令人厌倦。他更是厌恶,直接甩下我的手腕,我轻飘飘的,一下就被他摔倒在地。我躺在泥地里,好像个支离破碎的娃娃。不只是衣服上,脸上也带了新泥,我无力挣扎,又像个脏兮兮的小乞丐了。

脏兮兮的。小乞丐。

我恍若从梦中惊醒。不由得低头看了看我身上的裙子,还好,还好,它没有染上泥泞。我想要回我的房间去,却对着方宴之的方向一惧,好似有个深渊大口要我吞没。我不由思索转头跑了出去,跑去肖府,想去找萦云,大哭一场或是大醉一场,怎么样都好。我是这样的脆弱,昔日流落街头的日子,或是藏剑山庄不堪回首的往事,都能轻易把我打得溃不成军。

我急急地敲门,奔了进去,却撞到了肖都尉的怀里。我整个人抖如糠筛,肖都尉握着我的双臂,关切地问,“怎么了?”我讲不出话来,只是似寒颤般止不住地抖。

“方姑娘,你没事吧,若是你跟我讲不出口,那我替你去叫萦云来,你跟她讲。”肖都尉一脸担忧地看着我。我定定的,突然一下子扑到他怀里去。我还是哆哆嗦嗦的,但是感受到另一个人的体温之后,我仿佛是冷静了一点。我似乎是想要找个武力大概跟方宴之相当的人,来让我手握筹码,心中镇定。

可是我在干什么,我并不喜欢他。我为什么要在他的怀里,勾引他,企图引起他的怜惜。他是萦云的大哥,萦云待我亲如姐妹,我就是这样利用他们的吗?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心袭来,几欲作呕,对这个人世间,也更对我自己。我好似天生就是魅人心魄的妖魔,是个没心肝捂不热的东西,无论我失忆与否,我都会凭着本能,利用、攀附、缠绕着别人而活,耍心机玩手段,好像是我的家常便饭,是我与生俱来的本领。

“肖大哥,你喜欢我吗?”我从肖都尉的怀抱中脱出,冷静却又似魂不守舍地问他。

他似是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我又问道,“那你为何不娶我?”我好似疯了。可是我知道,这样做,可以让我完全摆脱通缉令上的刺客身份,嫁入护国公府,摇身一变成为个洗手作羹汤般的良人。即便我既不喜欢他,也不爱他。但从此以往,我就是自由人了,不再听任师命,这江湖也与我无关了。

是的,我想起来了。这一切,我都在一月前从树上摔下来时,想起来了。

那时的泪,是为远宁和翠衣而流的。唱的童谣,也是幼时师父常唱给我做安眠曲的。方才的腹语,当然也是以往缠了方宴之好多日,答应给他洗衣服,才学会的。他怀疑的一点都没错,我是想起来了,这些天我一直在做戏。好似只能这样,我才能忘记自己多么软弱地想要逃避自己做错的事,才能忘记自己如何狠心地要弃师父于不顾,才能忘记自己费尽心思掩盖这一切只为了这自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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