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噙着泪,抽泣的说道。
祖父可没管我的心情,之间将我的腿抽出来。上面划破了皮,我哭的更凶了。他将脸一板,我竟连抽涕都不敢了。
回到家,母亲看了伤,十分气愤。可她却也没什么好办法,没钱!没钱只能打碎牙齿混血吃。
一个家里,堂哥被长辈喜爱的紧,竟是一个敢对他说重话的人都没有。
后来有一段时间,他患了多动症。一家人都赶去照顾他,只有母亲陪在我身边。
那时候我就知道喜爱两个字,对于我太过于奢侈。
不过,如今喜不喜欢都将无所谓了,我曾被人厌恶的彻底。
只是再难接受别人的好意罢了,我初中时收到过很多情书,也帮人写过许多。
但那种朦胧感使我至今不懂,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
大学后我也试着尝试,但事实证明,我并不喜欢身旁站着的那人,甚至有时感到陌生与距离感。
最后我提了分开,要求了解放,释放了天性。
喜爱,真真不适合与我。我想至少我还需要时间,需要时间去磨平棱角,去认认真真的去喜欢一个人。
其实现在想来,不收待见的苦楚,是十分难熬的。
现在想来,竟似有些好笑。
后来,才知道,不过是喜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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