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逢顶喜欢看夕阳的,她每次只要有空,这个时候都愿意去金院金门的高墙,看着太阳迅速地落下去。她是第一次坐在墙头看太阳的时候,才发现太阳在落的时候那样快。就好像她升起的时候也是很突然地一下就出现在空中了一样。太阳落山的速度是肉眼可见的,像从前小时候朝逢与师兄们抛到手沙包到顶之后下落的样子。
朝逢今日也抬头看看,知道今日的太阳就要到快速落到时候了,她便紧走了两步,赶在太阳往下掉之前,又坐在了门楼。
不过她今天有些意外地遇了一个熟人,和她同班两年多却没说过几句话的今徽。
朝逢心想今天是个什么日子,怎么去哪儿都能碰熟人。随意地与今徽打了一个招呼,朝逢就在自己平时最喜欢的地方坐下,她看见今徽仍然站在一旁,她也没有对他说什么,两人就这么沉默不语地看着同一片夕阳。
也快三年了,孩子们总是长得快得可怕。一转眼黄毛丫头就有了姑娘的样子,一转眼毛头小子就窜高了个字。但是今徽似乎从来都没有经过毛头小子的那个阶段,似乎就直接从一个瓷娃娃一样的小人,长成了一个少年。大家形容今徽的时候,用的既不是形容姑娘的“漂亮”,也不是夸小伙子的“英俊”,他的一张脸就写着两个字——“美丽”。
也不止是他的脸,他整个人人似乎就是为了告诉世人“美丽”这两个字是用来形容什么的一般。不管是谁看他,都挑不出一点不好来。你无法想象今徽的眼睛再大一些或小一些会是什么模样,不会像他身形壮一点瘦一点会如何,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刚刚好。刚刚好到一点多余的想法都不会让你生出来。
今徽好看到每个见了他的姑娘都想与他多说两句话,但是今徽从入学到现在,对谁都是客气的,礼貌的,你问他一句他便答一句。姑娘们看着这个热不起来的少年,心里却是也从来不会恼,也许是今徽真的太公平了,他对谁都一样,便让谁都觉得自己没有差,别人也没有强。
按说这么招女孩儿喜欢的男孩子,总是不会招其他男孩子待见的。但是到了今徽这里也不一样。不论是班里的男孩子还是其他认识他的男孩子,都对他客客气气的。他们从不欺负他,也不孤立他。他们每次有什么活动都会叫今徽,一起打球,一起赛马,一起做男孩子们做的任何事。今徽对这些事也从不感到厌烦,他也很是擅长,不过他依旧是特别的。就算是一起打球完,男孩子们也从来不会来一把搂住今徽的膀子,叫他一起去吃些东西。就算一起赢了比赛,他们也只会与今徽相视一笑,说两句祝贺,不会击掌庆祝。
今徽就是这样奇怪的一个存在,合群也不合群。那些男孩子不这样做也不是因为今徽曾说过什么不愿意这样的话,而是他往那里一站,你就知道这样做不合适。
因着浣溪的关系,朝逢也没少注意今徽。她不会去否认今徽的独特与美丽,但是她自以为看出了今徽那些客气礼貌下面藏着的什么。但是她也还太小,她不明白那种东西到底是什么,怎么说。但是她觉得那些东西始终在,也许在今徽心里已经藏了好一阵儿,所以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
当然今徽引起朝逢的关注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今徽很强。朝逢不知道这是精灵的种族优势还是怎样,但是今徽在班里的成绩一直很好,不想朝逢这种喜欢的课就好些,不喜欢的就差些。今徽学什么都很强,不仅仅是这些理论课,修炼他也很强。
朝逢虽然对理论课可以随便些,但是对自己的修炼要求一直很高,而且她也在一直都是身边所有人里最强的。朝逢一直知道今徽追她追得很紧,所以这次她突破后,听到今徽还差一点儿的时候,着实是松了一口气。
这时朝逢坐在墙头,眼里全是余晖的倒影,映得她漂亮的大眼睛里金红一片,像只火兽精亮的眼睛。她心里想着许多事,有入学来几次被血巫撞,有今徽还要多久才会突破,有长留隐瞒她的秘密,有······
就在她脑子空空,任思绪乱窜的时候,她突然听到身旁传来一阵响动。她还没来得及扭过头去,刚刚转了一半,便看到今徽一只脚点地轻轻落到墙头来。
今徽口中发出一声轻啸,朝逢听起来像利剑出鞘的声音。随后,朝逢感受到身边四面八方的灵力都向今徽聚拢过去。
今徽突破了!
待到今徽再睁开眼睛,朝逢斜仰着头,笑着对他说,“恭喜你。”
今徽也对她笑笑,轻轻说了声谢谢,又说了句告辞,便转身离开了。
等他走了许久,最后一丝光线也沉下了山头,朝逢右手一撑墙砖,转身跳了下来。她一边走,脑子里全是今徽刚才对那个浅笑。朝逢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怪不得呢,看这一个笑,怕是能醉一宿吧。
朝逢从来没喝过酒,但她隐约觉得,酒便是什么让人沉醉的东西,而今徽的笑也让人沉醉。她不知道,今徽的笑,可不止能让人醉一宿,是能让人醉一生呢。
慢慢走回宿舍,夕阳留在朝逢身的最后一丝暖意也散尽了,她穿过静心湖,猫儿一样悄无声息地钻回宿舍。
应付完浣溪盘问,朝逢悄悄躺下,小心翼翼地拿出了那本古怪得有些阴森的老书。她一页一页小心地翻过去,好在这书全是拿皮革做的,翻起来一点声音也没有。朝逢还想,为何这么多年过去,这皮子都没有发干发脆,没有长毛发霉。不过这些念头也就是一闪而过,她并不在乎。
看到关于血巫的那一页时,月亮都升到半空了。这书对血巫的记载也没有那么详细。作为巫这一脉中最神秘,最可怕,最狠毒的一种,人们对血巫总是见之即杀,谁也不愿沾染分毫,更不用说研究了。
但是这书还是写了一些血巫的基本特征,比如必需隔一定的时间就出来吸一次血,而且必须是人或灵兽的鲜血。看了几条,朝逢注意到最后一行字,
“血巫对血液有极其灵敏的嗅觉,一旦其认准一人,凡是带有其血脉之人,都会被血巫盯。”
一眼看过去,朝逢刚准备翻页,手指却突然顿了一下,放下书页,又挪回那行字。
“带有其血脉之人······是······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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