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谢壮士相助,若是能顺利解毒,我定有所酬报!”
胡腮壮汉友善地笑道:“小兄弟不必客气,举手之劳而已。事不宜迟,我们快走吧。”
“好,请带路吧。”
胡腮壮汉吩咐手下的小弟们大多回了山寨子,只留下独眼小弟和光头小弟跟随,带领着闫格和季瑶去老猎户的茅舍。
路上,胡腮壮汉凭着自己的经验,还替季瑶挤出了伤口处的脓血,并做了简单的包扎。
闫格觉得他虽是山匪强盗,但看上去并不像个坏人,而且武功高强,举手投足间又颇为不凡,定非俗人,于是对他的来历很是好奇。
“这位壮士,我看你和你手下的弟兄们身手都不错,也年纪轻轻,体格强健的,为何不谋条正路,非要上山为匪呢?”闫格不禁问道。
“当土匪多自由自在,我们这些人野惯了,就乐意做土匪,不像你虽然有几分能耐,但居于人下,一点儿自由都没有,这次下山想必是去执行什么任务吧?”胡腮壮汉说道。
闫格心里清楚他这样的人做山匪一定不是为了自由,若他真的性情狂野,闯南走北,举手投足间绝不可能流露出超凡的大家气魄,人生于世间,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虽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有乘云行泥,蒹葭玉树之别,教养根深蒂固,岁月之痕更是难以磨灭。
既然胡腮壮汉不想多说,那闫格便也不再过问。
“确是去执行任务,没想到还未下山便遇到了尔等劫财。”闫格笑道。
胡腮壮汉也笑了:“我们虽是山匪,但从不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抢的是财主恶霸,劫的是奸商贪官,你们千影阁多年来鱼肉百姓,为虎作伥,与魏轶那个狗皇帝沆瀣一气,我们劫你有何不可?只是我看你一身正气,并不像个恶人,便好心救你的同伴。”
闫格眉头一蹙,质疑地问道:“你说我们千影阁鱼肉百姓,为虎作伥,可有什么证据?”
胡腮壮汉大笑:“小兄弟,我看你身手不错,没想到竟是第一次出山啊!我问你,你可知前朝太子皇甫雄?”
闫格摇了摇头。
“皇甫雄是前朝大梁最后的太子,可惜被魏皇后那个妖妇暗杀,魏皇后蛇蝎心肠,城府深不可测,前朝皇帝体弱多病,她便趁机掌权,参与朝政,后来野心勃勃,竟想效仿武则天女帝,称霸朝野,凭借母家的势力和众多大臣的支持,她虽没有如愿坐上女帝的宝座,但长期的外戚干政终究还是推翻了大梁,皇帝离奇驾崩,太子被暗杀,魏皇后的胞弟魏轶建立东辽,成为新皇,前朝皇室除了魏皇后的亲女和静公主,别的人全被杀死,一个不留,而不愿归顺的文臣武将也全被诛九族。”
“现今是永和十七年,那东辽建立的时间正是我出生的年月。”闫格说。
“东辽建立后并不太平,皇帝昏庸无道,贪图享乐,听佞臣宠奸妃,而前朝坐拥各藩镇的诸侯虽表面上臣服于东辽,但并不愿真的归顺,前朝太子皇甫雄心怀天下,爱民如子,在民间很有声望,有些诸侯仍心系于前朝太子,可有些诸侯却暗地里勾结,趁东辽根基未稳掀起战乱造反,所以一时间东辽才会叛乱如潮。眼看东辽就要被灭了,可在这节骨眼儿上出现了一个奇人季峰,竟然用闻所未闻的附魂剑击溃了叛军,替魏轶守住了国土,从此季峰便和魏轶这狗皇帝狼狈为奸,凡是六十岁以上的人都必须活埋,普通人家的妙龄女子需先侍奉权贵,再嫁入民间,赋税徭役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闹饥荒发洪灾了朝廷不但置之不理,反而加重赋税,不知逼死了多少人……”
闫格听后大为震撼,连忙问道:“你所言可句句属实?”
胡腮壮汉瞥他一眼:“你若不信,明日下山探寻民情便可知,我绝无半句虚言。”
“我从小也熟读史书,诗经,为何这段历史却没有听说过,也未曾看到过呢?”
胡腮壮汉笑道:“自古以来成王败寇,魏轶这狗皇帝怎么可能把自己的黑历史写进史书?整个东辽恐怕也没人敢说他一句不是,不过并不代表所有人就心悦诚服地归顺他了,若不是季峰保他,像他这样的草包,不知被杀多少回了。他原先只是前朝的太守,如果不是他胞姐魏皇后扶持他,他怎么有能耐当皇帝?”
“我这些年潜心练武,从未下山,两耳不闻窗外事,并不清楚世间的风云变幻。”
“现在朝廷中是季峰一手遮天,魏轶形同傀儡,整天除了饮酒享乐,就是醉卧美人膝,从来不理朝政,再这样下去,季峰迟早杀了他,接管他手中的一切,到时候百姓们会过得更疾苦。”胡腮壮汉叹息道。
“你究竟是什么身份?为什么知道得如此详细?”闫格对他所言半信半疑,若他所言属实,一个寻常百姓是不可能知道那么多前朝宫廷之争的。
胡腮壮汉豪爽一笑:“哈哈,我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活阎王,这普天之下,没人敢说季峰和魏轶的坏话,可我偏偏不怕掉脑袋!”
这胡腮壮汉虽然跟闫格讲了那么多,但他并不是没有心思,仍不愿透露自己的任何信息。
闫格盯着他问道:“我是千影阁的人,你跟我说了那么多,不怕无事生非吗?”
胡腮壮汉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感伤,视死如归地说:“你以为我怕死吗?与其窝囊地活着,还不如痛快地死了!倒是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