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过回去?”
“在这待习惯,回去能做什么,扮成西域人表演杂技吗?”
这老家伙张口就是谎话,估计连自己都能骗过去。
李欢揉着脑袋道:“开个价吧,我不喜欢兜圈子。”
“子,这离大营不过八百步,也就是一个冲锋的距离,你最好还是赶快离开。”
“不行,八百太多,砍一半吧。”
丁不花搓着手,黝黑的面孔,漆黑的眼珠子,全身上下无一处不黑。
“六百,不能再少。”
“五百,不能再多。”
“成交!”丁不花嘬着牙花子,把那浅坑整理好,“共五千头狼,来杀一万只羊。
老夫上一次买卖,买主领着三千打手,勉强把狼杀光。
少于这个数,你吃不下这批货。
我很好奇,你到底带了多少人?”
李欢将剑插回腰间,拍拍衣服上的土。
“我也很好奇,狼都死光,你这牧羊人,还敢赶着羊回狼窝。
看来卜丘部把内斗传统,继承的很完美。”
“你很聪明,比之前的买主都聪明,你这次来是奉谁的令?”
“奉我之命!”
“我?离开中原太久,竟然出这样一位人物。
子,中原的酒尝起来怎样?”
“你在这草原,待了二十五年,不信你没回去过。
你以何种理由,糊弄卜丘部的人?”
“等买卖做成,老夫自然为你解惑。
快走吧,明动手前,营盘八百步外,不见不散。”
“你可以到羊群中找我,我胳膊上绑着红色裙布。”
李欢从怀中掏出裙布,脸上流露出追思,渔村一别,竟是涯永隔。
丁不花又把自己埋起来,像是少了一片面包的热狗。
李欢在他的“坟头”,洒下三盅烈酒,踩着月光离去。
丁不花看着湿润的土地,辛烈的味道钻进鼻孔。
“这子有趣的很,言语藏锋狡诈如狐,胆大包凶猛如虎。
比之以往的炎族将军,是要强上数倍。
但即使如此,十余人也杀不光一万头狼。”
阳光垂射,凶猛的炙烤青青草地,大慎部的羔羊,或躺或坐在地上,身下压弯的草,比汤面条还软。
“阿妈,这外边也太热,为什么不回帐篷里?”
胡寇女人,无神的双眼,垂在儿子身上。
“那已不是我们的帐篷,要留给你阿爸和你哥哥,我们不能弄脏它。”
胡寇揉着肚子道:“阿妈我饿了,我要吃肉。”
“没有东西可吃”
“骗人,阿爸他们从炎奴那里,抢到很多东西,怎么会没有吃的?
那里还有数不清的牛羊,有我们家的,也有阿不花家的,这些都是食物!”
胡寇女人捋着他的头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把刀放下,虽明知现在不杀儿子,还是会被卜丘部虐杀,但她下不去手。
“阿妈去给你找些食物,你待在这不要动。”
胡寇女人捂着肚子,弯腰从人群中挤出来。
刚走到自家帐篷,就被人一把揪住。
“滚回去!这里已经不属于你。”
“胡师,我儿子饿的受不住,只拿一块肉干。”
“羔羊只能吃草,狼才可以吃肉。
你快回去,否则你的家人会因你而死。”
胡寇女人刚泛起的心思,随之湮灭,死人喊什么饿,肉是留给活饶,二十年来,大慎部就是这样,强者可以生存,弱者只能死亡。
就在她想着,如何哄骗儿子的时候,一人悄悄拉着她的衣服,朝西边努努嘴。
女人抬眼看过去,众人围起来的那个人,她认识。
族中有名的闲汉,既不牧牛羊,也不去燕州杀戮,靠一张嘴讨生活。
“大家听着,命是神赐予我们的,胡师没资格剥夺族长也不能。
看守我们的人,只有区区一百人,只要大家稍一发力,就能活命。”
胡寇闲汉这番话,经过深思熟虑,他本以为出来,便能煽动众人,干掉胡师以及看守。
他太想当然,以为煽动羊群,是他开的先河。
世界上不乏聪明人,大慎部好歹也有十几万族人,出一个聪明人不为过。
早有人煽动第一批羔羊,杀死了胡师和看守,然而还没吃到草,便被狼叼住脖子。
打那以后,不止明面上有看守,抽到活命签的大慎族人,也有一部分人,在暗地里看着呢。
只有确定羔羊死亡,他们才能安心的活上五年,拿弱者换五年寿命,这买卖不算吃亏。
眼见众人开始散去,闲汉急的跺脚,低声喝道:“快回来,你们这些懦夫、羔羊!”
没人反驳他,也没人停步,闲汉无奈的叹口气,走到最角落的地方,两只眼睛不停的转动,在找看守懈怠的契机。
“这么容易放弃,能活下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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