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头,一丝丝冷火燃起。
“我做不了你的贤妻良母……我还不够贤惠么?”
“你是想要分手么?”他问,那一刻酒意全醒。
“好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他露出残忍的笑容。
终于他“腾”地站起来,强忍怒火,背对我撕烂了他的好几本书。书页乱飞,但没有,它们很快就落了地,变成一堆堆废纸。
他又抽出那把玫瑰,水滴淋漓。野兽一样转身冲前,他举着那把玫瑰,认真地说道。
“你从来都讨我欢心。”
“我生气是你哄着我,不讲大道理不问对错。从来都那么照顾着我的感受。”
“你见我的时候永远那么温和,那么志趣冲淡,永远不和我说你的烦心事——我甚至连你的女友们的名字都不知道,你会安抚我,记得我的生日记得我的喜好。可是……”
他的脸色白而凄惨。
“可是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进过你的心。”
结束了。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
如同浮舟,在投水被救后,选择出家。
有一刻地,再不想恋爱。也再不想吃炸鸡。那是肥胖的快乐?还是胃和心灵的安慰?是不得不延续的习惯,是被沉迷的爱和恨,没有爱恨毋宁死。
没有爱,太寂寞。
终于当我出门。在主干道遇到了他,只是那时候我们手里都挽着各自的新人。
我看着他,明明那时候努力去记住他的脸,到这时也只想起来一团浆糊。
唯一的相同点是我们的“极光”。
珍珠闪闪,看似完美无双。
——可哪有那么完满的爱情?蚌嘴里的珠子或圆或扁,红绿黄蓝。一万颗里出一颗完品。
而我们大都不是完品。
若是一切都停在开始。
他一身革履,把名贵的珍珠递到我手里。夜色过浓,那一刻谁不会心动呢?
“小姐,你戴这个一定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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