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他去吃日料。一家好难订的餐,平时也不这么奢侈,不然账单够我眼皮子跳好几跳的。
点了俩客寿司。
初秋的旬节都是些鮎、鯛、鰻,鮭之类的,都是些冷食。
气氛微妙地维持在礼貌的程度。问了一问,原来我们几乎是同行,都是搞文字的人,他写写稿,我做PPT。
许是喝多了酒,又许是那串“极光”太好看,直白一点许是我想忘了志邦……女人说服自己的理由太多,天晓得如何如何。
我居然收留这个男人去了我家。
寂寞就这样被收容。我不年轻,但够寂寞。不是廿十的岁数,还过着女子大生的生活。买买东西,谈谈恋爱,比她们还多的一样是花花钱。
岁月易逝,空长年岁,活着并没有什么进步,只是想要的快乐多些。
三
他也爱吃炸鸡。
提起缘由,他说,自己的某一个前女友喜欢自虐一样减肥,半夜做了好些炸鸡又一口不肯动。任满屋子黄油蒜香发酵。
然后呢?我问。
被邻居投诉了。他答。
然后呢?我想听这个故事。
分手了。他神色依然安好稳定。
他不愿意。我识趣地不再问。或许他重情,不愿意提心伤旧事,或许他也不重情,能把送女友的礼物扔给路人。
前女友好多。我说你欸。
他神色了然又倨傲,好像是写着“没有什么女人追不到”云云。
那当然。他说。
我居然有一丝在意。他坐过来揽住我的腰。“肥一点也好。”
他凑上来亲我。
我扭过头又被他抱过来啃。“抱着多舒服……”
“嗯……”我的声音细如蚊吶。
完蛋。
我心里的鹿还没死,在没完没了蹦跳。
生命和爱情都无法保鲜,这是我一早都该懂的道理。被叫阿姨的女人还喜欢对男人心动,实在是不是傻就是蠢。
提刀把鹿砍死。
砍死第一次,就会有第二,三次。我已经收容他太久,久到无法将他赶走。
整个人像是感冒似的——一会儿凉一会儿热,病得太重了,重得无药可医,居然会为了他洗手作羹汤了。
连神也感叹的剧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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