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金城县(1 / 2)青云不问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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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驻扎的营地趁着夜色奔驰,韩邪和细君分乘两马,刚刚在天微亮时分抵达。

按韩邪的话来说是到了,可是细君并未寻见什么城池,直到从山口直入,方才豁然开朗。

一小城群山环绕,如掌上明珠,偏偏青山带绿水,城里城外风景格外秀丽。

这里便是金城县,现甘肃兰州,也可以叫做金城。

金城可以说是锦绣河山——如果没有金子的话。

偏偏这里有金子,又地处西北边陲,常年有重兵驻守,因此在良好的治安下,金城县逐渐成为了陇西郡乃至整个西北的中枢,也是看管最严密的地方。

土生土长的羌族人本游荡在这片大山中,如今被迫西迁,渐渐消除了痕迹,据说盘据在更西边的他们与匈奴人有一腿。

不过这都是小事。

韩邪和细君此行前来只是游览风景,也可以算作公款旅行,其实原本是卫青定下的蜜月不二场所,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

如果不算上敲诈县令的话,韩邪可能会非常喜欢这次旅行。

临近城池,韩邪方才注意到城墙居然是用石砖制作,按其花纹判断应是最常见的花岗岩,要知道将石头切割、浇筑成这样规整的城墙,绝对是一项天价的工程。

虽说是因地制宜,但在西汉城墙都是使用夯土制作,也就是黄土、胶泥,绝无掺杂石子的现象,因为材料力学告诉我们……

细君拍了拍韩邪的肩膀,示意他赶紧出示文书,自己已经受不了这些兵士如狼似虎的目光。

见了文书,士兵翻来覆去确认了一遍,甚至嗅了嗅上面的印章,的确是得罪不起的人。便拜会道:“有失远迎,敢问大人此行是?”

一听这句,好奇大量的兵士便收回了不安分的眼神,细君抿着笑,很是春风得意,看来她非常喜欢这样的反差。

是个人都会喜欢的。

韩邪并没多想,问了官府的所在,便牵着马进城,他并不想要一个导游,因为他觉得这些兵士也说不出什么。

金城县并不大,一市场最为繁华,四兵营交替布置,其他都是民居。这里的民居并不多,仅仅限于少数汉人,很多本地的羌族人并不舍得西迁,守城的县令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个把柄。

在两汉,虽然民族融合有条不紊在推进,可反目成仇时有发生,自打羌族人同匈奴有所勾结以来,天子就下令将所有羌族赶出陇西郡,很显然,金城的大人非常同情这些靠山吃山的本地人。

这不是好事啊,韩邪在内心稍稍抱歉,然后用铜板换了一名羌族壮年不久前打的野味,一只小傻狍子,由于狍子的皮毛保持的很完整,所以韩邪格外付了一笔小费。

可是当这个羌族人看细君眼睛都看直了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有点别扭,唉,红颜祸水,要带这么个佳人从蛮荒的西域乌孙平安归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卫大哥啊,你真是给我出了个天大的难题。

“醒醒。”

细君摇了摇他,看他如梦初醒,笑道,“我可不是阿莺。”

“去城主府。”

韩邪并不解释,将狍子安放上马背,“到时候记得多要点金子,这里可是有金矿的。”

“可守城的那人说——”

细君似乎有所犹豫,韩邪可没有那么仁慈:“是个爱护子民的父母官?可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说他爱护子民用的钱是平白来的?既然都下定决心从金矿里面扒拉一口,分我们一点又有什么不妥?”

“这都是为了百姓。”

“什么时候又为了自己呢?”

韩邪真是一点心理负担没有,毕竟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古代社会底层的悲惨命运,除非发展科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这太为难一名文科生了。

“你也许会觉得我自私。”

牵着马的韩邪昂首挺胸,一点也看不出来羞愧的模样,“但人就是自私的。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到了乌孙用替身将你换出来,你又会可怜那个替你的女子吗?”

“我不知道。”

细君无奈叹息,她这一路上叹息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些。好像在这些人的悲惨命运面前,自己的生活反倒无比幸福。

但那远远不够。

“追求幸福是每一个人应有的权利。”

韩邪开始了逃亡之路前的洗脑工程,准备将细君改造成极端的利己主义者,从而在乌孙能够摒弃她的一些古代女子常有的妇人之仁。

她是柔软的,她有一颗非常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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