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路口走进去,需要花二十分钟才能到达墓园,如果在节假日时,耗时会更长。张季秋开车到停车场,那里稀稀落落的停着几辆车,有些孤独。他抬眼望去,居然在旁边看到新建的楼盘,已经封顶,快要完工了。这年头,为了抢个地盘建个房,连墓地旁边都能住。也许看在墓地的份上,房价能够友好一些。
他决定徒步走上墓园,反正也才几公里,云已经把太阳遮住了,走走也没关系。
曾祖父的印象在他脑海里一点都不深刻,听说是没出生前,他就去世了。给自己起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名字。父亲对他说,这是纪念。像他从未离开过一样。张季秋今年准备三十岁,运气好,自己还能活五十年左右,这就意味着,曾祖父还能被记住五十年左右。
为了被记住吗?
在非洲有一个食人族,他们的族人若是死亡,家人就会吃掉他的血肉,以此来祭奠。大部分人听起来有些残忍,怎么能吃同类,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家人。他们解释道,我吃下他,与我血肉相融,他的灵魂会得到永生。
曾祖父大概是,想要活在世间里的人不要忘记他,能够活在所有人的心里。
走了快十分钟,身后传来轮胎摩擦声。一辆黑色的奔驰,缓缓驶过他的身旁。还没铺好柏油路的墓地,车轮卷起灰尘,坑坑洼洼的路面,汽车颠簸着前行。它拉开和张季秋大概五米的距离时,车子停下了,突然向前,又突然刹车,车轮左右转动,又慢慢倒退回来。
张季秋看到车窗渐渐被摇下来。
“先生,这是往万苍岭的路对吧。”司机是一名年轻的女子,她带着墨镜,遮住了大半个脸。后座是一位老人,穿着一身丧服。
“没错,你往上开就对了。”
“谢谢啊,你要不要我们送送你?”
张季秋婉拒了:“不用,反正也快到了,太阳也没了。”
“万一下雨呢?”
“怎么会,现在还是大太阳呢。”
天色突然阴了下来,刮起大风。路上的沙石四起,仿佛下一秒豆大的雨点就要落下来了。空气变潮湿,还能感觉到丝丝凉意。这天怎么说变就变,这也太快了。
即使是如此他还是向车主摆了摆手:“我走快点就行,家人有可能已经在上面了,他们会开车上去的。”
闪电出现在不远的上空,还伴着阵阵雷鸣。
“上车吧,送你很快的。”
张季秋感觉此时再不上车,他就要被淋成落汤鸡参加忌日了。他趁着大雨还未落下,对司机表示感谢,拉开了副驾驶的门。司机见状锁住了右侧车门,对他说:“坐后面吧。”
张季秋应允,上了车。
不一会儿,雨就下起来了。雨水打湿了裸露出碎石的道路。积起水洼。
叮咚。
“你是来给谁扫墓?”老人家问。
“啊,是我的曾祖父。”
“曾祖父有福气,子孙这么孝顺。”
“谢谢,您也是来看谁的呢?”
“一个......熟人......”
“你们感情一定很好,您还这么惦记他。”
“我们很久没有联系了,最近才知道我们在同一个城市里。”
“太可惜了,非常抱歉,提了您的伤心事。”
“反正我们之前也没见过多久,他很早就离家了,我对他最多的记忆,就只是他脚上那双鞋。是双好鞋,走再远的路,都磨不破。够他走出门,再走回来了。”
“你们是怎么失去联系的呢?”
“战争呗,你猜我多少岁了,我可是亲眼见过小鬼子的人。快百岁了,过年过节,孩子们都祝我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没人跟我说长命百岁。”说完后,她发出轻微地笑声。
张季秋看到前一个世纪的光阴在他面前流淌,老人浑浊的眼球流露出清澈的目光,他望着她,手微微抬起,想要触碰这百年前的历史。他感到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妥,初次见面就这样,着实冒昧。他讪讪地放下手。老人却主动握住了他。
张季秋有些惊讶,老人的手摸起来没有有想象中的僵硬硌骨,但她的身子依然很单薄。张季秋小心地握着她,害怕一不小心伤了她。
“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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