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系统无声消失的那一个月间,有一个夜晚,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四处游荡,十分寂寞,于是我走进一家叫“星际快车”的酒吧,去感受那里的红灯酒绿。
酒吧是一座城市里奇怪的存在。它就像夜空中的星星,白天死气沉沉没有生气,一到入夜,星光熠熠,高朋满座,各种人从它的身体里川流不息,还做着奇奇怪怪的事。
明明那么吵闹,人人却好像都聊得很开心,交头贴耳,无比亲密;
明明不善喝酒,却和这个那个推杯换盏称兄道弟,豪气十足地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明明不会跳舞,却个个表现得像个舞蹈家,极尽所能地扭腰摆手,大有群魔乱舞的架势。
昏暗迷离的灯光下,龙鱼混杂,空气混浊,人人却很享受。
聒噪喧哗的音乐声中,好像离开了碰酒杯的声音,人生就没有意义。
酒精和荷尔蒙就像恶魔的两只手掌,分开来还能控制一下,一旦搅和一起,就不是一般人能用意念可控。人到了这处狭小的空间里,就好像离开了人间,褪出人性的外衣,卸下白日的伪装,借着两者,可以尽情嗨爆自己,做那个原始兽性的真实自己。
我穿梭在光怪陆离的小世界里,有种万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看着那些穿着性感的时髦女郎和男人在调情,看着那些放浪形骸的夜场客各展姿态,我,只能静静地思考人生,那样的喧闹都挤不走我心里的孤独寂寞,真想也来一杯酒,把寂寞喝醉。可是我一伸手,妈的,手居然穿过了酒杯。
我就是一小透明,像空气那般存在却又看不见。但是,很快,我就看见了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有一个人从另一个人的手里神神秘秘地接过了一样东西。直觉告诉我,这个缩手缩脚形迹可疑的男人要干坏事了。
在酒吧阴暗的角落,一个人想干坏事,好像很正常,偏偏,他不该被我看到。我启有不窥探究竟的道理。
我的好奇心是那么强大,我就是这样把自己作死的。
我一路尾随那个穿着一身帅气酷劲朋克装的年轻男人,走进了酒吧里的一间包厢房内。
房内开着劲浪的音乐声,五个打扮得潮爆有型的男女正在酒桌上拼酒斗狠。他们跟前的桌面上摆满红酒、洋酒、白酒、啤酒等五花八门的酒瓶子,此时东倒西歪已经见底。
其中有两个被围在中间的年轻男女,正坐在多米诺骨牌般叠成的五层宝塔酒杯前,已经喝得晕晕倒倒,但还在朝对方吆喝:“干——”,而后你一杯我一杯地将酒当水喝。
“喝,喝,快喝倒他!”旁边的人在帮忙摇旗呐喊。
桌上的酒杯很快被两人一层层揭掉变成空杯扔去了一边,同时,男人终于酒力不支,率先扑倒在酒桌上,醉得不醒人事。其他男女欢笑着替那名胜出者女孩喝彩,有的替输掉的男人喝倒彩,停止了斗酒嬉闹。
眼见同伴醉倒,其中一个女人将趴倒在桌子上的醉酒男子拖起扶走,扔下酒桌边也快喝成醉猫的女孩。
女孩就是跟人拼酒豪气干云的刘聘婷。当时的她喝得已经有些神情涣散,却在咧嘴傻笑,指着被拖走的男人一个劲地说着:“你输了,你输了。”
当刘聘婷撑起身子站起来的时候几乎摇摇欲坠,我正担心她要摔下去时,她脸色忽然一变,端起一个空酒桶趴在桌边狂吐起来。
包厢里最后还剩下三个男人,朋克男、一个矮胖男子,一个戴着眼睛看起来像学生哥的小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