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七章:法理昭昭【二更,求追读收藏】(1 / 2)一只笨蛋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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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一愣,继而老实的回答道:“依照诋毁新法的程度不同,当处以杖刑、劓刑、死罪。”

还没等陈野开口,一旁的邻骏便直接大声嗤笑:“哈哈哈哈哈哈,我当你有什么办法呢,原来是想要减轻太子的罪责?”

他上前一步,目光看着陈野、商鞅、嬴驷以及在场的其余人等,像是一个不屈的战士一样。

“秦国施行新法,然而太子却诋毁新法,难道不应该加重处罚么?”

“毕竟太子乃明知故犯!”

秦孝公声音冷漠,他看着邻骏:“哦?”

“那你认为,该判处太子何等刑法?”

邻骏低声一笑:“自然是死罪!”

他挺胸站立,昂着脖子,义无反顾:“只是不经意间诋毁新法,便施以劓刑,难道刻意的反而是仗刑了么?”

陈野并没有理会邻骏的话语,只是继续说道:“臣也以为,当处以死罪。”

这话落地,在场众人包括邻骏全然都懵了。

什么意思?

黑嘉也愣在了原地,什么意思?

他本以为商鞅已经足够勇猛了,谁曾想到更勇猛的乃是陈野!

陈野是疯了么?

此乃国之储君,他竟然说要处以死刑?

秦孝公神色一变,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嬴驷却当先开口了:“儿臣以为,此乃公正之判。”

“请处以儿臣死罪。”

秦孝公神色又是一变,心中却是松了口气,他看着嬴驷与陈野一唱一和的表现,心中突然明白了一个事情。

太子既然这么做,应当是和陈野商议好了什么。

看来陈野已经有办法了。

而商鞅也是在短暂的迷茫后清醒了过来,只是看着陈野的背影,心中思索着陈野会如何做。

果不其然,陈野开口了:“君上,依照秦律太子当处以死刑,即可问斩,如此秦律乃安。”

“但法者容情,太子乃储君,乃一国之本,除却国君之外当为最贵。”

“秦律者、国之本也;太子者,亦国之本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秦乃尊周礼而为。”

“发者,身也。”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明白了过来陈野想要说什么了,但脸色依旧没有缓过来。

陈野继续开口道:“因此,臣以为,太子之刑,可割发代首。”

“故,太子之罪为死罪,可念太子为国之本,以发代之。”

“如此,秦律为国之本不曾动摇,太子为国之本也不曾动摇,既可安国民之心,又可维护秦律之威严。”

商鞅在黑嘉等人还未曾反应过来的时候,也是一步上前,声音中带着诚恳:“君上,臣附和陈司寇之言。”

“法者,天地之序,然则法外有情。”

“新法之说,本就是为强国之法,太子乃国之根本,若国之根本动摇,国之强盛又有何用?”

“陈司寇之言,以发代首之说,臣是赞同的。”

秦孝公微微一笑,心里已然满意,但却依旧是看了一眼黑嘉:“你们以为如何?”

以发代首!

黑嘉能有什么话说?他敢反对么?如今还不算是将秦孝公得罪的完全,顶多是被记仇了而已。

但若是太子真的死了,他们还有活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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