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君能理解吾王?”荆轲挑眉笑道。
王诩不答。
“朱先生看到的王史,是王上刻意弱化过的,就是不想让这段历史让人知晓,毕竟桓齮,对大秦有功。”荆轲轻叹道“王上为了维护桓齮最后的形象,甘愿放弃这段能够名垂青史的圣君形象,为何在朱先生眼中,却如此不堪?”
朱家面无表情的摇摇头“是朱家不堪,并非秦王不堪。”
荆轲看着朱家笑了笑“在下知道,墨家于大秦之功,高过武安,盖过王氏,但是朱先生不要忘了,秦王待你不薄。”
“先生多说无意。”朱家摇头冷声道。
“你们这些百家之人,真的一点人情都没有吗?”荆轲有些不解。
“你手持之剑,非我口中之义。”朱家摇头说道“在下从未说过秦王,甚至秦王室一句坏话,只是我们并无君臣关系,也无朋党之谊。”
“好。”荆轲大笑着点点头,抬头看向王诩“帝君可曾听到?”
朱家脸色一寒,怒视荆轲。
“朕与墨家的事情,就不劳烦荆先生操心了。”王诩朗声笑道“朕还是想听听,秦王的丰功伟业。”
什么叫专业,什么叫心腹,现在王诩算是看到了,荆轲在这个时候,明知道已经挽救不会墨家出逃的事实,但是依旧要挑拨墨家与孤竹的关系。
得不到就毁掉的典范啊。
能够培育出这样的心腹重臣,嬴政,确实担得起那千古一帝之称。
在王诩所知的历史中,嬴政一生中上过三次战场,第一次就是刚才荆轲所说,秦nn十三年,公元前235234年间。
那个时候吕不韦刚死,秦国政局可以说很动荡了,之前嬴政在位十二年,朝政一直把持在吕不韦手中,那一年可以说是嬴政真正掌权的第一年,也是在那一年,他招了韩非入秦,同时亲自到前线督战。
但是这次在史书上只有四个字。
秦nn十三年,王之河南!
惜墨如金已经不足以形容了。
历史上从未有过,君王御驾亲征记载却只有四个字的诡异之史。
然后秦始皇第二次离开咸阳,也是去赵国。
那时王翦已经攻克邯郸,俘虏了赵王迁,赵国以灭。
史记始皇本纪:秦nnsbnn,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羌瘣伐赵,端和围邯郸城。
十九年,王翦、羌瘣尽定取赵地东阳,得赵王。引兵欲攻燕,屯中山。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阬之。秦王还,从太原、上郡归。始皇帝母太后崩。赵公子嘉率其宗数百人之代,自立为代王,东与燕合兵,军上谷。
嬴政第二次出咸阳入邯郸,是去杀人的,杀了当年所有欺凌过他母子的仇人,而且隔年,太后赵姬就死了。
这段历史也被后人刻意曲解抹黑,说嬴政灭赵后屠城三日,血淹邯郸,但是实际上,嬴政只杀了当年的仇人。
嬴政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出咸阳入前线,是在灭楚之战中,昌平君叛变造成李信大军溃败,嬴政拜王翦为师,许六十万大军入楚,自己亲自前往昌平君根据地,楚故都郢陈为王翦压阵。
秦始皇本纪载: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强起之,使将击荆。取陈以南至平舆,虏荆王。秦王游至郢陈。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淮南。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昌平君死。项燕遂s。
历史上用的这个秦王游至郢陈。也很有趣,可见太史公对秦王确实有推崇之一。
万金之躯坐不垂堂,更不用说在兵荒马乱的战场上,太史公用游这次来描写嬴政当时的心态,也是很传神了。
因为这一年来,郢陈之地在史书上的描写是这样的新郑反,昌平君徙於郢,大雨雪,深二尺五寸。
嬴政在这样的天气南下游玩,确实好风光,好兴致。
人的求知欲是会膨胀的,尤其是对一个专业对口的人来说,王诩此时对嬴政的好奇心,已经膨胀的快要压过他的恐惧了。
王之河南的事情从荆轲口中说出来,尽管他表面淡然,但是心中早已经掀起波澜壮阔了,甚至还升起了一个荒谬可笑的念头。
不如,有机会去咸阳,跟嬴政好好的聊一聊,最好能够征得嬴政同意,把他这些年的经历,给他写成一个传记,供后人瞻仰。
名字王诩都想好了。
就叫嬴政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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