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民风彪悍的格陵兰岛,土匪和农民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一个看似老实巴交的诺德农民,很有可能是那个带着全村人一起去管海寇借粮的持斧大汉。有些时候村子之间,因为土地、水源、甚至是小矛盾谁多摘了谁家的苹果都能爆发一次武装械斗。
所以,霍尔格的日子并不好过,大多数时间的主要工作是挨打,而非打劫。被领主的巡逻队追、被村里的民兵揍,甚至连同行都知道他是个软柿子,都慕名来捏一把。
尤其最近,有一支十多人的诺德骑兵队,狗皮膏药一样粘着他。那是由一个女首领带领的,男女参半。
自己不过是抓了她们一个女同伴,和那帮弟兄祸害了一夜而已。这几天就没被辇的不得安生,连上厕所都要小心再小心,仿佛每一棵树后都藏着一个备战的游骑兵。
可他一想到那女首领火辣的身材与天鹅般漂亮的脸,又不禁漏出了猥琐的笑“真是棒啊!若那天玩的是她哼,把这些家伙事拿到手,那骑骑她也是早晚的事!”
他看着一百来号弟兄,有的干脆还拿着树枝石子。大部分人也就要么一把草叉或粪叉,要么一只生锈的斧头。不过,今年是个好年,因为今年是个灾年!无数的农奴和小自耕农死亡线上挣扎,甚至下层的士兵也被迫流亡,或是被军队开除沦为社会盲流。
以往人人喊打的强盗成了诺德年近四十的霍尔德突然爆发了人生的第一春,把一座不到一百人的小村子夷为平地。在村民们的尸体上,他第一次获得了胜利的喜悦,觉得自己二十年的人渣生涯得到了奥丁神的认可。几十年的软柿子生涯,让他深知要壮大自己,必须找比他更软的柿子去捏捏。
于是,他盯上了沃尔夫,这个目前已知的、名声上比他更加草包的小祭司。他知道自己不敢硬抢,万一把这王八逼急了,他咬人怎么办?
自己手下的斤两他是再明白不过了,三十根长矛,一百来好老弱病残得跟他们拼个死去活来。但索要就是另一码事了,虽然屈辱,但可以这么想:“我是为了村子啊!万一他们祸害村子怎么办?”
“妈的,赌一把!这小子,说不定一怂到底呢!”霍尔格搓着油腻腻的大手,狠狠地超雪地上呔了口浓痰“那个浑小子怎么还不来,莫非打算当缩头乌龟?那可就不妙了”
“老大!”有小弟向他发出了警报“他们来了!但似乎不太一样”
霍尔格一见他那慌张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有什么不一样?就不能一口气说完?不大喘气会特么死啊!”
“他们”可怜的小强盗被吼得结巴起来“他们、他们,把,,把咱的皮甲自己穿了!好、好,像要干咱们!”
所谓咱们的,就是咱抢了还没吃到嘴里,最早的强盗逻辑诺德人可是相当正宗的鼻祖。
霍尔格脑子感觉一下从中间要炸开了!这时,嘹亮的军号声在林间响起,所有的强盗都看见那迎着正午的日光,稀稀拉拉的林间十字路上,一支列阵出奇整齐的部队佩着崭新的皮甲皮帽,大踏步地向他们的所在地前行,闪亮的矛锋和挺拔的新矛杆如同一座小小的丛林。他们的盾牌上没有贵族徽章,但是却很结实的样子。
霍尔格和强盗们震惊了:“不守信用!说好的新兵呢?”
沃尔夫摘下了挂在脖子上的短号,那嘹亮的声音令他很满意。士兵们也觉得从未有过的雄壮。但托曼有些不理解,问沃尔夫:“先生,您的家族从未经历过军阵,为何要做把号角呢?”
沃尔夫笑道:“这是一个喜爱打猎的老伯爵向我祖父预定的,但他过了一阵就退了货,因为这玩意比军号威武多了,他一去打猎吹号角,周围的领主就以为是他来大举入侵,他已经被海扁了好几次了。虽然他很喜欢这个音色,但还是决定恳请我祖父为他再做一个,因为他再也挨不起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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