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曹月很慌(1 / 2)三眼呆目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没有了 目录 下一页

月是名,单姓一个曹字

他原来不叫这个名字,或者说来这个世界之前不叫这个名字。

以前他姓刑,但是这不重要了。

现在他只能叫曹月。

曹月盯着已经被他看了半个小时有余的松木门,感觉身体中的麻药药效过去了,试着从床上下来站起来活动一下身体。

但他的手依旧被绑在身后,脚同样被绑着,站起来以后最多能看看自己床前木桌的材质,还有桌子旁边摆着几条凳子。

说实话,穿越这种事情,小说看多了以后,发生在自己身上,接受还是能接受的。

特别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也很简单。

不是什么名门望族,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七岁死了娘。

八岁死了爹。

家里没地,有房的农村孩子。

再说房子,也是一间修修补补勉强住两三个人的茅草屋。

所以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人图谋的东西,至于富家千金上门退婚,这种事情更不可能发生。

家住在偏远的乡下,几年前村子里人都得瘟疫死光了,只剩下他一个人。

幸好有一只在山里捡来的小野猪,养大了一点以后,有着灵敏的嗅觉和觅食的本能。

曹月跟着它在山里,找些野果子和小动物吃,一人一猪懵懵懂懂的活到十六岁。

十六岁在这个国家是一个分水岭。

到了这个年纪,意味着你已经成年了。

这一年,曹月终于顿悟了,要给自己找一个老婆,总不能和阿福过一辈子。

它毕竟只是一只小野猪,虽然长到和曹月脑袋一样大以后,就没再长大过。

但是它只是一只小野猪,不能做老婆。

所以曹月来到了大明王朝的皇城,汴京。

然后他找了一份简单的学徒工作,每天就是跑跑腿,拿拿东西。

没有工资,但是师傅说了会给他找个老婆。

这让现在的曹月不由的感叹,前身真是老实,这种鬼话都信。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直到有一天师傅出去办事了。

他给了曹月一个任务,说是完成后,就教他本事。

有本事以后,老婆就会自己出现。

这话好像有一点道理。

但是!

让一个什么功夫都不会的普通人,翻过穷山峻岭去送信,真的好吗?

而且更要命的是,还要徒步穿过山贼活跃的地带。

结果不出意料。

曹月和他带在身边作伴的阿福全都被山贼抓了。

师傅说的很重要,他不要私自拆开的信也被山贼收了去。

不过,信这时候已经不重要。

在手脚被绑住扔到一个小房间后,曹月更加担心的是阿福。

到汴京以后,被曹月养的圆滚滚的花皮野猪阿福,怎么看都是做烤乳猪的殿堂级食材。

现在的曹月想起来都有把它烤了吃掉的想法。

但之前的曹月一想到被自己当做亲人一样的阿福,要被人吃了,然后隔天拉出来变成粑粑。

他越想越悲痛欲绝,在挣脱绳子时,一不小心没控制好力道和方向,头撞在床旁边的墙上,人就这么去了。

然后现在的曹月就这样穿过来了。

“兄弟啊,不是我说你,你死法虽然不算是最蠢的,但也差不了多少了。”

曹月一蹦一跳地来到桌子前,坐下来打量了一下四周简单的陈设,开始感慨起前身的遭遇。

“我要是你,我就……”

曹月张嘴感觉嘴巴有点干,没有再说下去。

说真的,要他的话一定会和山贼谈谈条件。

山贼绑人总是要有一个理由,劫财可能性不大,因为他没有,劫色的话,豁的出去一点,保住他和阿福的性命问题应该不大,

说不定顺带的能将老婆的问题解决了。

想到在他被关进房间之前,余光看到山贼头头是一个女人后,曹月不由开始琢磨。

一群老爷们能服气一个女人当自己头头?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没有了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