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听着他的叙述,也回忆起了自己的童年时期,放学后抱着篮球满心欢喜地来到篮球场,却被几个社会青年霸占着篮球场在那里“踢”着篮球。后来进了篮球队,隔三差五地就要和队友一起去和那些烂仔为了争一块场地而大打出手的岁月。
“杨,你在想什么呢?”艾弗森打断了他的回忆。
“没,没什么!”杨天倒了杯香槟,突然想起了什么,对艾弗森问道,“听说你的第一选择是打橄榄球,篮球只是你的备胎是吗?”
“我是一个篮球手!”艾弗森一字一顿地说,“我妈妈在15岁的时候生下的我,怀着我8个月大的时候还在篮球场上打球。后来我出生之后,她就坚定不移地告诉医生,他的儿子长大以后会去打NBA,一定会去打NBA。我第一次接触篮球就是被她给拽着去的,我发现我的那些打橄榄球的朋友都在打篮球,于是我就试着打了一会,从那之后我就发现我会成为世界上最好的篮球运动员。所以,我是为篮球而生的。”
杨天也是一愣,或许他曾经以为自己对篮球已经爱入骨髓了,他曾经和他那些文化课老师激烈地争论过打篮球有哪些好处,但是听艾弗森这寥寥几句,就已经说明了什么才是真爱,而他呢?他是真爱吗?
“那你呢?”艾弗森突然发问。
杨天这才意识到,如果自己不打篮球,也许会变成一个整日怨天尤人的油腻大叔,而如果艾弗森不打篮球,那他可能真的一无是处。
“那你呢?篮球是你的全部吗?”艾弗森见他不说话,便又问道。
“我想,篮球是我的避风港!”杨天缓缓说道,“天朝上国不像美国,有着随处可见的篮球场,从小都有良好的环境,甚至因为打篮球可以拿到全额的奖学金。而在那里,我们从小到大被灌输了观念就是要考科举,除了考科举之外做任何事情都是逆经叛道的,所以我不得不找到了篮球场这块与世隔绝的地方,把自己藏起来,不愿意去和那个庸俗的世界同流合污。”
“杨,你错了。这并不是考科举的问题,而是你自己的问题。”艾弗森不知道是真醉还是假清醒,但是看得出来他对杨天的回答很不满意,“你为什么不把自己当成一个斗士去战斗,而要给自己找一个借口心安理得地躲起来。”
“把自己当成一个战士去战斗!”这句话反复地回响在杨天的脑海里,曾经总是口口声声谈论着梦想,然后又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抱怨怀才不遇自苦自怜,或许篮球场的确如自己所说,只不过是一个短暂忘却烦恼的避风港而已。所以他才会在同窗们悬梁刺股的时候独自去那里感受自由的惬意,在心里苦闷之际跑去那里尽情地宣泄情绪,在逃避高考的时候装腔作势的说那里才是自己战斗的地方,在找工作四面碰壁的时候选择了一个自认为合适的岗位去荒废青春......
原来,活了这么久,一直都是一个不愿意接受现实的失败者,还为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得过且过随波逐流。
杨天拿起桌子上的香槟,狠狠地灌了一口,把前世觉得命运所有的不公吞进肚子,从那一刻,那颗迷失了多年的心灵,再次苏醒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