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森林狼的季前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杨天一如既往地运着球来到球馆,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皮一直跳个不停,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刚开始他担心的是膝盖的伤病,但这段时间里通过大刘独创的盲人按摩疗法,已经没有再感觉到疼痛,所以也没去想太多。
到了集合时间,克罗斯郑重其事地宣布:“从今天起,我们球队的主教练确定了,他便是约翰尼·戴维斯!”
这个前NBA的退役球员,1976年NBA选秀中于第2轮第5位被波特兰开拓者队选中,打的便是控球后卫的位置,而且球非常地卖命,新秀赛季便随队获得了NBA总冠军。克罗斯此次邀请他前来,也是想沾一下总冠军球员的光辉。
杨天觉得这个秃顶的黑人教练似乎并不太友好,总是觉得他在看自己的时候眼神里有一种莫名的敌意。不过对方再怎么说也是自己的教练,就算有什么不满也不好说出来。
约翰尼·戴维斯一上来就骄傲地把自己曾经获得过总冠军这件事拿出来显摆,然后向球员们灌输了“打篮球一定要不惜命”的理念,并一一询问每个球员们能不能做到。
费城的球员也很配合他,纷纷说能够做到。但是很奇怪,他从杨天身边经过的时候,并没有询问他,而是眯着眼睛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我也可以做到!”杨天见他不问,就自行回答道。
“什么?你刚才说什么?”戴维斯一脸愁容地把耳朵对着杨天说道,“你再说一遍,我没有听得太清楚。”
“我可以做到打球不要命!”杨天以为他听不懂自己的口音,所以又一字一顿地又说了一遍。
戴维斯挠了挠耳朵,又说:“我还是没听清楚!”
杨天意识到这家伙哪里是没有听清楚,而是故意地和自己找茬,于是大声地吼了一句:“我能!”
这一次戴维斯感觉耳膜都被他给震痛了,然后转过脸来尖酸刻薄地说:“你能做到什么啊?黄皮肤小鬼,还是回你的天朝上国吧,NBA不适合你。”
在场的人都不明白戴维斯为什么会对杨天有偏见,其根本原因在于在1984年到1994年期间,天朝上国与美国队在世界大赛上共有3次交锋,分别输了49,51,和55分。所以,当戴维斯在球员名单中发现队里有一个来自天朝上国的球员时,便已经决定了不会让他上场比赛了。
然而戴维斯对艾弗森的态度却与杨天成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势,无论任何场合,他都从不吝惜对艾弗森的赞美之词,他所有的战术都是围绕着艾弗森而展开的,而杨天听了无数遍战术安排,却连一次跑位的机会都没有。
在这样的情况下,费城76人队在接下来的几场季前赛中负多胜少,但无论艾弗森发挥好坏,杨天始终无法获得上场时间。那几天里,杨天感觉到自己被主教练与球队切割开来,他找不到一点集体感,就好像一个单独的,多余的,毫无任何意义的附属品。
他觉得这样下去是绝对不行的,于是他想早克罗斯谈谈,但是他又觉得这是越级汇报工作,按照天朝上国的传统,是绝对行不通的,于是他只能选择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