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二章 万花楼(1 / 2)沙拉古斯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入夜,徐志穹穿着便装跟着武栩去了万花楼。

一等院、二等馆、三等阁、四等楼,楼不算什么高级地方,但徐志穹并不挑剔!

是不是高级地方又怎样?我是那种浅薄的人么?

我来这的目的是什么?是做那种事情的么?我是来查案的!

先想一想在万花楼留宿的规矩是什么?

这里好像没什么规矩,给钱就行。

万花楼共有三层,一层是大堂,二层是雅间,三层是卧房,武栩在二层选了个雅间,先点了一大桌酒菜,看来他并不急着留宿。

楼,虽然在第四等,但也有它的特点,楼的特点就是吃,东西是真好吃。

万花楼本叫会友楼,是大宣京城有名的酒楼,酒楼都有叫歌姬陪酒,会友楼也不例外,而且总是挑选上等的歌姬陪酒献唱。

可好景不长,望安河边的酒楼太多了,会友楼的生意不济,索性彻底转行,成了现在的万花楼。

虽然转了行,但厨艺还在,武栩点了一桌好酒菜,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女子上前招呼道:“官人,您是听曲还是赏舞?”

武栩道:“叫人来唱支曲吧。”

“有相熟的么?”

“没有,”武栩随手一挥,“随便选来就是,莫要罗唣。”

中年女子笑嘻嘻的去了,不多时带来一位穿红衣的姑娘。

这姑娘容貌清秀,和辛楚肯定没法比,比颜凤茹也差了些,和莺歌院的小鬟差不太多。

她穿着一袭红衣,抱着琵琶朝二人施礼。

徐志穹笑了。

这人他认识。

这姑娘叫沈月红,曾经指着徐志穹说过一句话:“你看他身上有多少补丁!”

就是她!

徐志穹发过誓,将来到了万花楼,就不照顾她生意!

“不要这个!”徐志穹看都没看一眼。

武栩笑道:“好志气,今晚不要歌姬了!”

等等!我是说不要这个,不是统统不要。

看着鸨子和沈月红讪讪离去,徐志穹追悔莫及。

罢了,来这是做正经事的。

“千户,咱们在这查哪个地方?”

武栩摇头道:“哪里也不查,就是闷了,想喝杯酒。”

来这喝酒?性价比太低了吧?

徐志穹也不多问,酒煮好了,徐志穹埋头吃喝,武栩拿着酒杯,看着望安河的波光久久不语。

席间来了个擦坐。

擦坐就是唱曲讨赏的姑娘,和歌姬不同,她们唱不了什么高端的曲子,也别指望有多好的嗓子,打着鼓,摇着铃,叽叽喳喳在你桌子旁边唱一堆吉祥话。

你要是觉得唱得好,就给两个赏钱,你要觉得聒噪,也给两个赏钱,总之你不给钱她不走。

这姑娘十五六岁的模样,长得俏皮可人,打着铃鼓,凑到桌子旁边,唱道:“桃花纷飞贵客来,两位贵客笑口开,且听小女唱个曲,客爷开怀又生财……”

刚唱了几句,武栩笑了,从怀里掏出一吊钱,给了这姑娘。

给擦坐的赏钱,一般三文五文,十文就很罕见了。

武栩一次给了整整一吊!

姑娘吓坏了,把钱放在桌子上道:“客爷,我就唱个曲,您要不爱听我就走了,我可不做那生意。”

武栩皱眉道:“我让你做什么生意了?你再多唱两句,拿钱走吧。”

“多唱两句……”姑娘咬咬手指头,“您给了这么多,我也不知道该唱什么了,刚才那个肯定不能算,我给您唱个《上阳春》吧。”

《上阳春》?

这姑娘还会唱曲牌?

姑娘清了清喉咙,两人饶有兴致的听着。

“两日梅开,先占阳春小。鸾凤偶雁行,飞舞画堂交绕!”(引自宋朝无名氏)

这两句唱的不赖,武栩叫了声好。

姑娘擦擦汗,接着唱道:“称觞盛旦,这个,这个,这个……”

徐志穹笑道:“你忘词了吧!”

姑娘看着武栩,一脸嗔恨:“还不怨他,非叫什么好,声音又那么大,却把我吓忘了。”

“罢了,怨我,”武栩一笑,“你再想想,看能不能想起来。”

姑娘摇摇头道:“不想了,我换一首,我唱个《醉春风》吧!”

徐志穹眼睛一亮:“你也会唱《醉春风》?”

“那有什么不会!我还不唱那老曲儿,我唱个新的,二位听着!”

姑娘又清清喉咙:“浅酒人前共,软玉灯边拥,回眸入抱总合情,痛!痛!痛……”

砰!

武栩一拍桌子,吓得姑娘躲到了徐志穹的身后。

“干甚来!”姑娘眼泪都吓出来了,“一惊一乍,吓死人怎地?”

武栩怒道:“你个姑娘家,唱这龌龊词句,却不知羞么?”

姑娘吓得直发抖,嘴上却不服输:“说谁龌龊?哪个龌龊?你知道这词是谁写的?”

武栩脸白了:“难不成你知道?”

姑娘挺起胸膛道:“说出来,吓死你,这是掌灯衙门武栩,武千户写的,那武千户……”

“住口!”武栩大喝一声,有如虎啸,徐志穹赶紧捂住了姑娘的嘴。

姑娘推开徐志穹道:“你捂我嘴作甚,我又没撒谎,这是一个姐妹亲口告诉我的,武千户可是一等一的风流才子,那天晚上在莺歌院,把武音阁的阁主都给……”

徐志穹拿了个鸡腿,塞进了姑娘的嘴里:“你看你,唱,唱,唱了一晚上,你,你,你饿了吧,吃,吃,吃点先。”

武栩要杀人,徐志穹能感受到。

姑娘吃了鸡腿,擦擦嘴道:“我再给你们换一首!”

“不用唱了,你去吧。”武栩的情绪更低落了。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