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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伦站在后厨的取餐口前,可是目光却一直放在肖克这里。
确切的说,是放在肖克这边的乔身上。
一般的猎人她不担心,那些混蛋可没办法吸引自己的女儿。
可是这个新来的不一样,年轻还帅气,更是有拿得出手的战绩。
天哪,哪个疯子会去正面屠杀一个吸血鬼巢穴?
就算是戈登这样偏执且疯狂的吸血鬼猎人,也只会选着白天趁吸血鬼睡着偷袭,或者慢慢的尾随猎杀。
埃伦可不想自己的女儿,找一个疯狂的猎人伴侣。
不,就连和猎人沾边都不行。
看着女儿开心的笑容,埃伦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虽然平时女儿对客人也是笑脸相迎,但却从来没有这么发至内心的开心。
不行,要想个方法支开这个肖克!
“叮叮……”
就在埃伦走神的时候,厨房里的铃铛被人按响。
紧接着一个瘦弱却留着一头亚麻色长发,整个人就好像乐队打杂的一样的男子,穿着肮脏且滑稽的围裙喊道:
“埃伦,给我一瓶冰啤酒。”
埃伦顺手拿了一瓶啤酒给他,但目光依然看着肖克的方向。
厨房里的男子趴在餐台上喝了口啤酒,好奇的顺着埃伦的目光伸出了头。
下一秒他缩回了脑袋,用压抑的声音骂到:
“法克,他怎么会在这?”
男子的话吸引了埃伦,她好奇的问到:
“阿什,你认识他?”
“肖克,肖克·奈尔斯,斯坦福大学的天才,上次听到他的消息时,他在准备博士论文。”
阿什探头探脑的看向肖克那边,他经常突的一下缩回脑袋,就好像受惊的兔子一样怕肖克发现,
介绍完肖克的成就后,他看着面色复杂的埃伦问道:
“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戈登带他来的。”
埃伦的脸色复杂:
“戈登说他在夜晚正面突袭了一个吸血鬼巢穴,并且干掉了所有吸血鬼。”
这话让阿神张大了嘴巴,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吸血鬼很弱吗?当然不是。
这些嗜血的怪物可以在三英里以外就听到人类血管内血液流动的声音,速度比一般的汽车还快。
虽然举起一辆汽车有些夸张,但尽全力还是能够掀翻一辆车的。
吸血鬼拥有超强的听觉,敏锐的速度,和强悍的力量,甚至对于阳光只是讨厌,而不是畏惧。
目前猎人们收集到的信息,只有砍掉脑袋才能让这些怪物彻底死亡。
除此之外只有死人之血,能够让他们变得虚弱无力。
可枪械的子弹里装不了死人之血,如果利用染血弩箭的话,不是偷袭的情况下,以吸血鬼的速度很容易躲开弩箭。
至于砍掉脑袋,极少有猎人可以在正面敌对的时候单挑吸血鬼。
绝大多数猎人都是设置陷阱,或者寻找落单的血鬼,一只一只的杀掉。
以此来对吸血鬼巢穴散布恐惧,用恐惧扰乱吸血鬼的阵脚。
所以说,正面突袭吸血鬼巢穴的壮举,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而阿什记忆中的肖克,只是一个瘦弱的书呆子而已。
甚至他能记得肖克,是因为他曾经欺负过肖克。
然后被肖克的姐姐,一个可怕的女人爆了。
虽然他是加州理工的学生,但那次和斯坦福的联谊,是他一辈子都不想记起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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