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我要加塞! 求鲜花求(2 / 2)朕是一条咸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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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把这篇加进去,趁着这个热度,说不定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梁义安说道。

这是他真实的想法。

虽然说,能入《耕耘》杂志实体刊的,都是优秀的文章。

但是如果到下一期,也就是两个月后的十一月,那时网贷这个热度估计早就凉了。

虽然《耕耘》是严肃文学,硬要跟热度的话,有失体面。

但文学本来就是应该反应现实世界的。

否则,它的意义就失去了一大半。

这一点,许慕诗也明白。

所以她没有斥责梁义安的“跟风”思想,说道:“什么?又是切中了哪个热点?我来看看。”

“《项链》,就是这个项链的项链。”

“您在咱们网站,就能搜到,是个短篇。”

梁义安说着,还指了指自已的脖子,不过那里是没有项链。

“行,我先看看。”

许慕诗转了椅子,在一直打开着的网页里,键入项链两个字。

一旁看着的梁义安,注意到许慕诗输入法跳出的第一个词组。

相恋!

所以许主编,最近是准备……谈恋爱吗?

倒也是该谈恋爱的年纪了……

许慕诗已经搜出了书,一看作者名,愣了下:“余闲?这是《活着》的作者吧?”

梁义安收回迷走的思路,说道:“是的,就是余闲老师的作品,这篇是他昨天晚刚刚发布的。”

许慕诗点点头。

对于余闲这位作者,她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一是因为《活着》这个作品。

业界已经有评论家说,这作品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甚至,有可能成为近二十年间,最伟大的作品之一。

二是因为,余闲在跟《耕耘》杂志谈判中,所表现出来的风格,让她每每觉得,对方是一位有着独特气质的作者。

三是因为,梁义安告诉自已,余闲以前是学计算机的,在写作前,昏迷了五年。

一个五年期的植物人,奇迹般地苏醒,然后放弃了原本的专业,转而变成一位作家。

而且一出手,就是《活着》这种看起来有潜力成为伟大作品的。

这一切,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不能不让人印象深刻。

“我先看看吧。”

许慕诗示意梁义安坐到一旁。

又说道:“不过,要是可以的话,九月份,咱们《耕耘》的两本杂志,就都有一篇他的文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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