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武大会的第一个项目,就是骑枪比赛。
比赛在长条形的场地上进行,中间一道木栅栏隔开,两名参赛选手各自从一端骑马进攻。
全副武装的骑士左手持凹面盾,右手持骑枪,并用腋下夹着枪尾,来固定空心枪。
其实真正战场上用的骑枪较之竞技场骑枪,不仅是实心的,还要短许多。
两者唯一相同的就是,都是一次性用品。
每次冲锋刺了出去,就要换新的。
而且为了避免伤害到自身,通常都会做到易折断。
竞技场骑枪更是做成了空心的,来降低伤害。
当然,翼骑兵的骑枪也是空心的,但那是为了对付无甲的农民兵,所以降低强度,换取长度。
若是对付带甲的步兵,骑枪就短许多也硬许多。
近百名的维斯特洛骑士和贵族们参加了骑枪比赛。
平民和流浪武士基本没有参加这个的,骑枪不是他们玩得起的项目。他们大多都准备报名射箭比赛和团体战。
本来按照坦格利安王朝的惯例,比武大会是可以收报名费,但国王劳勃为了显阔气,竟免除了一切的费用,还将三项比赛的冠军奖金都提高到了以万计量的程度。
而且参赛选手的往来路费和在君临的食宿费用都可以找财政大臣的属下报销。
足见劳勃花钱的诚意。
现在,这个十五年花光了六百万金龙和坦格利安王朝三百年积累的鹿家第一代国王,正和大多数的廷臣、王领贵族、以及闻讯而来的侯爵、伯爵和官家小姐们坐在贵宾席上,静候骑枪比赛的开始。
上千名的民众乱哄哄的挤在贵宾席的对面的长条形空地上,猜测着谁会是这一次的冠军,谁又会声名鹊起。
距离最近的比武大会,是王太子乔佛里的第十二个命名日比武大会。
那场最大的黑马,就是马甲上挂满了上百朵玫瑰的百花骑士一枪挑落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扬名整个大陆。
这场比赛,民众们看好的选手不一,但大多数人都有相同的观点,那就是那个骑着金甲红色巨马的英俊贵族能让全场记住他的名字。
因为那匹金甲红马实在是太大了。
大到被近百名骑手围在中间,都是一眼可见的存在。
当然,骑手的帅气脸蛋也同样显眼。
“你骑着这马就不累吗?”百花骑士洛拉斯轻夹马腹,溜达到亚瑟身边。
“除了姿势怪一点,并不怎么累。”近乎劈叉的亚瑟这样回答。
坐下的马鞍是托布找了个技艺高超的木匠,愣是在两天以内做好了特制马鞍,这让亚瑟有一天的时间来熟悉这巨马。
虽然马鞍做的不错,可马背实在有点宽阔,坐上去不是很舒服。
仆人梅丹和于勒、派普早就在来到比赛场地之前,帮他披上了马甲。
这还是在戴斯蒙的指点下做到的。
毕竟几人都没有接触过马甲这种高级事物。
虽然亚瑟觉得这金色马甲实在是有点骚气,甚至比洛拉斯的缀满玫瑰的马甲还要骚。
但一想到全场目光都在向我看齐,他也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珊莎·史塔克这种颜控妹子一定能看到的他的。
看着洛拉斯马甲上的玫瑰花,他忽然有了想法。
“用你一朵玫瑰花,你不会介意吧?”
“随便拿,我多的是玫瑰花。”洛拉斯道。
他正在让侍从帮着绑护喉,没怎么在意亚瑟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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