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都属平原地带,一路地势平坦,一眼可以看到地平线。也没什么好埋伏的地方,二人一路纵马狂奔。
这个时代人口聚集一般都在城市附近,由此推断,现下已离许都二三十里范围了,一路杂草灌木,几乎人迹罕至。
陈默抬头远眺,此时正是傍晚,夕阳西下,淡淡余晖洒落在视线尽头,浅草下的路径越来越模糊,显然再继续前行就道路不通了。
“赵云,我们现在往哪边走?”陈默饮了口风,问道。
“赵云?”
见半晌无人回应,陈默转头一看,只见马背上的赵芸面色惨白,身体摇摇欲坠。
“无妨!”话音刚落便一头栽了下来。
陈默一勒马头,翻身下马,快步过来。
刚只顾逃命,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只见赵云的小腿处已被鲜血染透,伤口深刻见骨,好在天冷,伤口凝固了,不然失血过多,否则早撑不住了。
陈默为其进行了简单的止血包扎,虽非致命,但及须抗感染,以防并发症。
赵芸疼的大口喘着气:“我腰间有个锦囊,红瓶的是金疮药,烦恼陛下帮我取出。”
陈默立刻照办,可是这袋子里有两个药瓶,还有一个黑瓶的,陈默好奇的拿起,“要不这个也吃点,反正是药,多少会有些效果。”
“若果我落入敌手,请陛下再喂此药。”
陈默旋即明白,这应该是死士用来自我解脱的药,以免落入敌手,惨遭虐杀。
“陛下往北,一直走,到了黎阳,就有冀州军接应了。运气好,路上可以遇到前来接应陛下的死士。”
“你这个样子,还是歇一歇吧。”陈默一顿操作下来,累的气也喘不匀了,一屁股摇晃着坐下。
“我会耽误陛下行程,陛下先走!”说罢,赵芸便昏了过去。
这.....特么我怎么分辨谁是死士啊?
这乱世,到处都是亡命盗匪,又或是残兵游勇,随便遇到哪个都是要命的,俗话说的好,兵过如梳,匪过如篦。
加上这赵云必须得马上得到救治,不然真的得一命呜呼了。
开局就送S级猛将,不能就这么死了。
陈默一咬牙:“回许都!”
回去好好跟曹爸爸认个错。
这汉末的权臣,军阀,土匪,都是狼人,哪个都惹不起。
出生在这个君不君,候不候的局面里,很多东西都没得选,保命都来不及,怎么会去关注这种何不食肉糜的问题呢?先天之命可以支持你后天改命的话,还要看你又没有挣脱先天之命的本事,这后面还有一个可悲的容错率的问题。
最为保险的方法就是好,选择一方强者来依附,以上帝视角来看,当然是曹操,至少跟着曹操的历史剧本里没有生命危险。
但是跟着袁绍的话就不可预知了,而且袁绍作为一个失败者的案例还是比较成功的。
以穿越狗的上帝视角,帮袁绍翻盘也不是不可能,但是累呀。好不容易当一会皇帝,干嘛要那么呕心沥血的。
上辈子的愿望——拥有一个五星级的家,没能实现,这辈子得来全不费功夫。
扑了一辈子街,就不能享受享受?
再说了,超时代的政治远见并不一定是好事,比如沮授和田丰。
再者曹操也算自己的偶像了,向偶像低头,没什么不对。而且,依自己的理想,就是做那搅弄风云的谋士,若是能与曹操一道,在这乱世中一起翻云覆雨,那该是何等恣意。
陈默心情极其复杂,想着到底是跟着偶像潇潇洒洒活一回,还是逆天改命,与历史命运做一次抗争。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赵芸搬上马背。
往赵芸所指相反的方向行了一程,枯草间的道路痕迹开始逐渐清晰,陈默明显感觉已渐渐接近城镇区域了,于是骑马立在一个小土坡上,入目所及,田野辽阔,屋舍俨然,隐约间可见一道道炊烟升起。于是牵着马匹往有炊烟的地方走去。
刚入村口便被人拦了下来,也不怪村民不拦自己,这一身的血污加上一个半死不活的赵芸,将心比心,自己若是遇到这场景,也会躲的远远的。
于是,陈默只得找个地方,将赵芸藏在一处枯草内,直到天黑了才找到一户比较偏僻的农户敲门。
用马匹换了两套干净衣服和食物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然后匆匆返还。
陈默将自己收拾干净,就去收拾赵芸,谁知道那家伙,虽然浑身发烫,满嘴胡话,但是十分抗拒别人触碰他的身体,陈默不得不放弃,只得将其脸擦洗干净,再将那些干净衣服直接盖在他身上,等他清醒了自己穿。
一通收拾下来,不得不说这赵云还蛮好看,除了个子小点,与史书中的面若冠玉的描述一点不差。这点心思刚起,陈默就抽了自己一嘴巴子,真是单身久了,看什么都眉清目秀!
由于赵云昏迷,又只有一匹马,不得不同乘一骑。
走了一程,那赵芸低哼两声,醒了过来,见自己与陈默同乘一骑,费力说道:“陛下,你放我下来。”
陈默无奈的叹了口气,颇为戏谑道:“你要是死了算没缘分,不死咱以后就是兄弟!千万撑住了,能和天子做兄弟那可不简单呐。”
赵芸不知是疼还是感动,眼角居然有晶莹的东西滚落:“谢陛下厚爱。但是陛下,此番任务失败,我们不得不启用许都所有暗卫,此番下来,许都整个暗卫网几乎折损殆尽,我们急需与冀州军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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