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只要听别人夸自己儿子,苏妈心中就无比开心,拍了拍小丫头肩膀:“刚刚我可听你妈一直夸你呢,在学校,你可常年第一名呢!”
“一般般啦!”
小黎枝笑道:“我只和我自己比,每天有进步就行!”
“我看你是独孤求败!”
苏妈笑了一声,又问:“看完了么,你小立哥哥今天写的怎么样?”
下午儿子又写了两小时。
不知道写了多少,自己和丈夫还没来得及看,不知道孬好。
但是。
在老妈心里,这件事是所有事情中的头等大事,比那保洁公司还重要!
毕竟。
这可关系到,自家儿子以后,能不能世界出名的大事!
“陈姐!”
“你就没看这丫头刚刚那失魂落魄的样!”
夏兰拿来碗筷,一边盛饭一边一笑:“我看啊,以后看小立的,还得配吃小立做的菜,否则啊,这魂回不来喽!”
……
对任何生物来说。
吃饭。
都是一件美事。
特别是,当每一道菜,都是人间美味时,那吃饭就成了享受。
而吃过饭。
六个人一起,躺在院子里的躺椅,吹着海风看着星星,想聊天的聊天,想抽烟的抽烟,想嗑瓜子的嗑瓜子。
那这就成了一种幸福。
“小立!”
躺椅的夏兰,忽转过头问道:“你的,已经十来万字了,不准备发表么?”
“等写完第一部的吧!”
“不好!”
夏兰道:“不如先发表在报纸,你写的快,日刊、周刊、月刊都可以。
当年。
金老的著作,就是发表在报纸的!”
“是这样啊!”
老妈感兴趣的翘起头:“我也以为是写好了,拿到出版社出版呢!”
“先报,再出版!”
夏兰说道:“报,也是借着报纸做宣传,名气有了,等出版后,肯定会大卖!”
“那行!”
苏立笑道:“不过报的事情,我还不太懂,明天我找个报社看看!”
夏兰笑道:“我有一个文友,就在报社工作,人很不错,要不联系她,让她给点建议?”
“行!”
“你放心!”
夏兰笑道:“我这文友叫阮梅,虽然班时间不长,但写过不少好文章,我也时不时的在她那写一些小短文!”
阮梅?
苏立一愣后,脑海中浮现那天,在图书馆见到的玉女周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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