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宴会一结束,周茉荟就带着周溪冰跑路了。
曾经,在凤青鸾遇见叶小虎时,由于她修为很高,所以可以和叶小虎的魅惑效果短暂地斗争一段时间。
这就证明,一个女人只要修为够高,那么她在天命之子的魅惑面前就并非毫无抵挡之力。
更不用说,周茉荟根本就谈不上遭到了童于飞的魅惑。
天命之子的目光,只会让美丽、年纪相仿的女人对他心生好感。若是年轻时的周茉荟,那一定是这种女人中的一员,但是现在的她……肯定是和这种女人不沾边的。
所以,周茉荟对童于飞的感情只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欣赏,至多也就是想把自己的孙女嫁给他罢了。
但是,在宴会上,在凤青鸾霸道气场的刺激下,周茉荟一下子清醒过来:
“什么时候,我的胆子变得这么大了?”
“要是想提携后进,用一件地级灵器来换取那个童于飞的性命就已经足够了,为什么在这之后我还会产生反抗黑炎的想法?还会想出带着童于飞过来刺探敌情的蠢主意?”
“好好看看这位黑炎组织的女王吧!”
“有她在,谁能动摇得了黑炎?”
“这个童于飞也是,我带你过来刺探敌情,你倒是低调谨慎些呀,怎么还拽得二五八万的,直接就对叶家的槐树少爷动手……我真是猪油蒙了心,居然认为你这种蠢货是值得提携的后进,还为救下你浪费了一件地级灵器……”
周茉荟对童于飞又气又恨。趁着黑虎帮的人都出去送凤青鸾和金山桥的空档,她赶紧带着周溪冰悄悄地离开了宴会,并且连夜逃到了白银组织的管辖地。
当然,考虑到灵器派的定位是在黑炎和白银两个组织之间反复横跳,为此绝对不能得罪其中任何一个组织……周茉荟在逃走之前,把自己和周溪冰身上带的灵器几乎全部留在了一直居住的高级宾馆内。
同时留下的,还有一封道歉信。
其中用语之谦卑,已经到了给人一种低声下气的地步。
“哼!算她识相。”
看完周茉荟的道歉信后,叶天云冷笑一声,向手下人问道:“她留下来的那些灵器品质如何?”
“品质很好,都是高级和地级的灵器。”
“嗯……那我就再饶过她一次。”
叶天云摸了一把自己的山羊胡,吩咐道:“把这些灵器分成两份,一份给这次参与行动的弟兄们分下去,另一份送到龙旗那里。”
“注意,这些灵器里最好的那一个,要送给龙旗。”
“是!”
……
给叶龙旗送灵器的人,还没来得及出黑虎帮,就被叶槐树给拦下来了。
自从昨晚答应做叶龙旗的狗之后,叶槐树的处境反而好起来了。
首先是黑虎帮的帮众。
以前他们都知道叶槐树是汪丽江的傀儡,所以除了必要时要保护叶槐树的安全、替叶槐树收拾惹下的乱摊子之外,他们都是把叶槐树的话当成耳旁风的。
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
在看到叶龙旗为了叶槐树“这条狗”能把得罪叶槐树的童于飞和汪丽江当球踢后,他们是真的对叶槐树产生了些许敬畏。
理由无他,现在的叶龙旗如日中天,他们根本就惹不起;那么对于叶龙旗很看重的“狗狗”,他们自然也要抱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其次是叶天云。
不知道是因为叶槐树给叶龙旗当狗这件事让他产生了一丝愧疚,还是因为他对愿意给叶龙旗当狗的叶槐树感到了一丝欣慰,现在的叶天云对待叶槐树还真有点“好爸爸”的那种派头了。
当然,这种“父慈子孝”的景象着实是把家里的第三人——汪丽江给恶心坏了。
为了表示不满,她在吃晚饭的时候把碗筷摔得叮当乱响。
可惜,没有人理会汪丽江。
叶槐树和叶天云都沉浸在高兴的情绪里。
“你是说,你要给我的主人送灵器?”
叶槐树笑嘻嘻地问那个要给叶龙旗送灵器的人。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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