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名称就是由杰克·凯鲁亚克于1948年前后提出的。
时代的风气很容易反应在作家的作品之中,目前最著名的就是这位先生。
杰克·凯鲁亚克!
其被称作“垮掉的一代之王”。
后世联邦文学提起这个时代的文学必须提起的一个人物,他的一生颇具时代特色。
在海军服过役,这期间被人当做过精神病,并且开除。
后来则是做了自由的水手,周游了许多地方,见识许多,为日后的写作埋下伏笔。
之前,他同朋友横越美国,最后到达墨西哥城,他把这路上的经历,写成文字——《在路上》。
(注:没错,就是那部由暮光之城女主参演的3级电影,显露了重点部位,白骨身材,绝对不是替身。)
《在路上》出版后,凯鲁亚克一夜成名。
联邦售出了上千万条牛仔裤和百万台煮咖啡机,并且促使无数青年人踏上了漫游之路。
现在联邦的年轻人都很崇拜这位先生,觉得他写出了一代人的特点。
许多年轻的女孩,都想要和他一起去周游世界。
他完全可以,每天与不同的女人旅行,季羡林先生的写着日记里的愿望,轻而易举的被其实现。
他有过多少女人?
这大概是一个迷,反正不会比张大帅少,且质量必定高得多。
那些中产出身、乃至是富家千金、读到大学的知性女子,对这位先生不求名利,完全是因崇拜而献身。
目的单纯,质量更高!
前些日子,佩顿还看到许多报纸报道,许多年轻人前去拜访这位先生,并且将之视作朝圣。
这样的现象,你可以理解为八十年代顾诚出现在每一处,就有一片知识青年、少女簇拥在一起,那些粉丝对于其的崇拜,堪比朝圣。
国内的气氛保守,联邦则开放太多,毕竟这也是嬉皮士的本质。
随性、纵欲、沉沦……
在后世,《在路上》被视作嬉皮士的圣经。
没错,圣经就是这么不值钱。
在路上出现之后,一批批的年轻人开始横越美国。
六十年代的搭便车行为(只要你有车,在路上有女人打车,上车之后,你就能随意开车,不单是机械的车,还有肉体的车),大批四处旅行的嬉皮士出现,绝对深受这本书的影响。
原来的珍妮就是其中的一份子。
许多人说珍妮渣女,其实说不上,她只是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罢了。
向福雷斯这样的联邦青年,反倒是一股极少见的清流。
听得杰克·凯鲁亚克的名字,佩顿顿时有了兴趣。
“你好,凯鲁亚克先生,你的作品,我看过,很随性,很自由。”
对方显然没有想到佩顿会主动与他打招呼,还表示看过他的作品。
凯鲁亚克哈哈一笑:“多谢赞美,也就是一些年轻人喜欢……”
“毒枭传才是真正的优秀作品!”
对方的态度有些出乎佩顿的预料,这个嬉皮士的鼻祖,完全不像个嬉皮士,甚至有些儒雅温和。
他很和善的与佩顿分享,他在旅途之中的一些见闻,并且对佩顿的作品大加赞赏。
佩顿倒是不清楚,此人现在正在修行佛法,几段感情的失败,让其性子,有所收敛。
甚至纵欲都从原来的每日一换,变成了一周一换,吸食快乐药剂的次数倒是大大提升,毕竟飘飘欲仙,更令他明悟佛法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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