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千歌看着倒地大叔,冷冷一笑。
马车颠簸得这么厉害,不用想都知道是踹一脚能转体三周半的破车。
笨,绑架还不找辆好车。
趁着卖猪肉的胖大叔被压,身手敏捷的新宝已经咬来了他身上的刀,她利索地给自己和宋千歌解绑。
四肢终于自由,一股由心而起的安全感,让宋千歌快速适应了新身份。
胖大叔还在呜哇乱叫:“不关我的事,是你堂妹,是她让这么干的。”
新宝想到宋美美送来的汤,气得对大叔拳打脚踢。
不一会儿,胖大叔身下便是一滩不知是血是油的液体,黏糊糊的,他也早已鼻青脸肿。
“小姐,咱们还要回去揍美美小姐一顿。”新宝举着拳头,气喘吁吁的。
打人吗?
她不会。
宋千歌目光流转,俯首浅笑之际,拢了拢发髻,指尖若有似无地碰了碰簪子。
挖坑小能手已经有了个主意。
天已破晓,宋千歌深知不能再耽搁下去,可马车被她踹得轱辘掉环了。
这时,一排红彤彤的车队经过,宋千歌眼睛一亮,跳到车队前头,问领头人:“可不可以……”
领头人冷冷打断:“不可以。”
“!!!”
无视宋千歌的惊讶,领头人看都没看她一眼,冷漠地绕开她,带着车队走了。
本来黑漆漆的山头,被车队的火把照得灯火通明。
宋千歌清晰地看见对方的天人之姿,想抓烂他的脸!
宋千歌没再耽搁,和新宝拖着大叔匆忙下山。
路过成衣店,新宝还溜进去,买走了一件新郎装。
破烂的马车在宋千歌第二十次修补后,终于颠颠簸簸地到了宋家门口,而此时的宋府张灯结彩,鞭炮锣鼓响得打雷一样。
沉睡的兴漫镇,被宋府的吵闹打破了宁静。
街坊邻里伸长了脖子往里头看:“新娘子呢,新娘子出来了吗?”
“新郎还没到呢。”
“但快了吧,都放鞭炮了。”
就在这时,一只披着红彤彤新郎服的巨型胖猪撞开了人群。只见这人脑袋被揍得又青又紫,妈都不认得,浑身沾满了滂臭的不明液体。
他直接闯进了大门敞开的宋府:“娘子,为夫来接你啦。”
“???”
众所周知,宋家小姐的婚配对象是荣归故里的状元郎,大将军。
看到一个恶心玩意连滚带爬冲进宋府,把大伙看得一愣一愣的。
这就是传说中风光霁月的状元郎,大将军?
那可不得了,宋府的门房福伯吓傻了,他直往宋府长子,宋千歌大哥的房间跑去。
宋府大哥宋木心里沉甸甸的,小妹要出嫁了,他一晚上没睡,现在正清点着嫁妆。
门房福伯咚咚咚地敲着门:“老爷,老爷,糟了,菜市场卖猪肉的大叔闯了进来,直嚷嚷着来娶亲。”
“哈?”
青云国上下,谁不知道今日大将军来迎娶宋家小姐,和那卖猪肉的有什么关系。
宋木夫妻立即起身,等来到胖大叔面前时,宋老太太也赶来了。“是谁在闹,美美呢,别让贼人进来欺负了她。”
胖大叔一听,裂开一口黄牙:“老太太,我是来迎娶新娘的。”
宋老太太心里乐了,难道宋千歌和这个大叔有了什么苟且?
那太好了,可以让宋美美嫁给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