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七十四章 传球版洛秋夜(1 / 2)冯之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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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强,可以被视为好球员。

用一对一能力吸引包夹,破坏对方防守阵型,可以被视为球星。

用一对一能力吸引包夹,并能合理分球的球星,可以被视为核心。

冯筝在奔跑。

篮球场长28米,宽15米,在40分钟时间里始终有10名球员追逐唯一1枚篮球,假设每队正好能够拥有球权一半的时间20分钟,某一名球员从开局到终哨都留在场上,将20分钟再除以球队上场人数5,那么这名球员控球的时间大概是4分钟。

冯筝变向,在右侧底角三分线附近绕过郭无忧。

所以我们打一整场摸到篮球的时间或许不过4分钟而已,再刨去投篮、传球等球在无人掌控状态下的飞行时间,或者除掉出界、捡球、死球等状态下的无用时间,当然还有些情况,比如你没有得到队友的认可,始终你听到的不过是“去抢篮板”、“别挡路”、“过来给我挡人”此类消极的混账话,那么只好恭喜了,因为你摸到球的时间还要远远小于4分钟,这个结果是否跟你印象中的持球时间有所出入呢?

冯筝加速,冲刺到篮下躲过舒不知,再绕过曹飞。

原来一场比赛篮球呆在我们手里的时间不过寥寥,那么问题来了,你还会为了屈指可数的机会奔跑整个40分钟么?

冯筝反跑,在另一侧底角绕过洛秋夜,瞄着45度三分线冲去。

每个人的答案应该都不尽相同吧,就像小时候某个特别的时刻我们有感而生的某种情绪,从那之后便成了我们的梦想一样,多少人会为其奋斗拼搏终生,又有多少人任其消散凋零无奈放手呢?到底是坚持的痛苦更痛苦,还是放弃的痛苦更痛苦?

冯筝接到邹孝莘从中路分来的传球。

无论在成长路上我们放弃了多少,至少我们成长的目标不仅仅是老去,就像冯筝认为他打篮球的最终目的就要去争取胜利,哪怕对手强大无比,哪怕连摸一下球都要跑上几十米,只要能赢,哪怕

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到,冯筝迅速将球传给已经抢占低位了的洛秋夜。

哪怕将全力拼到的触球机会拱手让出。

6973,聚友落后四分,洛秋夜获得低位单打机会,而他的对手正是此前令他无比难受的谢琦。

在第四节前三次进攻里,谢琦的出色防守令洛秋夜一无所获,他是死党团,甚至全升级赛中防低位最好的外线球员之一,而最令对手头疼的不仅仅是谢琦,死党团其他队员随时都可以为谢琦提供支援,尤其是内线舒不知和外线何涛试想邓肯和基德同队将营造出怎样的防守氛围,感慨下当年呆呆有机会东游联手基德,但最终还是选择终老马刺,铸就马刺20余年从未缺席季后赛的辉煌成就。

所以洛秋夜面对的不仅仅是谢琦自己,还有舒不知跟何涛两个随时蠢蠢欲动,一言不合就包夹的家伙。

但冯筝刚才的长距离跑动却改变了死党团的防守阵型,老队友们哪里肯放松对他的关注,何涛从半场便开始施加紧逼,冯筝将球传给中路邹孝莘,向右路底角迅速移动,同时郭无忧从另一侧也跑至底角,为冯筝做了个成功的掩护挡住何涛,迫使何涛不得不选择换人改跟郭无忧,而在屁股后面紧追不舍的人变成了红胡子佟真。

防守并非佟真强项,但他绝不是不会防守,认真起来的红胡子也会很可怕,尤其在盯冯筝的时候。

不过让佟真跟自己对位还不是冯筝的最终目的,他继续跟洛秋夜做了一个无人挡拆,意图把防守更好的谢琦吸引过来,让洛秋夜在底线“欺负”佟真。

其实聚友能想到的战术死党团也有人能看出来,舒不知大声指出冯筝接下来的接球地点,于是佟真并未沿着冯筝的跑动行程从底线外跟进,而是从三秒区穿过,这样既能比对手绕更小的圈提前到达防守目的地,还能保持在一直影响邹孝莘直传球的角度。

说白了就是,邹孝莘在正面三分线外持球,他的第一选择是左侧45度跑过来的冯筝,第二选择时左侧低位的洛秋夜,然而谢琦始终给洛秋夜威胁,谢琦则拦住了邹孝莘斜传的角度。

因此冯筝干脆冲出三分线外将近3米去接球,反正都已经跑了几十米也不在乎多跑这3米,无球跑位向来充满不确定性,而对擅长无球跑位的球员来讲,坚忍往往是其最重要的意志品质。

另外,多跑三米也不算完全是坏事,谢琦跟了出来意味着加长了他对洛秋夜的协防距离,增加了低位球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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