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他已经有心改变,可以前散漫的生活方式积累下来的弊病,又哪是这么容易改变的。
……
……
离开吃掉白尾长耳大野兔的地方,又走了一会,猎物们逐渐多了起来。
也许是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不少躲起来的猎物们,都冒出头来。
驯鹿、灰狐,甚至还能看到同属“平头家”的造型酷似野猪的平头貒。
“简直是一块块行走的大肉排啊!”
王洛看的满心欢喜。
可惜他才十个月大,而且还是第一次尝试捕猎,青岚就算心在大,也不可能让王洛打他们的主意。
她就像没看到一样,带着王洛在林间不断地穿行,直到再次遇到……兔子。
没办法,兔子的繁殖能力就是这么强,很容易就能找到。
而且兔兔普遍不具备战斗力。
胆子小,容易受惊。
是目前唯一适合王洛锻炼捕猎技巧的一种动物。
不过这次和上次,还是有不小区别。
兔子的品种变了,不是白尾长耳大野兔,而是换成了更加弱小的棉尾兔。
数量也从一只增加到了两只。
他们像是在说悄悄话似的,亲昵的凑在一起。
“似乎是一对棉尾兔夫妻。”
王洛趴在远处的草丛里,观察着,“捕猎的目标和躲藏的位置,这些都是青岚亲自挑选的,我只要负责出击行就可以。”
王洛尽量放松身体,学着当时青青走路的姿势,缓慢朝两只棉尾兔靠近。
这次捕猎,说难其实也简单,而要说简单,其实也挺难。
主要是。
这次他躲藏的位置,距离棉尾兔很近,而这两只棉尾兔显然又比当时那只白尾长耳大野兔聪明很多,他们没有在特别开阔的地方吃草,而是把地点选在了一片密集的八角金盘丛中心。
两只耳朵也机敏的翘着,聆听两旁的动静。
如果王洛一击没有能得手,棉尾兔就会钻入八角金盘丛中,迅速逃掉。
诚然。
青岚、青青她们有杜绝这种事发生的能力,但如果她们出手,这件事的性质就变了。
沙,沙。
王洛小心靠近着。
不过还是不可避免,发出一些声音。
王洛告诫自己需要冷静,“目前为止我的动作十分规范,这两只棉尾兔也没有看到我,只要不犯大错,就应该可以得手。”
然而万万没想到,就是这片刻的走神,害的王洛左前肢不幸踩到一块石子。
啪。
一声清脆的响声。
“?!”
两只棉尾兔纷纷回头。
待他们看到,这是一只体格稍显瘦弱的小狼时,其中一只体格稍大的棉尾兔,闪电般做出决断。
他用尽全身力气,把旁边还在愣神的棉尾兔往王洛的方向一撞。
一发“弹跳起步”迅速冲入八角金盘丛中。
短短几秒,就从王洛的视野里消失不见。
王洛:“???”
好家伙,卖的这么果断?
本来看到他们举止这么亲昵,王洛还以为他们是情侣,生要在一起,死也要在一起,哪想到说跑就跑。
不过面对这送上来的美味,王洛当然也不会推辞,开心的嗥叫一声,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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