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没热闹就打算散场了,唐默像模像样的谢了一圈,打算先给大家留个好印象,然后拿着背篓也回家了。
上辈子唐默就自己做饭,厨艺非常不错。
毕竟是要继承武馆的人,她有功夫在身平日里都会坚持锻炼,要说打架一人打一群是夸张了但是一打五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锻炼的多身体素质就棒对应的就是吃的多,她吃饭一般不是按碗计算,反正一锅饭吃两顿也不知道具体是几碗。
女孩子嘛,多少要点脸面,因为吃的多所以她很少和朋友出去吃饭基本都是在家吃。
身为吃货,当然要吃的多吃的好所以一来二去厨艺练出来了。
回家放下背篓唐默转身拿起兔子,敲响了陈家的房门。
开门是刚刚帮她吵架的小媳妇李氏。
唐默一键切换到友军模式对着她翘起嘴角,“婶子,我能用这只兔子跟咱家换点调味料吗?”
李氏看到她微微一愣,猛地拍了一下额头,“我咋把这茬忘了,你自己会做饭吗?来婶子家吃一口吧。”
“婶子,我会做饭所以想跟你换一点调味料。”唐默眨了眨眼睛绽放出无瑕的笑容,自我感觉不错其实丑的都辣眼睛。
李氏不仅没嫌弃还觉得这孩子瘦的可怜紧忙说道:“哎呦,用不着,换什么换婶子这就给你拿去。”
唐默一把拽住了她的衣袖,“要换的,我喜欢婶子以后还想多走动,我年纪小麻烦婶子的地方可能会很多,婶子不用客气,兔子都死了我吃不了天热就坏了。”
李氏看着仰起小脸努力笑着的小孩,心里有些发酸。
摸了摸她没几根头发的脑袋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好,婶子收下了这就给你拿调味料,等晚上婶子做好了给你送一碗过去,你尝尝婶子的手艺。”
她决定收下这只兔子,感情这个东西不就是有来有往慢慢处出来的吗?她也不占孩子便宜,等他们互相熟悉了以后她就把孩子叫家里来吃饭,孩子小一日三餐也不差她这一口,正好能和自己女儿是个伴。
唐默是真的觉得李氏温暖,遇到事情没有事不关己,看不了一个孩子吃亏这人品就不错,现在还能伸手摸她斑秃一样的脑袋也不嫌弃,是友军没跑了。
不一会功夫,李氏就拿着一个小篮子走了出来。
开心地接过篮子,转身往家跑。
回家掀开盖布一看,里边有一小罐油还用菜叶包了一些盐,姜,葱,蒜,最开心的是唐默竟然看到还有一些辣椒。
真不少,唐默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年代,不过看来这个年代的调味料还是有几样的。
把野鸡清洗干净她眨了眨眼睛,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围着野鸡转了几圈,恍然大悟!她没菜刀。
伸手对着野鸡抚摸了一下,双手用力!额……好像问题不大,可以用手直接撕开再用点力骨头都掰碎了。
唐默:……
她真的只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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