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快速捡起地残留的武器,与小弟对峙了起来。
小弟眼一眯。露出不屑的神色。
一个半人,他会感觉到害怕吗?
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变态想法,沾沾自喜道“半人,像个废物一样被我踩在脚下吧!我会给你一个观光的机会的!哈哈哈哈!”
说完,趁着提利昂一个不注意,快速出手,只一击,便让毫无防备的提利昂,失去了他唯一的武器。
紧接着,一脚将提利昂踹飞。
泰莎还想前扶起,早已布满灰尘的洁白裙摆被小弟一脚踩住,*邪的目光朝着她慢慢逼近。
就像猎人戏弄猎物那般,用刀刃剥离着本就不厚的纱裙。
提利昂怒火中烧,他绝对不允许别人欺负他的泰莎。
他倔强的拦在泰莎的面前,一手抓着那把作恶的刀刃,一面死死的瞪着男人。
小弟被提利昂的眼神看得发毛。想举刀,却发现刀被其死死抓住。
小弟嗤笑着半人的愚蠢,只要他稍稍用力,便能将半人的手指连根切断。
可还没等他动手,一道人影率先摔在了他的脚下。
提利昂一脸的不相信。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哥哥詹姆。
此时的余歌早不复刚来时的英俊潇洒,全身去布满了刀痕,血液早已渗透了他的内甲,华丽的外甲也是斑驳不堪,气血有些不稳,眼神到是一如既往的犀利。
小弟见到来人,先是一惊,而后大笑。
“原来又是个残废,怎么,你也想凑一杯羹!”
看到余歌这幅惨样,不管以前多厉害,小弟心里已经稳如老狗。
说着,举刀便要一绝后患。
却发现,抽刀受阻,脸色大变,气急败坏。
“该死的半人,看来你是没机会观光了!”
用力的前一秒,身下一阵剧痛,手脚瞬间软弱无力。
小弟不甘的拼命扭头看向身后,瞪大的眼睛,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大门口,一具无头尸体斜躺着,身熟悉的配饰和一袋子洒落的金龙币,毫无疑问,那人的身份正是他的老大,西蒙.托因。
而刚才那个撞进来的少年,此时强撑着身体,单手举着长剑,剑锋残留的血液说明了一切。
被斩断身体的小弟,再也支撑不住,眼皮不争气的僵硬着,一股股猩红的液体沁入他的眼膜。
或许,他到死都不明白,一个少年为什么能杀得了他的老大,那可是连国王都无可奈何的人啊!
事实,余歌的战绩不仅如此,全部的兄弟会他杀了将近大半,老大西蒙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金色的披风已经染灰,血色的金狮子依旧雄武,那怒视着的眼睛,叫所有人胆寒。
一个刚成年的小子,就灭掉了为祸御林好几年的匪众,他的战绩如何不叫人心惊。
御林的平民们尊敬的看着这位年轻的骑士,血色战袍之下,是那无比伟岸的英姿。
无数少女为他欢呼,游吟诗人焦急的卷写着他的传奇的序章,演员们抓紧排练着他们为之振奋的作品。
短短几天时间里,血色骑士的威名响彻整个君临,络绎不绝的小道消息朝着维斯特洛各个角落甚至是狭海对岸传去。
余歌一战成名,血色骑士“詹姆.兰尼斯特”也再次得到了国王伊里斯的传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