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不猜是我生病了呢?”
“你穿着一双三厘米加厚的马丁靴,从你的脚步声来看,这双靴子至少三公斤,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病人穿这样的靴子呢!”
“那为什么是我的爸爸?”余仲玉神色认真,似乎被李越的推理所完全吸引。
“你大衣的左肩上有些烟灰,从它的灰烬来看,应该是云烟,可能是芙蓉王,但更有可能是两者的混杂,众所周知,云烟是一种口感比较清淡的东西,但芙蓉王却是云烟中最为辛辣的品牌;这说明烟灰的主人是一个喜欢辛辣香烟,却因为某种原因而不得不选择清淡云烟的老烟鬼……”
“而能让一个老烟鬼放弃数十年的吸烟爱好的原因中,最普遍也最有可能的便是年龄增长带来的身体原因。”
“所以我猜他是个老人。”
他伸手从余仲玉灰黑色的外套上摘下了一缕烟灰,“你身上没有烟味,但从烟灰的位置推测,你当时距离吸烟者的距离应该不超过一米二五,这个距离上,你的肩膀上会有烟灰,却没能沾上烟味的原因,只有一个——抽烟者在看到你的到来的时候,熄灭了烟蒂并将它扔进了一个干燥的杯子里,而且那个杯子应该很浅,否则你身上不会有烟灰的。”
“世界上能这么惧怕被你看到吸烟的老烟鬼——只能有一个。”李越顿了顿,“那便是伯父了。”
“对吧。”
瞧着逐渐目瞪狗呆的余仲玉,他的笑容逐渐灿烂。
一般人在这种旷世罕有推理面前,一般都会惊得目瞪口呆,但余仲玉作为本文的华生,她不一样……
她是目瞪狗呆!
“卧槽……”
余仲玉愣了片刻,“你真的挺厉害的……”
“那是自然。”李越嘿嘿一笑,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快带我出去吃饭吧!我饿了!”
余仲玉是个出身富贵的人,家里很有钱,具体有多少其实并不重要,反正她这辈子完全不工作也能过很好的生活了,她性格也很好,温和、善良、没有棱角,没有富二代的尖锐与自以为是,反而为人谦虚忍让,还讲义气。
喜欢接济兄弟——这也是李越非常喜欢她的原因。
钱不钱的,无所谓,主要是是想在冰冷的世界中感受下真挚的友谊。
总之,余仲玉是一个很难挑出毛病的一个人,和李越这个怪咖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余仲玉是个人人都喜欢的好姑娘,但李越却往往被人视作:喜怒无常、令人害怕的高智力疯子。
不过世事往往如此神奇,李越和余仲玉竟然成为了本书中的福尔摩斯与华生。
两个小时的时间飞快过去,余仲玉花了两个小时终于等来了她预定良久的高级餐厅,在举止优雅的服务生的引导下,两人次第入座,尽管两人都是一副工作装,但一时间,餐桌上的气氛竟然有些浪漫、旖旎。
李越此刻的主要心思却大多花费在了服务生端上来的事物上了,白瓷大盘中的龙虾、扇贝在法国大厨的调教下,体现出了食材应有的鲜美。
“李越,怎么样?”为了这顿饭,她特意抹上了口红,只是可惜一番颜色给瞎子看了。
“好吃!”来不及咽下沾满汤汁的龙虾,李越便用叉子叉起了半片扇贝,一副食指大动的样子。
两人交流几句,互相告知了自己对这段饭的感受,主要是李越对龙虾有多满意之类的话后,就低头继续吃饭了。
“唉。”抬头看了下眼前的钢铁直男,余仲玉叹息一口,揪起一根头发,缠绕在指尖,心里想到:也不知道这个混蛋什么才会进入青春期啊,老娘难道没有那盘龙虾来的有吸引力吗?怎么看都不看我一眼!
混蛋!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转眼,便又过去了二十分钟,李越一盘龙虾扇贝意面下肚,算是好好犒赏了下自己的五脏庙。
一旁的余仲玉则盯着窗外的风景,饶有兴致的问道,“你说,对面是不是要求婚了?感觉还挺浪漫的呢!”
李越随即抬头看向了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