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生活,经常连着好几顿是饿肚子的,婶娘常去山上采些蘑菇,尔后炖些蘑菇汤充饥,再不然,山上的野果子,哪怕是树叶子,他都尝过,味道苦苦的、涩涩的,吃一口,满嘴的生树叶子味道,实打实的让人作呕。
后来,在芳华阁,他认识了初逢,初逢的容貌是标致的好看,若然换一身女装,无人能辨识他关于男子的身份。
关乎初逢的身世,他亦是听阁主偶然提及的,初逢的身世同他旗鼓相当,幼时相当惨淡,后来,然迪时长想着,亦或许,他能同初逢成为知己,惺惺相惜,全全是靠不同的故事,相同的惨淡。
初逢极小的时候,他爹娘便在一场霍乱瘟疫中失了性命,尔后,他便同兄长初雨相依为命,初雨大字没识过几个,全靠卖苦力,十年前的晚上,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一富甲商人命一帮苦力押运两车货物去做交易,偏巧,路过飞天山时,好巧不巧,恰逢山体滑坡,押送货物的二三十人,据说全全压在了飞天山的山脚下。
初逢听及自己兄长初雨逝了的消息,第二日,借来一匹快马,一路狂奔的的去了飞天山,那时,大雨已然下了一天一夜,那吩咐他兄长办事的富商确并未派人前来救助,他胯下马来,任瓢泼一般的大雨打在身上,泥土的气味实属浓重。
他冒着大雨,徒手去拨开打成泥巴的黄土,及一块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即便是手指受伤鲜血直流,他依然咬牙,忍着疼痛,那时,他任何事都顾不得,顾不得浑身湿透,头发上、脸颊上打满的雨水,即便是雨水顺着睫毛流进眼睛里,他亦是顾不得,心下仅想着一件事找初雨,一定要将初雨找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徒手挖出好几具血肉模糊的尸首,那些尸首脸上身上全是厚厚的泥水,已然辨不清原本的模样,他脸上布满泪水,绝望至极时,终是在一块大石头下发现了他兄长,奇怪的是,他虽然紧闭着双眸,但鼻底仍有气息,他拼尽全力的将大石头移开,最终的结果,初雨没逃过一劫,在那一场山体滑坡中逝了。
于是,他去找那名富商算账,结果是人没见着,自己险些丧命在乱棍之下,受了重伤,偏巧被然迪所救,因此,然迪便将他带回了芳华阁。
阁主瞧见他一把清秀标致的好样貌,打着救人的旗号,因此,便说服他留在芳华阁,表面上打着面首的称谓,实则他们不愿做的,阁主从未强求过,倒是请来武艺高超的师父,言传身教,教会他们不少实打实的武术。
现下里,芳华阁内,大堂内的桌椅茶几已然拾掇妥当,几个小厮穿插在人流中,按雕花梨木桌摆放茶具,一套套粉彩瓷质茶具纯属上乘。
简澜站至人群中一处,探头探脑的观望,眼睁睁的瞧着人们纷纷落座的,他们衣着都是上等绫罗绸缎,无疑是富甲一方的大户,亦或是达官显贵,男女都有,大抵是年过四十有余。
这些人落座之后,简澜只觉耳畔若千只蚊子一般,嗡嗡作响,这些个平民百姓打量他们之时,神色各异,在此处寻面首,根本不是何光彩的事,男子寻面首,只能说是活断袖,女子寻面首也惹来异样的眸光,嘴里嘀咕着小声议论她们不守妇道。
总而言之,但凡来此处的,背着的名声都不大好听,可即便不好听,仍有络绎不绝的人慕名而来,仅是为了见初逢一眼。
简澜垂首拢发丝的瞬间,便觉头顶有声音幽幽传来“呦!是新来的面首吧?长得好生俊俏,我方才盯了你好一会儿,可李金说你不是初逢,既然不是初逢,那便是新来的面首喽?哎盼得花儿都枯萎了,倒不如,我花大价钱,你同我回府,如何?”
简澜慵懒的掏掏耳鼓,尚未见人,便万分嫌弃的撇撇嘴,她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暴脾气,勉强挤出一丝僵硬的笑容,待看清那肥头大耳油头满面的男子模样时,她有种揍人的冲动。
他面上油头满面,似乎连及扑面而来的气味都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油头满面,她摸摸鼻头,握紧了拳头,极想说一句“你才是面首,你们全家都是面首。”可转念一想,似乎这句话构不成抨击的力道,损贬的不够彻底。
一双大眼睛古灵精怪的一动,指指自己的鼻头道“这位大叔,你是同我讲话?”
油头满面的大胖子挺了挺肚皮,眯眼一笑的空当,两只眼睛挤成了一条细缝,频频点头道“是,是,是,我有的是钱,只要你愿意同我回去,你要多少,我便给你多少?如何?”
然迪双手负在身后,一双眼睛自上而下的紧盯着台子外缘,倒要看看那小妮子如何应对,方才便见她眼眸里一闪而过的精光,他料想不错,台下盐商李福恐怕有危险。
那时,初逢瞬间转身,一把夺过他手里的笛子,面上依旧不悲不喜,拉开了步子正欲往前走时,然迪确一把拽住了他,道“目前,那小丫头的光芒似乎已经万丈有余,且一场精彩的演出还未落幕,你去干吗?是要锦上添花,还是添油加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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