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姜丹芳(1 / 2)零号囚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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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姓名?

姜丹芳:(几声干咳)姜丹芳。

刘强:出生日期?

姜丹芳:1941年4月7日。

刘强:职业?

姜丹芳:城南兴业纺织厂工人,下岗。

刘强:现在情绪稳定些了吗?看得清楚我吗?。

姜丹芳:……

刘强:那女孩我们已经送去医院抢救了,具体结果还要等医生通知。

姜丹芳:(闭上眼,揩去两颊的泪痕)谢谢……

刘强:你和那孩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和你住在一起。不管怎么样,我希望审问能快些结束,也是为了你好,希望你能配合。

姜丹芳:(点点头)我配合。

刘强:我们调查发现,在你家里共搜寻出三具肢解彻底的尸体——经过烹煮,所以你有重大杀人嫌疑。

姜丹芳:都是我杀的。

刘强:什么时候的事?

姜丹芳:一个月前的晚上八点。

刘强:受害者的姓名?

姜丹芳:(沉默了一会儿)记不太清了,只知道是以前的老社区主任和他的老婆。

刘强:第三个人是谁?他可是个男性。

姜丹芳:是……我的丈夫。

刘强:(往座椅背垫靠了靠)讲述一下你作案的动机,为什么要杀死他们?

姜丹芳:他们该死。

刘强:继续说下去。

姜丹芳:佳怡的确不是我的孩子,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出了车祸,留下她一个人,她那帮所谓的亲戚除了觊觎家里的财物没一个是想真心收养佳怡。不久以后,她就被抛弃了,她可怜巴巴地走回了原来的家,敲着无人应答的门,坐在地上流泪。

我不忍心,作为多年的邻居我决定收养小佳怡,为她付出一切,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

刘强:你的档案里并未注明有后代。

姜丹芳:是的,我没有孩子——佳怡就是我的孩子。

刘强:是因为这件事的刺激才让她的精神变得异常的吗?

姜丹芳:也许有这种原因,不过我从不和她提起这件事。真正让佳怡变成这样的是区小学毕业典礼的那一次——天杀的社区主任把她拉到厕所里猥亵强奸了,还拔下窗台上的仙人掌刺刺她,威胁她不准说出去。

那之后,症状就开始发作了。

刘强:可那位社区主任没有犯罪记录。

姜丹芳:你不知道?你不明白吗?他靠关系把这事摆平了,和他老婆一起,就请了几顿酒、几张“纸”……摆平了……佳怡的贞洁就值几顿酒……社会法律抵不上几张“纸”……

她苦笑几声,仿佛无形的刻刀在刘强穿着警服的身上划出几道口子。

刘强:我们换个话题,根据你之前的口述,你将社区主任和他老婆以及你出轨的谎称去外地做生意的丈夫一并困于瞭望歌剧院中,在夜里秘密实施了“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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