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你别激动。”
哈德手指着前方,想要安抚丁童,他看见云雾中出现的男子,眼珠血红发亮。多少年来,他还从未见过这么可怕的眼睛。
“丁,我们放松,别激动,好么?”
格林已经坐立不安:“我的天呐,这个烂摊子我得收拾两个月了。”
一块石碑冲向波克的时候,他翻跳过去,双腿蹬着石碑,冲向丁童!——他无法靠近,另一块石碑压了过来,波克不得已落在地上,退让着避开石头。
哈德准备好药水,安放在手杖内,他抬起胳膊的瞬间,丁童已经倒了下去,血红色的眼珠也消失了。三人小心翼翼靠前,格林站的最靠后。
“他怎么样了?”
“哈德,你应该早点用‘心测’,你看看这些石碑,该死的,我特么怎么那么倒霉啊。”
哈德捏了一把汗:“我没用超能力,是他自己倒下去的。”
格林赶紧推手,做出拒绝的姿态:“好了,我受够了,麻烦你们带着你们的‘养子’离开马歇尔,马上!”
哈德和波克取出缩放器,将黑人乍德和丁童带离。
上车后,也不算多久,十来分钟的样子,丁童就醒了,脑子沉沉的,跟发了高烧一样。哈德就坐在旁边,听着一首古怪的曲子,不知是哪个国家的语言,听起来费劲,声音也尖利。
车窗外的风景看不清,唰一下子就略过去,前后的路也模糊,大晚上的,车灯都没开。
“这是哪儿?”丁童不记得他在墓地的发飙了。
只要他不用超能力来发火,哈德还是可以回答他所有的问题:“哦,还是在F国。你今天可让我长了见识了,一个元素能力者,看上去像吃人的恶魔。你能控制石头,这很好,十多年前,我也见过一个能控制石头的人,后来他放弃了超能力,选择加入夜道会,当个吸血鬼。人各有志,啧啧。”
“什么超能力?还吸血鬼?你电影看多了。”
“什么电影,说来我听听。”哈德眼睛带着护目镜,像个特工飞行员一样。那是他用来开车的眼镜,避免在时速堪比火箭的路途上撞到电线杆子。
“《X战警》、《超人》、《蝙蝠侠》……反正,诸如此类的。”转念想想,丁童应该没有必要被人牵着鼻子走,他想反客为主:“你说我能控制石头?哦……我想起来了,那个神经病绑架了我!他朝我开了一枪。”
“唔,他的确是个混球,但他失踪了,我正在找他。”
“那么你也想绑架我?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你——”丁童看见了方向盘前的那个数字,上面的指针飙到了8000。他颇为好笑的说:“这车有问题把,哈哈,8000的时速?”
“没错,这个速度的确很快,相对于你来说。沃森公司正在研发‘龙爵士’,那是可以达到时速一万五的高级跑车,但恐怕我是买不起了。”
等等,有信息来了。
哈德摁了个按钮,车顶弹下来一个显示器,上面出现个中年人,满脸络腮胡子,脸上皱纹也多。
哈德迅速打了个反向盘:“罗纳德,有事么?”
屏幕上的男人说:“哈德,有个案子,你得去一趟。”
“嚯嚯,我现在在带新人呢,一个‘新世界’,这是在去霍尼墩可庄园的路上,只怕我是爱莫能助了。我自己手头上还有案子搁着呢。”
那男人说:“这是命令,反正是顺路,案子难不倒你。在莫肯,那个小镇你知道的,你去吃过甜甜圈。有风声传来,可能出现了吸血鬼伤人事件,‘船长’对这件事很重视,他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哈德叹气:“他一向这么讨厌吸血鬼,好吧,我就去一趟,但我年纪大了,你别指望我能单挑吸血鬼。这些家伙碰了人血以后就兽性大发,速度和力量不可想象。”
视频挂断了。
“真是倒霉,我以为可以休息两天的。”哈德转过脸,露出不太好看的微笑:“丁,咱们要去破个案子,我无需向你解释那么多,等你看见他们发‘狂犬病’,你就不会意外了。”
“……”
“另外,你没发现咱们两个人说的都是英文么?”
唔……英文,是的,这才是重点。
恩戈议会的起源很早,由1735年开始,便有超能力者的出现。议会的第一任创始人为恩戈·克米诺,他同恩戈·薇娅(克米诺的堂妹)、瓦特·萨斯奇·迪希尔德·阿尔加(海王)、鲁·奇汉(变形学大师)、雷·杜恩、亚姆瑞夫(麦迪人首领)等人创办了这个议会。
到了1875年,洛邦·沃森成为领导,在他这一时代,议会的繁荣得到空前提升,从少数的十多人增加至三百多人。就任期间,洛邦·沃森提议建设地下的交通世界,这就不得不提麦迪人,他们才是世界上最帮的能工巧匠,地底深处数千米,宫殿、房屋、水利等设备齐全,堪称是‘小地球’。到了1931年,议会不在设唯一领袖,而是由多位老资格人物共同掌管。
此间,议会不但改善了吸血鬼的杀戮,还为世界频繁发生的怪异案件进行梳理。如今,能力者遍布全球,已达数万之众。
剧情很复杂,人物更复杂,那么……需要慢慢去摸索。
丁童说,这比书中的故事更精彩,因为它听上去像是真的。
“为什么我中了子弹,身上没有伤痕?”
哈德说:“这是特质的液态化学子弹,如果碰到人体会立刻融化,渗透到皮肤内,不会超过两秒钟,也不会产生任何疼痛,就像被人点了穴道一样。”
丁童看着窗外的模糊,深深叹息。
“怎么?是不相信我,还是在想你的小说文稿?我向你保证,若是你可以成为正式的夜莺,薪水会高到你无法想象。就像这次我们要去办的案子,抓一个吸血鬼,赏金至少在五十万美金。”
“如果你骗我,我会打的你爬不起来。”
“呵呵……我看起来不像坏人吧。”哈德用手指戳动开关,打开了音乐。
刺耳的怪声传出来了,尖细之极:
越过山坡!
哈!
溪水跟着走,像时光一起穿梭!
抱紧狂风!
哈!
森林随风摆、与我们同享大地!
追溯她的美好!
嚯哈!
跟着节拍!翻滚未来!翻滚未来!哈!
蹦蹦蹦——蹦!YES!
蹦蹦蹦蹦!
……
莫肯,靠近布尔拉河,这是个风景如画的地方。小镇有四条街道,六十多户人家。在它往南二十五公里的地方,穿过田野和低矮的林子便到了城市。
哈德熄火了,他拿了个护目镜给过来:“带上,你会需要这个。”
“挺丑的,我不要。”
“这是科学仪器,它可以捕捉到吸血鬼的速度。”说到此,哈德自己也不知道到底会不会有吸血鬼了,姑且看看,没有更好。
下车后,老头用钥匙对车摁了一下,车子瞬间缩小到巧克力那么大,他走过去,把车装进衣兜。看丁童吃惊的神情,他过去拍拍肩膀:“这不是什么超能力,只是微型纳米装置,分子打散再重组。等你成了夜莺,你也会买一辆的,花不了你太多。”
镇子上死气沉沉的,路灯亮着,有两盏灯已经出毛病,火花嗤啦嗤拉的。每户单门独院的灯都暗着,大路上的路灯两排过去,聚焦的光线圈更加拉低了房屋的光影,使它们一团漆黑。
“跟着我。”
哈德朝前走去,袖口落下了那枚手杖。
二人靠近一栋房子,哈德轻轻碰了门把手,然后闻了闻手指:“是有血腥味,还很浓。”
“我们这算私闯民宅么?”
“可以算。”哈德用手杖的顶端对着把手一拧,那一端便形成了钥匙,陷入小孔,再一转,门就打开了。
好吧,老家伙,你要是去当小偷,你可以成为世界第十一位超级偶像。
嘎吱……它开了。
手杖发出亮光,照耀前面的通道,那边还是乌漆墨黑。
光线在门口到客厅的地方照了一遍,他们没开灯,也许吸血鬼不在这个屋子,容易打草惊蛇。
哒——哒——哒。
是脱鞋,从楼上下来了。
哈德掏出麻醉枪,蓄势待发:“小伙子,躲在我身后,看见什么也别害怕。”
哒……哒……咚咚咚!
什么东西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是个人,还是吸血鬼?
这景象让人毛骨悚然,好想是死了,也好像是昏了过去,这是个女人,穿着条纹长裙、金发,她面色和纸一样白。
女人眼睛微闭着,她在看什么。
她……应该没死吧。
哈德顺着女人滚落下来的楼梯向上照明,没人。他蹲下来,摸这个女人的脉搏:“人没死,她的血被吸了不少。”
据推测,作案者应该不在这个屋子里了,很狡猾的家伙,没有吸干被害者的血,还留了半条命。这情况很少见,大多数吸血鬼在破除禁忌之后,对人血的渴望会让他们无所顾忌。每杀死一个人,速度和力量都会增强,但你得吸干才行,吃一半的‘蛋糕’对提升能力没有多大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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