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梅花盗极为神秘,和他交手的人,没有一个活着。
但大家都认为他一定是个男人,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
当年江湖人人对他恨之入骨,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但只要有人说出与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也必定带着梅花标志。
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备最严的地方,但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仿佛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他见多识广,他对这个梅花盗也颇为了解,思忖着道:“江湖人人都知道,只要穿上金丝甲,就能躲过他前胸致命一击,就能利于不败之地,就能有机会将他制住,从而扬眉吐气,扬名天下。”
玉连城道:“可不止这一点好处。”
李寻欢眉头一挑,道:“愿闻其详。”
玉连城道:“梅花盗自三十年前销声匿迹后,江湖人人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然又出现了。短短七八个月里,又做了七八十起大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又惊又叹:“此人算来已有七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如此浓厚。”
“嘿,梅花盗或许是梅花盗,但三十年前的梅花盗,就未必是现在的梅花盗。更何况,谁也不能保证,梅花盗只有这一个。”
玉连城笑了笑:“自梅花盗再次现身后,江湖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都可以将家产分出一部分送给那人。江湖第一美人,也曾扬言,无论僧俗老少,只要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那人。”
李寻欢叹了口气:“财色动人心,也难怪金丝甲会这么炙手可热了。不过我瞧阁下并非俗人,却为何”
“不,我完全就是一个俗人,俗不可耐的那种。”玉连城饮着酒,淡淡笑道:“不过我夺金丝甲,却非是为了梅花盗。”
李寻欢道:“哦?”
玉连城微笑道:“我初履江湖,正是要借金丝甲扬名,顺便和各路高手较量较量,称量天下高手斤两。”
李寻欢已将目光放在了一旁了不起眼的“夺情剑”上,忍不住叹了一声:“此剑一出,江湖只怕免不了一番腥风血雨。”
“可惜,值得让我拔剑的高手并不算多。”玉连城忽然露出一丝炽热的战意,一双眸子凝住在李寻欢身上:“你知金丝甲我已得手,为什么没有离开这里吗?”
李寻欢道:“总不会是在等在下吧。”
玉连城道:“但我的确是在等你,值得我拔剑的对手并不多,你算一个。”
李寻欢苦笑道:“可我却一点也不想和你动手。”
“一入江湖,身不由己,有时并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玉连城的手已缓缓放到剑柄上,气势凝而不发,宛如一柄即将出鞘的神剑。
李寻欢也不在说话,但手中已不知何时多了一柄小刀。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玉连城能接着这一柄刀吗?
气势越发凝重,一触即发间,玉连城从桌子上将酒壶取来,一饮而尽:“算了,和你动手也实在无趣得很,我去也。”
语罢,身影展开,人如飞仙,眨眼间已消失在苍茫的雪地中。
其轻功之高,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好高明的轻功,好厉害的少年。”
李寻欢长长吐出一口气,手心竟出了一把冷汗。
他抬起头来,望向窗外,只觉那积雪也是如此的亲切、美丽。
只有经过死亡恐惧的人,才知道生命的可贵。
虽未与那青年动手,但李寻欢却知道,若两者作死斗,那今日大概便是他人生的尽头。
这是他从大小数百次交手中培养出来的直觉,从来从无差错。
李寻欢抬起自己的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