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兽的厉害,王振最清楚不过最普通的杂血凶兽都拥有远超长人的力量速度,想要击杀它们,谈何容易!普通人遇上,除了死没有第二条路选择。
王振有自知之明,他个头一米七二,体重九十公斤,苦难生活没让他瘦多少超过三尺的大肚腩,身子笨重腿脚还不灵活,能幸存下来全凭运气好,想要击杀凶兽,简直天方夜谭,自寻死路!
因此,他只能选择出卖自己的劳力做苦工,每日换取两个糠面馍馍,苟延残喘活下去。
糠面馍馍,顾名思义,是用稻糠掺杂些许面粉做成。巨变之前的猪食,现在沦为美味,王振每咬一口,细嚼慢咽,脸上露出无比享受的表情。
每天吃不饱,还要干重活,这种日子让王振感觉生不如死。
但当他每天收工以后,来到难民营,看着那些瘦骨嶙峋没有人样的难民,内心竟然萌发出稍许优越感。
做苦力,也要看身体。那些老弱病残通通不够格,万一累死在工地上,还要有人收尸,麻烦!
循着恶臭弥漫的小路,觉察两旁投来一道道羡慕的目光,王振不自觉挺了挺胸,大步走去。来到自己的居处,一间木板搭建的棚屋,他正打算推门进去,陡然皱了皱眉,转过身子,有几个蓬头垢面肮脏无比的难民,围了过来。
王振定睛一看远处有六七个瘦骨嶙峋的男人,正朝着自己走来
“那个死胖子借点吃的!”
“跟他费什么话呀?杀了他!今晚有肉吃啦!”
那几个男人,一个个就像野兽一般,眼睛放射出贪婪目光,扑向王振。
人吃人!
在入今着个世界之中,已经非常普遍。城外难民营每天都会发生这样的恶事。
“艹你马的!老子怕你不成,来啊!”
王振转身拿起从棚户房中拿出一把已经生锈的菜刀。
还别说,他霸气十足的身材,配上洪亮的嗓门,倒真让那几个家伙有所畏惧,一时之间都不敢上前。
趁着几人愣神之际,王振已经快步来到为首一人身旁。
噗!噗!噗!
别看王振身子重,此刻挟着怒火出手,动作利落,狠辣无比。一连三下,直接将菜刀捅穿透心过。
为首的难民身子瘫软下去,鲜血直冒,立刻毙命。
剩下还有几个家伙,一眼见到杀气腾腾手持菜刀的王振,吓得魂不附体,哪里还敢继续上前吓的逃窜而去。
王振也没追赶,杀人,他心里没有半点负罪感,反而莫名痛快。
自己信奉的生存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王振回到棚户房,叫勉强可以称为门的出口用东西抵死,随后躺在木板上伴着饥饿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天光放微微亮……
王振便起身前往工作地点。
黄羊镇聚居地有内城外城。内城是定居点外城刚刚兴建,为一道弧形防护墙,聚居地高层仿效古代城墙建立的一座瓮城,主要用来抵挡凶兽潮。
而王振工作地点就在外城,为了防患于未然,聚居地高层决定加固外城城墙。这样的话,就算兽潮潮来袭,有两道城墙守护,特别是外墙坚固,能够有效抵御。
就算万一抵挡不住,有外城这些难民作为肉盾再加上内城城墙阻隔,能有足够时间让聚居地幸存者撤离。
城门外,两队身穿迷彩服的卫兵,手持枪械,目视从难民营四面八方走来的苦力,神色漠然,脸上没有半点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