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六五章 顺便接见阎应元(1 / 2)飞翔的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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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自己提倡短发沈磊必须要向阎应元等人解释透彻一些,因而在言明短发不关乎孝不孝后,接着又向他们解释道:

孔子言道孝之始乃是不无故自伤自毁身体,并非是人生下来就不可少一汗毛。所以接着又言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孔子这言中将立身行道作为孝之终,因为这才是有作为的孝,而不是被动地不改变身体上一根毛发的孝。

当然诸位为反抗满清的剃发令而奋不顾身就是立身行道,乃是真大孝。至于满清强迫汉人剃发并非是剃去一些头发而已,这乃是让汉人剃发易服从思想上将汉人改造成满清的奴仆,忘掉汉人的文化。因而众人的反抗是有巨大意义的,属于保卫我们的文化传承而战。

而护卫队因为短发打理方便,又卫生干净,受伤好找伤口好包扎才剃的,并不强迫百姓接受。只是绝大多数人觉得短发对劳动有好处,在闷热气候时更显爽快,自愿剪的并不强迫。

对沈磊的这样解释阎应元等人表示认可,连做和尚剃光头别人无权干涉,护卫队愿意剃短发当然更正当。但他们对护卫队占领区大规模流放士绅及强制性办农庄显露出不满。对此沈磊也作了说明:

我们的政策确实是比较严厉,主要是表现在算旧帐,对贪官污吏杀人抢掠的军阀、土匪对逼人太甚的土豪等等一个也不放过。

但有二点要说明,一是立功、主动投降、主动交待可分获各等减免其二是尽量少杀,以劳动赎罪代替外对他们的家人并不大牵涉。至于将他们送至南洋就如本地让他们务农一样,只是他们留在本地易对本地的百姓造成各种问题,在南洋他们能更好重新开始,不必背包袱。

说到办农庄你们觉得诧异其实只要讲明白就懂,汉国的政策是所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与之前朝代并无不同。诗经不是有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个规定只是明确一下。同时也将土地分为耕种权、开矿权、放牧权、捕鱼权等,按各种权益大小上交不同的税负而已。

新政府不会无故收回之前的耕种权,但税费必须按章缴纳,即便是我也一样。当然我们也有减免政策,但这个减免是先征后补,同样的级别享受一样的补助,如此可以杜绝诡寄之类弊病。

大力办农庄是因为普通农民缺少畜力、农具、资金,将他们组织起来搞集约化、综合性生产,为他们提供从畜力到技术、管理等服务能够让生产效率提高一倍,农民的抗灾能力也有大幅度提高。

这是一个双赢办法,是我在组织移民台湾开垦时开始使用的,当初因要开荒费用较大,农民们要在十年内交五成收获,此时到了十年的改为四成。今后政策将规定满十年改为三成,加上一成乃是税款这样的经营者会有二成年收入。

这里的土地为熟地为主,农民们也有些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我们组织的农庄是收四成收获的,因为产量高农庄的农民此时生活可以达到温饱了。同时我们组织自耕农们自己组织农庄,资金、农具、畜力等可以贷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供应,只是技术与管理方面不及我们组织的农庄,双方收入差距很接近并呈拉近趋势。

这不是说我们会包办农庄,原来的财主在护卫队到后也能办理的。只是此时耕地不可能再稀缺,无地农民只要愿意我们仍然会将他们移民出去,所以经营农庄农民嫌收入低不肯加入就不可能经营下去的。而获得耕种权的土地是要交税的,不然就放弃这个权力。

这不是新政府强行平均耕地,而是经济方面经营之争,在新政府的土地上私人欲承包大量土地耕种权没什么限定,但能否经营下去是经营者的问题。

这个回答让阎应元等人还有疑惑就是为什么不干脆将土地如之前各朝代新立时一样,将耕种权直接给予农民们,对此沈磊给他们的回答是:

朝廷无偿分地后土地成为私人一般,贫困农民没有畜力、好农具等,勉强耕种仅获温饱。可惜单体农民对兴修水利力不从心,偶遇小灾卖地者不少,兼并由此开始。我们的政策是承认过去的耕种权乃是减少矛盾,新耕种权需要申请乃是为防备土地低效利用及将土地当自己的弊端。

这样做关键在于谁的资本大,对土地利用率高就可以获得更多土地,而农民在集约化生产中因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生活也有了提高,如前口子村与台湾的早期农庄成员生活比一般耕种同样多土地的农民日子更富裕与宽心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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