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万能王(1 / 2)莫苟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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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们离开后,店里只剩一人一猫。

橘子是个不爱动的大懒猫,把它放在软垫上,能安安静静待上一整天。

雷蒙把橘猫安置好后,例行出门,开始漫无目的地闲逛。

沿着街道西行,深入原先地狱厨房的内部,看着周遭繁荣安定的景象,身为改变源头的雷蒙非但没感到欣慰,心里还觉得很不爽。

“米国人渣太软蛋了,才干掉几波,他们就把这片区域当成罪恶禁区。”

吓跑出手目标,可谓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三年时光中最大的败笔。

纽约依然存在很多该死的混蛋,但是那些家伙全都远离中西城,让雷蒙大佬鞭长莫及。

因为和某个光头法师的约定,他只能在地狱厨房出手。

没办法,由于初遇时实力被对方压了一头,加上自家老板娘去了卡玛泰姬进修,他只好遵守该项约定。

雷蒙并非嗜杀的变态,主要是灵魂力量有助于快速恢复实力。

来到漫威世界的每一刻每一秒他都在变强,晒太阳能变强,吃东西能变强,甚至是呼吸也能变强。

但速度太慢了。

光凭‘太阳能’的话,他的实力大概需要一亿年的时间才能完全恢复。

而一条普通人的灵魂里就蕴含着相当于照上一年太阳的充足能量。

自身有需求,加上当时的地狱厨房又盛产该死上一百次的人渣提供灵魂资源。

两相结合,于是雷蒙化身死神,割韭菜似的收割到许多灵魂能量。

谁想得到,土地肥力不足,仅仅生长几茬,韭菜就不长了。

地狱厨房的坏人们在哪里?

中西城需要坏人!

雷蒙大佬需要坏人!

可惜,唯一算得上有骨气的金并也远远跑开,只是隔三差五会来这边展示下存在感,警惕性远远超出普通人,不等他出手就会再次逃跑。

狡猾的过分!

傍晚结束工作的行人多会找地方放松一下,酒吧是他们的最佳选择。

雷蒙走到一家酒吧门口,看到招牌上写的是‘老斯坦的酒吧’后,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对泡吧的人来说时间还早,酒吧里并不热闹。

临近门口位置坐着两个人,瞥见雷蒙的身影后,其中一人连忙站起身来。

“雷蒙老大,很高兴能遇见你。”

“哦,是你啊,我随便看看,你喝你们的。”雷蒙客套地说道。

至于这人是谁,他并不认识,只是略微有些印象,好像有次去找俄罗斯黑手党麻烦时是找他问的路。

得到回应之人变得十分激动。

等雷蒙离开后,兴奋地挥了下拳头:“太棒了,他还记得我。”

“汤姆,他是谁?一个黄种人竟然会让你那么恐惧。”另一人诧异道。

“杰瑞别胡说,我是尊重雷蒙老大。”

“得了吧,你声音都打颤了,肯定是被吓的。”

“我承认确是有点害怕他,但这很正常,你要知道他是谁的话同样会怕。”

“嘿,上帝作证,杰瑞先生是个真正的硬汉,快说出他的身份吧。”

“还记不记得两年前占据38街的兰可霍夫兄弟?”

“当然,那群臭名昭著的俄罗斯黑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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